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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一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投保范圍
第二條在依法成立的學?;蛘哂變簣@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
(二)項、第
(三)項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____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shù)以保險金額為限。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ad)或感染艾病毒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保險合同最低保險金額為3000元,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保險期間
第七條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________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三條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因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或燒傷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或燒傷鑒定診斷書;
5.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6.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的證明資料。
第十四條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和
第十三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____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shù)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五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在事故發(fā)生日起失蹤,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險人應根據(jù)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索賠申請人應于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____日內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六條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________年不行使而消滅。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七條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將享有相等的受益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形式申請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若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任何責任。被保險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其監(jiān)護人同意。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本保險合同殘疾或燒傷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保險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解除合同通知書;
2.保險單;
3.保險費交付憑證;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自保險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的當日24之時起,本保險合同的效力終止。保險人收到上述證明文件和資料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被保險人未滿期凈保險費。
(三)根據(jù)本保險合同,索賠申請人已領取過任何保險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在保險期間內,經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可以采用附加條款或批單的方式變更本保險合同的有關內容。這種附加條款或批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保險合同條款與附加條款或批單不一致之處,以附加條款或批單為準,附加條款或批單未盡之處,以本保險合同條款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保險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一條本保險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中國xx公司各分支機構。索賠申請人:指就本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險合同殘疾或燒傷保險金而言是指被保險人。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燒傷: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的機體軟組織的燒傷,燒傷程度達到ⅲ度,山度燒傷的標準為皮膚(表皮、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涉及肌肉、骨骼,軟組織壞死、結痂、最后脫落。燒傷的程度及燒傷面積的計算均以保險人、被保險人雙方約定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準。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部位:指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約定的人體部位,即人體分為兩個部位:頭部、軀干及四肢部。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指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艾(ad)或艾病毒:按世界衛(wèi)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準。若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fā)現(xiàn)上述病毒的抗體,則認定被保險人已被艾毒感染。醫(yī)療事故:指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療人員在醫(yī)療活動中,違反醫(yī)療衛(wèi)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診療護理規(guī)范、常規(guī),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活動。攀巖運動:指以攀登懸崖、樓宇外墻、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武術比賽: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動。特技:指從事馬術、雜技、馴獸等特殊技能。未滿期凈保費(________年期保險單)計算公式:未滿期凈保費=保險費1-(保單已經過天數(shù)365)(120%)。經過天數(sh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返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二
學生、幼兒意外傷害_____合同
第一章?_____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本_____合同由_____條款、投保單、_____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_____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圍
第二條?在依法成立的學?;蛘哂變簣@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_____合同的被_____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_____人本人或對被_____人有_____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_____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_____責任
第三條?在_____期間內,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_____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_____金:
(一)被_____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_____人按_____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_____金額給付意外身故_____金,對該被_____人的_____責任終止。
被_____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的_____金的,身故_____金為扣除已給付_____金后的余額。
(二)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人身_____殘疾程度與_____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_____金額給付殘疾_____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_____人給付各項殘疾_____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_____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_____金。
2.被_____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_____金者,_____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_____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_____金。
(三)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_____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_____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_____金。
2.被_____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_____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_____金,即:后次燒傷_____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_____金;前次燒傷_____金的金額較高的,_____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_____金。
3.被_____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_____人給付各項_____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shù)以_____金額為限。
第四章?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_____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_____人不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_____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_____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_____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_____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_____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_____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_____人也不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_____、_____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_____期間;
(二)被_____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_____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_____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_____人患有艾滋?。╝ids)或感染艾滋病_____(hiv)期間;
(六)被_____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第五章?_____金額
第六條?_____金額由投保人、_____人雙方約定,并在_____單中載明。本_____合同最低_____金額為3000元,_____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_____金額是_____人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六章?_____期間
第七條?除另有約定外,_____期間為一年,以_____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七章?_____費
第八條?_____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_____費。
第八章?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_____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_____人有權解除本_____合同,且不退還_____費。對于本_____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_____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達____費率的,_____人有權解除本_____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_____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_____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_____費。
第十條?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_____費。_____費交付前發(fā)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承擔_____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人。投保人未通知的,_____人按本_____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第九章?_____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發(fā)生本_____合同_____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_____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_____人。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_____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_____人承擔。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索賠申請人向_____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_____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_____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_____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
(一)被_____人因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_____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_____人:
1._____金給付申請書;
2._____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_____人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_____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_____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_____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_____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_____人意外殘疾或燒傷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_____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_____人:
1._____金給付申請書;
2._____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_____人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或燒傷鑒定診斷書;
5.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6._____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十四條?_____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_____金給付申請書和第十三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于_____責任的,_____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_____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_____金義務;對不屬于_____責任的,_____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_____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_____責任的而給付_____金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_____人應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shù)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五條?在_____期間內,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在事故發(fā)生日起失蹤,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_____人應根據(jù)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_____金。但若被_____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索賠申請人應于知道被_____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_____人支付的身故_____金。
第十六條?索賠申請人對_____人請求_____金的權利,自其知道_____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章?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七條?訂立本_____合同時,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_____金受益人。身故_____金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_____金受益人將享有相等的受益權。
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以變更身故_____金受益人,但需書面形式申請通知_____人,由_____人在本_____合同上批注。身故_____金受益人變更若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_____人不負任何責任。
被_____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其監(jiān)護人同意。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_____人書面同意。
本_____合同殘疾或燒傷_____金的受益人為被_____人本人,_____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十一章?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_____合同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_____單載明的_____機構_____。_____單未載明_____機構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_____協(xié)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_____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書面形式通知_____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_____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解除合同通知書;
2._____單;
3._____費交付憑證;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根據(jù)本_____合同,索賠申請人已領取過任何_____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在_____期間內,經投保人與_____人雙方約定,可以采用附加條款或批單的方式變更本_____合同的有關內容。這種附加條款或批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_____合同條款與附加條款或批單不一致之處,以附加條款或批單為準,附加條款或批單未盡之處,以本_____合同條款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_____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一條?本_____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_____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_____合同的中國人民_____公司各分支機構。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_____合同的身故_____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_____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_____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_____合同殘疾或燒傷_____金而言是指被_____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燒傷:指被_____人在_____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的機體軟組織的燒傷,燒傷程度達到ⅲ度,山度燒傷的標準為皮膚(表皮、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涉及肌肉、骨骼,軟組織壞死、結痂、最后脫落。燒傷的程度及燒傷面積的計算均以_____人、被_____人雙方約定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準。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_____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_____金給付比例表》約定的人體部位,即人體分為兩個部位:頭部、軀干及四肢部。
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指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駕駛證或駕駛_____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醫(yī)療事故:指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療人員在醫(yī)療活動中,違反醫(yī)療衛(wèi)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診療護理規(guī)范、常規(guī),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
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活動。
攀巖運動:指以攀登懸崖、樓宇外墻、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武術比賽: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特技:指從事馬術、雜技、馴獸等特殊技能。
未滿期凈保費(一年期_____單)計算公式:未滿期凈保費=_____費_________[1-(保單已經過天數(shù)/365)]_________(1—?20%)。經過天數(sh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三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批注、附貼批單、投保單以及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凡持有效機票乘坐客運航班班機的旅客,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者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認可的醫(yī)院住院治療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險人住所地社會醫(y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報銷的醫(yī)療費用,本公司在保險金額的10%的限額內,按其實際支出的醫(yī)療費用給付醫(yī)療保險金。
五、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一次或者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其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支出醫(y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五、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險人乘坐非本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遭受意外傷害;
八、被保險人通過安全檢查后又離開機場遭受意外傷害。
第五條保險期間
一、本合同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持本合同約定航班班機的有效機票到達機場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二、被保險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繼續(xù)有效,保險期間自被保險人乘等效航班班機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400,000元。同一被保險人最高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000,00元。
二、保險費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交清,每份保險費為人民幣20元。
第七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殘疾保險金、醫(y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八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身故,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幾明書;
4.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由承運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被保險人支出醫(yī)療費用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3.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原始收據(jù);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五、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六、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四
按照要求,我認真學習了《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震撼。他們用政治生命寫成的警示教材,是警醒我們守護政治生命的前車之鑒,是敲響防微杜漸、敬畏法紀、敬畏人民的長鳴之鐘。通過這些職務犯罪典型案件使我深刻認識到,黨員領導干部一旦貪欲膨脹、利欲熏心,就會喪失理想信念,在金錢面前打敗仗;一旦追逐名利、撈取功名,就會導致急功近利,貽誤事業(yè)的發(fā)展;一旦恃權輕法、心存僥幸,就會觸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終變成人民的罪人。也清醒的認識到,在什么情況下、什么問題上、哪些環(huán)節(jié)中容易犯錯誤、跌跟頭,從而提高警惕,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時刻自己耐得住艱苦,管得住小節(jié),擋得住誘惑,防微杜漸,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恪盡職守,做黨的好干部,做人民的好公仆。作為一名預備黨員,經過閱讀和反思,聯(lián)系自己的工作實際、思想實際,體會頗多,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要加強學習,把牢思想防線。認真學習、準確貫徹執(zhí)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堅持時時處處要用黨紀國法約束警示自己,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和警醒意識,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養(yǎng),時時刻刻與黨中央和上級保持一致,求真務實,與時俱進。自覺實踐過好權力利益關、思想道德關、監(jiān)督管理關和廉潔自律關,時時注重學習,處處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造,加強黨性修養(yǎng),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從思想深處筑起黨紀國法和道德意識防線。
二要堅定信念,傳承紅船精神。始終堅定共產主義和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和信念,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共產黨人初心和使命。通過這些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提高自我約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堅決抵制市場經濟條件下物欲橫流的誘惑,過好權利關、金錢關、人情關,確保自己能經受住各種考驗,抵御住各種誘惑。
三要以身作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毛澤東同志在《為人民服務》中指出:“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正?!灰覀?yōu)槿嗣窭鎴猿趾玫?,為人民的利益改正錯的,我們這個隊伍就一定會興旺起來?!币粋€沒有群眾觀念的干部,不可能干出令群眾滿意的實事來。焦裕祿、孔繁森、牛玉儒、楊善洲等優(yōu)秀領導干部的先進事跡提醒著我們每個黨員干部:你如果心里時時想著老百姓,就不會出問題。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作為一名預備黨員,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遵守群眾紀律,密切聯(lián)系群眾,保持公仆情懷,牢記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堅決不做傷害群眾感情、損害群眾利益的事。要慎重對待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負黨和人民的重托,為黨和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總之,通過學習黨員領導干部自我反思、剖析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思想根源、主客觀原因,以及他們痛感愧疚的切身體會,警示著我們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在今后工作中,我會尋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振奮精神,做好當前工作。
通過范特生、汪維仁警示案例的學習,讓我真心看到和了解一些干部從自己的崗位上一步步成長起來,又一步步走向墮落,最終陷入犯罪的深淵,令人痛心,也看到少數(shù)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滑坡及貪污腐敗的根源和負面因素,感受頗深,觸動很大。為此我深刻體會到要做到以下幾點。
加強學習,以案為鑒,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加強學習。通過這次警示教育學習,使我深刻認識到開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認識到違法違紀案件的悲痛教訓,深刻認識到黨紀國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深刻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以后要加強各方面的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一個人面對各種誘惑,最大的敵人是自己,要經得住考驗,邁得過關口。習近平總書記說過,對黨員、干部來說,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總開關”沒擰緊,不能正確處理公私關系,缺乏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yè)觀,各種出軌越界、跑昌滴漏就在所難免了,所以加強學習就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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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五
答辯人:曾,女,漢族,x年8月15日出生,現(xiàn)住在xx市xx區(qū)路號家園6b.
被答辯人:民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上訴答辯人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原審法院判決被答辯人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合理合法。
1、被答辯人作為被告人馮所駕駛車輛的保險人,有權依法承擔被保險車輛所造成的人身損害。
被答辯人根據(jù)保險合同,有義務對投保人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根據(jù)我國司法實踐,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必要共同訴訟人,商業(yè)險的保險公司可以依據(jù)原告的申請列為共同被告,所以被答辯人作為原審被告出庭并判決承擔賠償責任,符合我國司法實踐,也符合保險公司存在的社會責任。
至于被答辯人在上訴中提出的“合同相對性”、“另有約定”云云,既違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規(guī)定,也與《廣東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精神相沖突,明顯是保險公司無理拒賠的一種借口。至于其提出所謂廣州、東莞、深圳的案例,一方面這些案件是否如被答辯人所言遵循“具體約定”原則來裁判真實性尚未可知,另一方面這些案件并非發(fā)生在因此沒有任何司法實踐意義,更何況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所以被答辯人的意見完全是一家之言。
2、駕駛人馮是否離開案發(fā)現(xiàn)場,不影響被答辯人的賠償責任。
作為被告人馮所駕駛車輛的保險人,答辯人有義務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交強險的范圍內優(yōu)先賠償答辯人的精神損害和物質損害,不足部分由被答辯人在第三者責任險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至于被答辯人與投保人之間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只適用于被答辯人和投保人之間的糾紛,不得對抗第三人,被答辯人完全可以另行起訴爭取法律支持。
二、原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應當依法維持原判。
1、原審參照的《廣東省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依法有效。
根據(jù)《解釋》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北景甘窃趚年11月26日開庭審理,適用的是x年5月15日頒布的賠償標準,當然合法有效。至于被答辯人提出應當按照x年度的標準執(zhí)行,是被答辯人的錯誤理解。
2、原審判決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是對法律的正確理解。
答辯人的醫(yī)療費按照《解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答辯人提供了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jù),足以認定答辯人實際支付了相應的醫(yī)療費用。至于被答辯人提出所謂“高血壓”、“糖尿病”的費用與交通事故無關,但是被答辯人卻沒有提供任何否定的證據(jù)來證明前者與交通事故完全無關,因此該意見應當被駁回。
答辯人的護理費用,是由于被告人馮侵權行為導致答辯人支付了護工支出費用,當然要以答辯人的實際付費為基準。至于所謂參照當?shù)刈o工勞務報酬標準,只是在答辯人無法舉證的情況下才適用。
答辯人的傷殘賠償金,鑒定雖然是答辯人單方面委托,但是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單方面委托就必然無效。被答辯人沒有證據(jù)足以反駁鑒定結論,只是單方面的臆想,毫無疑問是拖延時間的一種拒絕理賠行為,是對生命的蔑視和對保險公司社會責任的逃避。
答辯人的交通費用,一方面答辯人有私家車,加油票據(jù)當然屬于有效憑據(jù),不能設想一旦受害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就必須借助公共交通;另一方面答辯人實際支付的交通費用不可能全部都有票據(jù)留存,所以原審法院酌情支持20xx元合情合理。
答辯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屬于法定的賠償內容,一方面交強險并沒有否認支付精神損害賠償義務,被答辯人完全可以在交強險范圍內優(yōu)先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另一方面被答辯人的所謂公司條款只是公司內部規(guī)定,不具有普遍社會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更不能超越法律規(guī)定。所謂“意思自治”原則,只適用于被答辯人與投保人之間的保險糾紛,需要另案處理,與本案無關。至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相對于答辯人的精神損害而言,遠遠不能彌補,何況被答辯人完全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該數(shù)額畸高。
關于司法鑒定費,是答辯人實際支付的費用,由于被告人馮侵權行為而導致,屬于答辯人的實際損失,作為保險公司的被答辯人理所當然應該予以賠償,以彌補答辯人的損失。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被答辯人的上訴固然是其一項法定權力,其實質是被答辯人濫用上訴權企圖拖延判決,從而對答辯人構成“二次傷害”?!斑t到的正義就是非正義”,請求二審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及時依法判決,維護受害人的正當權益,避免本案的過分拖延。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曾
x年三月八日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六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 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臉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飛機:人民幣50萬元;
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船舶:人民幣20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費
第七條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保險期間
第八條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投保人住 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guī)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二條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七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年齡在16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不足16周歲或66周歲以上者,本公司將根據(jù)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死亡或殘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1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1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1項的殘疾保險金。
三、本公司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金額為限,1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金額時,本合同終止。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流產、分娩;
七、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醫(yī)療事故;
八、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九、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 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十、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十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二、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以上情形,被保險人死亡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五條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1年或1年以內,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約定的終止日24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保險金額由本合同雙方約定,但保險金額最低為人民幣50000元。
二、保險費按本公司《職業(yè)分類表》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被保險人的職業(yè)類別對應的保險費率標準計算,由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一次繳清。
第七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按約定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八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1人或數(shù)人為死亡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者變更死亡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第九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目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被保險人死亡的, 由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
2.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殘疾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醫(y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條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五、如被保險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八
第一章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圍
第二條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第五章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一)飛機:人民幣50萬元;
(二)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三)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四)船舶:人民幣20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六章保險費
第七條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第七章保險期間
第八條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八章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第九章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guī)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二條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jù)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鑒定診斷書;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的證明資料,以提出索賠申請。
第十三條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二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shù)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四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發(fā)生日起失蹤,后經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保險人將根據(jù)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五條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章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六條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權。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申請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若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其監(jiān)護人同意。
本保險合同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變更。
第十一章爭議處理
第十七條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fā)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本保險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釋義
本保險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險合同殘疾保險金而言是指被保險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乘坐:從乘客雙腳踏入機艙、車廂或甲板時開始,至乘客離開機艙、車廂或甲板時終止。
交通工具:指飛機、火車(含地鐵、輕軌)、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船舶。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傾覆、出軌、墜落、沉沒、起火、爆炸、與其他物體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衛(wèi)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準。若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fā)現(xiàn)上述病毒的抗體,則認定被保險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有關傷害案件和解協(xié)議書如何寫九
按照覺委關于召開2021年支委會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要求,我認真學習了“以案促改”等有關文件精神,積極參加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研討,緊扣以案為鏡鑒,推動“以案促改"這一主題,聯(lián)系張堅案等反面典型,結合個人思想、工作及作風實際,進行了深刻的對照剖析,現(xiàn)報告如下,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張堅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道德敗壞,腐化變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特別是對全省扶貧工作帶來的傷害和影響,更為嚴重。嚴肅查處張堅案件,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覺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一刻不停歇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不廉潔斗爭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強意志,充分彰顯了我們黨在推進社會革命的同時進行自我革命的堅定決心和無畏氣概。我堅決擁護黨中央對張堅嚴肅查處的決定,堅決與張堅的錯誤思想和行為劃清界限,堅決執(zhí)行中省關于開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部署。
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我始終堅持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在工作、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但對照此次專項警示教育的標準和要求,我認為自己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貫徹落實"四個意識"方面
張堅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工作紀律,毫無“四個意識",對黨中央關于脫繪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這對我是一個警示。雖然我在政治上能夠始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但在學用關系處理得還不好,理論學習和具體實踐一定程度上存在脫節(jié)。
(二)遵守政治紀律方面
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根本保證,是黨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作為一名黨員,我保持堅定的政治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黨中央倡導和要求的堅決做到,黨中央反對和禁止的堅決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我能夠認真貫徹落實黨委各項決策部署找準站位,強化擔當,嚴守規(guī)矩。但是在生活中,有時對互聯(lián)網或周圍人中出現(xiàn)的一些錯誤思潮和言論沒有開展及時的批評和斗爭,也沒能很好地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認識和思考這些思想傾向的危害
(三)遵守組織紀律方面
嚴明的組織紀律是保持黨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的基本條件。張堅案就存在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選拔任用干部等違背組織紀律的問題。我在工作中能夠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做到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自覺維護班子團結服從組織安排,擺正個人與組織的關系,嚴格按照程序、規(guī)矩辦事能夠按照要求,如實向組織報告?zhèn)€人情況和有關事項。但在組織生活中,與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主動溝通交流多,與一般干部職工交流談心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論事,講工作、講成績較多,很少談問題、談缺點,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觸及靈魂深處上做的還不夠,在頻度和深度上還需進一步加強
(四)遵守廉潔紀律方面
人生道路很長,但關鍵之處往往就是幾步,放松自律,就會鑄成大錯。張堅案就是一個典型,小貪收不住,就會成為大貪。我在工作中能夠自覺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及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緊繃康潔自律這根弦,嚴格執(zhí)行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和不廉潔侵襲,帶頭樹立良好家風,不存在利用職權或影響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的行為,不存在收受禮金的行為。
(五)遵守工作紀律方面
黨的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guī)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我能夠按黨性原則辦事,按政策制度辦事,按制度程序辦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嚴格要求,目前對單位的管理制度和內控體系學習了解的還不夠全面細致,些程序、規(guī)定也是邊干邊學,需要進一步加快學習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紀律規(guī)定。
(一)理論學習還不夠深。在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還不夠扎實、不夠深入、不夠細致,主動性、規(guī)劃性、系統(tǒng)性還不充足,存在用到才去學的現(xiàn)象,客觀上以工作忙、壓力大、事務性工作多為借口,沒有處理好工學矛盾。對會議、文件的學習還存在實用主義心理,與對工作聯(lián)系緊密的內容學得相對多一些,對其他方面的學習不夠及時。
(二)黨性鍛煉還不夠強。面對黨委安排的工作任務,沒有很好地處理好抓業(yè)務工作與加強自身黨性鍛煉的關系,存在忙于事務性工作而放松主觀世界改造的現(xiàn)象,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調安排的多,身體力行的少,在虛心聽取和接受同志們和基層群眾的批評建議方面流于形式,對一些社會不良風氣、錯誤言論甚至損害黨的形象的言行批評抵制不力,政治斗爭性還不夠強,精神上"缺鈣"的問題解決得不夠好。
(三)工作創(chuàng)造性不強。隨著參加工作時間的增加,工作環(huán)境的變化,我在勇于擔當作為、干事創(chuàng)業(yè)、奮發(fā)有為方面的勁頭和積極性時有減弱,還習慣于用老方法、老思路解決問題,工作的閱勁、干勁、拼勁還需要再增強,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還是不夠強。
(一)強化黨性修養(yǎng),做到心中有黨。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要以案為鑒,努力加強自身的黨性修養(yǎng),做到心中有覺、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續(xù)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觀察和解決問題,挺起共產黨人的精神脊梁,補足"精神之鈣"。
(二)強化使命擔當,做到心中有責。脫貧攻堅作為當前我黨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偉大目標的"硬骨頭",是檢驗共產黨人使命擔當?shù)脑嚱鹗?/p>
(三)腥化廉潔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廉潔自律沒有休息區(qū)。我將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對照覺童黨規(guī)覺紀凈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為,從反直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養(yǎng)成遵規(guī)守紀的高度自覺,把高標準、嚴要求貫穿到日常生活的每個細節(jié),做忠誠、干凈、擔當?shù)狞h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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