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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制度范文簡短(匯總2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2 10:19:19 頁碼:8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匯總20篇)
2023-11-12 10:19:19    小編:ZTFB

在學習和工作中,我們需要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質,以應對不斷變化的挑戰(zhàn)。如何積極參與環(huán)境保護行動,為保護地球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您需要寫總結,可以參考一下這些范文。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一

一、?實施目的:

1、規(guī)范家長的獎勵行為;

2、共同構建良好獎勵體系,有效地促進學生在良性機制下成才;

3、加強學校和家長、社會的聯系,進一步完善三位一體的德育網絡;

4、關注學生的每一點成績,關注學生每一步成長的腳印,讓學生時時感受一種積極向上的氛圍。

二、實施細則:

1、獎勵方式分家長獎勵和學校獎勵兩種;

2、家長獎勵由家長根據孩子在家里、學校及社會上表現的情況下,認為進步明顯或者有值得獎勵的行為提出,填寫好申請表,購置好獎品交到班主任或學校,由班主任或校長在公開場合進行表彰,獎勵不定期舉行。

3、學校獎勵一般一個月一次,利用每四周一周末課外活動時間獎勵,

行為涉及學習、體育、藝術、禮貌、紀律、衛(wèi)生、科技、勞動等各方面。由級組長、班主任根據年級情況,班級特點分階段、有計劃、有導向地確定該獎勵的行為及獎勵對象。獎勵形式可采取抽獎、拍賣、張榜、通報家長、推薦學校表揚等形式,采用其中一種或幾種由級組長統(tǒng)一協(xié)調安排。

4、具體獎勵形式說明如下:

a、抽獎即讓符合獎勵的對象抽取獎票,獎票由學校統(tǒng)一印制,一般是一次活動,一件禮物,獎品內容由家長兌現,也可由家長承擔經濟上的付出并委托學校組織活動,家長無法兌現或不愿意兌現的需向班主任或學校提前說明。

b、拍賣即先給學生的各方面表現記分,具體記分辦法由班主任視本班情況確定。拍賣時,每個學生積累的分數即為拍賣本錢,學生根據各自不同的拍賣本錢竟得獎品,相應扣除獎品所值學分,剩余學分可靠積累到本學期末,可參加下次獎品拍賣。

c、張榜即把先進學生名單公布在班級光榮榜,特別突出的選入學校之星,張榜在學校的校園之星欄。

d、通報家長即把學生在學校表現比較突出的行為或進步告知家長,由學校統(tǒng)一印制喜報。

推薦學校表揚即班級老師認為該生有特別表現或進步明顯,認為在班級、年級乃至學校有一定代表性,可推薦到學校,在每星期一的升旗儀式上進行口頭表揚,推薦老師應該填寫推薦表。

5、本細則解釋權歸校長辦公室。

一、教學人員每兩個月上一次課,做到時間、地點、內容三落實。

二、教師要認真?zhèn)湔n,上課前,教師要結合學員實際,選擇教案主題要有代表性,符合大多數學生與家長關心的話題。

三、教案要求書寫工整,層次清楚,內容充實。

四、教師不得隨意遲到,應提前十分鐘進教室,儀表要端正。

五、講課的語言要通俗易懂,板書工整。

六、認真解答學員提出的疑點、難點、熱點問題。

七、每學期應舉行一次統(tǒng)測,統(tǒng)測面不得低于90%?。

八、學校領導固定檢查教案,并不定期抽查。

九、在教師會議上及時總結、反饋。

十、每學年結束時,領導小組對各位教師進行考核,要求先自評,再互評,最后領導評的方式進行;聽取家長代表意見,對教師進行考核。

中心小學家長學校委員會

2015-9

1?、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zhèn)湔n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要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tǒng)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備課記錄應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效果評價等項目。

5?、教師上課前要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和學員的學習基礎,接受能力以及家庭教育中的實際情況,認真寫好教案。

6?、教案中應包括教學目的要求、講述的內容和方法,必要時可寫出教學的重點、難點及關鍵。

7?、教師不得無教案上課或脫離教案無計劃地上課。

8?、教師講課要抓住重點,做到理論聯系實際,既發(fā)揮自身的主導作用,又要注意啟發(fā)學員的積極性,充分調動他們的求知欲望。

中心小學家長學校委員會

2015-9

為提高廣大家長參與家長課程的積極性,提高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評選表彰制度。

優(yōu)秀家長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參加評選:

1?、積極參加家長課程,學年內無缺勤現象;

2?、家長上課時帶著家長課程教材、學習用品;

3?、熟悉教材,對孩子存在的問題了解,能主動聯系班主任老師解決孩子的問題;

4?、能積極主動地參與家長課程的建設,對家長課程有自己的認識;

5?、學習后能主動運用所學知識對孩子進行教育并取得顯著效果。

優(yōu)秀家長的表彰獎勵:

每學年每班評選一名優(yōu)秀家長,發(fā)放證書,并聘為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中心小學家長學校委員會

2015-9

家長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一、教學人員每兩個月上一次課,做到時間、地點、內容三落實。

二、教師要認真?zhèn)湔n,上課前,教師要結合學員實際,選擇教案主題要有代表性,符合大多數學生與家長關心的話題。

三、教案要求書寫工整,層次清楚,內容充實。

四、教師不得隨意遲到,應提前十分鐘進教室,儀表要端正。

五、講課的語言要通俗易懂,板書工整。

六、認真解答學員提出的疑點、難點、熱點問題。

七、每學期應舉行一次統(tǒng)測,統(tǒng)測面不得低于90%。

八、學校領導固定檢查教案,并不定期抽查。

九、在教師會議上及時總結、反饋。?

十、每學年結束時,領導小組對各位教師進行考核,要求先自評,再互評,最后領導評的.方式進行;聽取家長代表意見,對教師進行考核。

中心小學家長學校委員會

2015-9

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zhèn)湔n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要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tǒng)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備課記錄應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效果評價等項目。

5、教師上課前要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和學員的學習基礎,接受能力以及家庭教育中的實際情況,認真寫好教案。

6、教案中應包括教學目的要求、講述的內容和方法,必要時可寫出教學的重點、難點及關鍵。

7、教師不得無教案上課或脫離教案無計劃地上課。

8、教師講課要抓住重點,做到理論聯系實際,既發(fā)揮自身的主導作用,又要注意啟發(fā)學員的積極性,充分調動他們的求知欲望。

中心小學家長學校委員會

2015-9

優(yōu)秀家長評選表彰制度

為提高廣大家長參與家長課程的積極性,提高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評選表彰制度。

優(yōu)秀家長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參加評選:

1、積極參加家長課程,學年內無缺勤現象;

2、家長上課時帶著家長課程教材、學習用品;

3、熟悉教材,對孩子存在的問題了解,能主動聯系班主任老師解決孩子的問題;

4、能積極主動地參與家長課程的建設,對家長課程有自己的認識;

5、學習后能主動運用所學知識對孩子進行教育并取得顯著效果。

優(yōu)秀家長的表彰獎勵:

每學年每班評選一名優(yōu)秀家長,發(fā)放證書,并聘為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二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嚴肅校紀校規(guī),創(chuàng)建優(yōu)良的育人環(huán)境,確保學生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學生守則》和《中職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 學生獎勵

一、獎項設置:

學校設立“優(yōu)秀班級”集體獎和“三好學生”、“優(yōu)秀? 之星”等個人榮譽獎項。

二、評選范圍:

凡在我校學習滿一學年的在籍在校學生和班級,均可參加評選。

三、評選時間:

優(yōu)秀班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部評選為每學期期末;校園之星評選為每月末。

四、評選比例:

各班級在推薦和申報評選獎項時,要嚴格按照比例控制參評人數。省、市、區(qū)級評選比例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校級按一下比例評選。

優(yōu)秀班級:本校班級總數的20%以內;

三好學生:所在班級學生人數的8%以內;

優(yōu)秀學生干部:所在班級學生干部人數的10%以內;

校園之星:每期每班1星。

五、評選條件:

(一)優(yōu)秀班級:

5、在宿舍內務、室外衛(wèi)生、宿舍文化等方面表現良好;

6、經常組織開展有益的文體活動,積極參加與學校的活動且成績突出。全班同學自覺堅持體育鍛煉,95%以上的同學《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合格以上。

(二)三好學生:

1、熱愛祖國,關心國家大事,不做有損學校榮譽的事;

2、孝敬父母,主動與父母溝通,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

3、關心集體,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熱情幫助同學;

5、真誠友善,樂于助人;

6、學習態(tài)度端正,成績優(yōu)秀;

7、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積極參加各種興趣小組,并取得良好成績;

8、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樂觀開朗,體育課成績優(yōu)良以上;

9、模范遵守校紀校規(guī)。

(三)優(yōu)秀學生:

1、思想品德好,能夠要求自己,德育評定操行等級良好以上;

2、遵守紀律,嚴于律己,不無故遲到、早退、曠課;

3、團結同學,尊敬師長,舉止文明;

4、不打架鬧-事,不抽煙喝酒,不進網吧和營業(yè)性娛樂場所;

6、關心集體,自覺維護集體榮譽;

7、熱愛勞動,服從分配;

8、積極參加各類集體活動。

(四)優(yōu)秀學生干部: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愛勞動,愛護公物,講究衛(wèi)生;

8、嚴于律己,艱苦樸素,以身作則,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五)校園之星:

1、勤奮之星:學習刻苦,成績突出,在學習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自主學習,勤思好問樂于探究,積極進取,各科學習成績優(yōu)秀。

2、誠實之星: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說謊話,不說大話,知錯就改,講信譽,答應別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對方說明情況,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

3、勞動之星:熱愛勞動,積極參加校內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動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勞動衛(wèi)生習慣,珍惜勞動成果。堅持搞好班級和衛(wèi)生區(qū)衛(wèi)生,之日認真負責。

4、禮儀之星: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儀表端莊,對人有禮貌,主動問好,見面行李,尊老愛幼,同學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互相尊重,互相合作。舉止文明,尊重他人,樂于助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5、奉獻之星:樂于助人,任勞任怨,踏實肯干,甘于奉獻。

6、才藝之星:具有才藝、書法、美術、體育特長,在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

7:孝順之星:孝敬父母,關愛長輩,理解體諒父母,盡力為家庭分憂解難。

8、儉樸之星:生活簡樸,不擺闊氣,不講吃穿,不亂花錢。

9、進步之星:學習態(tài)度端正、學習進步大的學生。

六、評選程序:

1、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校園之星候選人須經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主任推薦并報送學生處。優(yōu)秀班級由學生處考核評選確定后,提交學校行政辦公會。

2、經學校行政辦公會審核,在全校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表彰獎勵。

二 學生處分

一、批評

1、學生不尊重師長,不遵守校紀校規(guī)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

2、班主任對因有比較明顯的違紀而對學生進行的批評教育,應記錄在班級日志上,并記錄學生的改正情況。

二、警告

1、受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超過10次以上仍無收效者;

2、嚴重違紀、打架斗毆、小偷小摸等不良行為經教育幫助無悔改者;

3、嚴重損壞公物而隱瞞不報者;

4、一學期曠課累計6節(jié)以上15節(jié)(含15節(jié))以下者;

5、觀看不健康的書報和錄像屢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報學生處批準,口頭通知家長,記入學生本人學籍檔案

三、記過

1、經警告過仍無效果者;

2、不遵守社會公德,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者;

3、傳播不健康書刊、錄像者;

4、一學期內曠課累計15節(jié)以上,30節(jié)(含30節(jié))以下者;

四、留校察看

1、經警告過后仍無效果者;

2、發(fā)生嚴重的違反校紀校規(guī)行為,在學校和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者;

3、一學期內曠課累計30節(jié)以上者;

4、留校察看由學生處上報材料,校長辦公會批準,學校張榜公布。出分后,考察其唯一學期,如受處分者在考察期內有悔改表現或有明顯進步,可酌情降低一級處分或撤銷處分。

五、開除學籍

1、警告過后仍無效果者;

2、大家毆斗致他人傷殘者;

3、嚴重破壞國家財產,擾亂社會秩序者;

4、因犯罪受到公安部門拘留者;

5、開除學籍由學生處上報材料,校長辦公會批準,學校張榜公布,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鼓勵學生勤奮學習,銳意創(chuàng)新,全面發(fā)展,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和《瀘州醫(yī)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凡我校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學業(yè)成績、科技創(chuàng)造、鍛煉身體及社會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條??對學生的表彰和獎勵采取授予榮譽稱號、頒發(fā)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給予相應的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榮譽獎勵,分為綜合榮譽獎勵和單項榮譽獎勵。綜合榮譽獎勵是對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的學生或學生集體實施的一種獎勵;單項榮譽獎勵指對某一方面或幾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或學生集體的一種獎勵。對獲獎者,應發(fā)給榮譽證書(或獎狀、獎章、獎牌等),并視其情況,可以發(fā)給獎品或獎金。

第三條??綜合榮譽獎勵:校級綜合榮譽獎勵包括先進班集體、優(yōu)秀團支部、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優(yōu)秀畢業(yè)生干部。

一、評定種類和比例:

1、校級先進班集體、優(yōu)秀團支部、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優(yōu)秀畢業(yè)生干部評定比例:

先進班集體:比例不超過實有班次的25%;

優(yōu)秀團支部:比例不超過實有團支部的25%;

三好學生標兵:比例不超過院(系)學生總數的3‰;

三好學生:比例不超過院(系)學生總數的10%;

優(yōu)秀學生干部:比例不超過院(系)學生干部總數的10%;

優(yōu)秀黨員:比例不超過院(系)學生黨員總數的3%;

優(yōu)秀團員:比例不超過院(系)團員總數的5%;

優(yōu)秀團干部:比例不超過院(系)團干部總數的15%;

優(yōu)秀畢業(yè)生:比例不超過院(系)畢業(yè)生總數的10%;

優(yōu)秀畢業(yè)生干部:比例不超過院(系)畢業(yè)生干部總數的10%;

校級學生組織的干部評優(yōu)參照院系標準。

二、評定的基本條件:

1、先進班集體:

(1)思想政治素質好:干部班子健全,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能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模范帶頭作用好;全班同學認真完成學校、院(系)布置的任務,積極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團結協(xié)作好;全班同學能嚴格遵守校規(guī)校紀,無行政紀律處分和學籍處理。

(2)勤奮學習學風好:全班同學學習自覺性強,能互相關心,互幫互學,在期中、期末考核中,平均成績高,在學科競賽中成績好,重修(補考)率低。

(3)課外活動開展好:重視綜合素質提高,積極開展課外活動,在校、院(系)各種競賽活動中成績較好,全班體育達標狀況良好,學生健康狀況良好。

2、優(yōu)秀團支部

(1)團組織班子團結高效,能帶領全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黨的各項理論知識,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推進素質教育第二課堂活動,積極組織開展青年志愿者活動,認真完成共青團各項工作任務,團結協(xié)作好,凝聚力強,在團的工作中有創(chuàng)新,活動有吸引力,團組織號召力強。

(2)有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團內工作制度,組織生活堅持好、內容豐富、質量高,團員綜合素質有明顯提高。團組織集體風貌好,全體團員能嚴格遵守校規(guī)校紀,無行政紀律處分和學籍處理。能按組織規(guī)定按時收繳團費。

(3)能了解組織內部團員和青年的思想狀況,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切實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做好思想引領工作,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積極推薦優(yōu)秀團員作為黨的發(fā)展對象;幫助青年進步,積極培養(yǎng)他們入團。

(4)積極組織和鼓勵團員參加團內開展的各項活動,在各級、各類活動比賽中成績優(yōu)良。

3、三好學生標兵:

(1)完全具備校三好學生的條件。

(2)學習成績特別優(yōu)秀,學年度平均學分績點達到所在年級前10%,連續(xù)兩次獲甲等獎學金優(yōu)先。

(3)在各方面表現突出,對校、院(系)、年級工作和活動有突出貢獻,參加活動競賽獲校級及以上獎勵。

4、三好學生:

(1)思想品德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德育綜合測評成績優(yōu)良,當年度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和院(系)通報批評。

(2)學習成績好: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tài)度端正,學習方法科學,學習成績優(yōu)良,本學年度獲得兩次獎學金,其中一次必須在乙等及以上。

(3)綜合素質好:積極參加校、院(系)、年級、班級活動,堅持鍛煉身體,體育成績良好。

5、優(yōu)秀學生干部:

(1)參評對象:寢室室長、各班班委、各團支部委員;院(系)黨支部委員、分團委(團總支)委員、學生會委員;校團委委員、校學生會委員、校社團聯合會委員、校自律會委員、校國旗儀仗隊成員。

(2)熱愛本職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

(3)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德育綜合測評成績優(yōu)良,當年度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和院(系)通報批評。

(4)學習成績良好,本年度無必修課及限選課不及格記錄,至少獲得一次獎學金。

6、優(yōu)秀黨員:

(1)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集體,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出色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學習成績優(yōu)良,獲得校級獎學金的次數要占到獎學金參評次數的75%及以上(計算結果只取整數)。

(3)遵紀守法,團結同學,作風正派,先鋒模范作用發(fā)揮好。

(4)積極參與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

7、優(yōu)秀團員: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德育綜合測評成績優(yōu)良,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團內各項活動(一學期至少參加校團委、團總支組織的各項活動二次及以上),獲得校級及以上活動競賽獎勵或表彰一次及以上(含志愿者活動表彰)。

(3)學習刻苦勤奮,成績優(yōu)良,本年度無必修課及限選課不及格記錄,榮獲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4)按期繳納團費,認真參加團組織生活。

8、優(yōu)秀團干部:

(1)?參評對象:寢室室長、各班班委、各團支部委員;院(系)黨支部委員、分團委(團總支)委員、學生會委員;校團委所轄各學生組織委員、校自律會委員、校國旗儀仗隊成員。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德育綜合測評成績優(yōu)良,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模范履行團員義務,起好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對團的工作熱心,積極主動為所在團組織工作獻計獻策,使團組織工作富有成效。有協(xié)作精神,努力完成各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4)學習刻苦勤奮,成績優(yōu)良,本年度無必修課及限選課不及格記錄,榮獲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9、優(yōu)秀畢業(yè)生: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德育綜合測評成績優(yōu)良,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和院(系)通報批評。

(2)學習勤奮,學習成績優(yōu)良,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所在年級前30%,實習表現良好,畢業(yè)論文或設計有較高水平。

(3)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認真參加體育鍛煉,體育成績良好。

(4)在校期間曾兩次及以上被授予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

(5)能正確處理個人志愿與國家需要的關系,誠信守約。

10、優(yōu)秀畢業(yè)生干部:

(1)熱愛本職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德育綜合測評成績優(yōu)良,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和院(系)通報批評。

(3)學習勤奮,學習成績良好,實習表現良好。

(4)在校期間曾兩次及以上被授予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

(5)能正確處理個人志愿與國家需要的關系,誠信守約。

第四條?單項榮譽獎勵:

1、校級運動會比賽項目集體、個人前八名。

2、全校性的文體活動或綜藝晚會評獎。

3、全校性的各種競賽活動評獎。

4、校級社會實踐活動評獎。

5、其他應給予特殊榮譽的獎勵。

第五條??評審機構和評審程序

一、評審機構:

1、校級評審機構:學校設立學生獎勵評審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校領導、學生工作部領導、校團委領導、紀檢監(jiān)察部門領導、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組成。

組長:分管學生工作校領導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辦公室主任由學生工作擔任,成員由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及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2、院(系)評審機構:院(系)設立學生獎勵評審領導組,由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學生科長、年級主任、學生代表。

3、院(系)學生科、年級辦公室評審機構:學生科、年級辦公室設立學生獎勵評審小組,組長由學生科長、年級主任擔任,成員包括輔導員、學生代表。

二、評審程序: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自下而上的評比辦法。

2、院(系)學生科、年級辦公室在推薦(包括組織推薦,他人推薦、自薦)的基礎上,由學生科、年級辦公室學生獎勵評審小組評出候選人,在學生中公示三天。

3、院(系)學生獎勵評審領導組審查本院系評優(yōu)評獎候選人,向學校學生獎勵評審委員會推薦正式候選人。學生如有異議可向院系申訴,院系負責答復和處理。

4、學校學生獎勵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審定或委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

5、上報學校審批并表彰獎勵。

第六條??附則:

1、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由學生工作部牽頭評選。優(yōu)秀黨員由學校組織部牽頭評選。優(yōu)秀團支部、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由學校團委牽頭評選。單項榮譽獎勵由相關部門評選。

2、院(系)一級表彰獎勵,具體辦法由院(系)根據《瀘州醫(yī)學院學生表彰獎勵辦法》,自行制定,報學生工作部審定,審定后執(zhí)行。

3、畢業(yè)年級不評選先進班集體、優(yōu)秀團支部、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調整為相應的校、院(系)優(yōu)秀畢業(yè)生、優(yōu)秀畢業(yè)生干部的評選。如不能畢業(yè),學校取消其榮譽稱號。

4、校級先進集體和個人在院(系)級先進集體和個人中產生。

5、校級學生組織的干部評優(yōu),由學校主管部門主持推薦評選,對推選的名單在征求所在院系意見后,報學生工作部統(tǒng)一審定。

6、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三

表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學生,激勵學生積極向上。

2.1了解評優(yōu)標準,以班中推薦,自我推薦,老師推薦三種方式產生候選人。

2.2投票選舉,按得票的結果推薦正式候選人,投票做到民主、公正。

2.3學校行政以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對正式候選人員審核確認后,進行表彰。

3.1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在為隊旗增輝添色和“中國少年雛鷹行動”、“養(yǎng)成道德好習慣實踐體驗活動”、“示范群體建設”活動中成績突出。

3.2以主人翁精神積極參加少先隊的各項活動,創(chuàng)建性地完成少先隊組織交給的任務,為少先隊組織的建設出力獻策。

3.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yǎng),在勤奮學習、尊師守紀、語言文明、友愛同學、樂于助人、熱心服務、艱苦樸素、誠實勇敢等方面表現突出,在少先隊員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3.4具有意志堅強、不怕挫折,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等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除具備優(yōu)秀少先隊員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4.1熱情主動為集體服務,善于動腦,能創(chuàng)造性開展少先隊工作。在帶領少先隊員開展“養(yǎng)成道德好習慣實踐體驗活動”、“雛鷹行動”、“示范群體建設”活動中表現突出,特點鮮明。

4.2有民主、團結的'作風,以身作則,是非分明,作為少先隊員的表率。

4.3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活動,勤奮好學、不斷拓展自己的知識面,提高自身語言文字能力,并具有自主、自動的工作能力。

4.4熱心兒童團、少先隊工作,帶領弟妹共同進步。

5.1組織好:少先隊的基本知識教育普及化、經?;?,有具體、形象的共同目標和奮發(fā)向上的精神面貌,有健康的集體輿論和自覺的紀律,有團結友愛的伙伴關系。

5.2工作好:中、小隊友自助自理的自動能力,中隊輔導員在與不在一個樣,少先隊干部在集體中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中隊輔導員認真負責,民主輔導。

5.3活動好:有經常、快樂的中小隊活動,積極參加與各級“雛鷹學創(chuàng)新”、“實踐體驗”、“雛鷹爭章”等活動,參與范圍廣,創(chuàng)新活動多,教育效果好。

5.4陣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隊家務和教育陣地,隊員有自己為集體服務的崗位,能經常發(fā)揮作用。

5.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項隊工作與活動制度,并出色執(zhí)行。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四

關于少先隊員的獎懲制度《隊章》中明確規(guī)定:“隊員和隊的組織在學習、勞動和活動中,表現積極、主動,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由隊的'組織或共青團給予表揚和獎勵。”《隊章》中明確規(guī)定:“隊員犯了嚴重錯誤,經過隊組織的耐心幫助,仍不改正,應給予處分?!?/p>

1、對于在勞動和各項活動中表現積極主動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少先隊員,應評為校級優(yōu)秀少先隊員。

2、對于成績特別突出的少先隊員,要根據“紅領巾獎章”的獎勵制度,分為校級、縣級和市級,評為“紅領巾獎章”或評為“十佳少先隊員?!?/p>

3、對于優(yōu)秀的大中小隊集體,根據校級、縣級、市級的評優(yōu)條件,評為市、縣或校級的《星星火炬》先進集體。

4、對少先隊員的處分分為警告、留隊察看,停止隊籍三種形式。

5、給隊員的處分或懲罰必須經過少先隊大隊委員會反復討論,通過才能生效。

6、對少先隊員的處分要嚴格按照《隊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受警告處分的隊員仍可以佩帶紅領巾,參加隊的活動,但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7、停止隊籍處分的隊員要報少先隊大隊委員會、學校團組織和區(qū)縣少工委批準。

8、停止隊籍的隊員不能佩帶紅領巾,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但可以參加隊活動。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五

為充分調動廣大醫(yī)務人員的科研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更好地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技術快速、健康、有序發(fā)展,經一月二十一日院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對取得的科學技術成果等項目進行表彰獎勵,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獎勵范圍:

用于表彰和獎勵為醫(yī)院在醫(yī)藥衛(wèi)生科技進步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凡具有一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成果可以按本辦法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獎勵項目:

(1)科學技術成果;

(2)科研基金項目;

(3)新技術項目;

(4)優(yōu)秀學術論文;

(5)表彰獎勵為科技工作先進集體或個人。

三、獎勵標準:

(1)科學技術成果:對獲得咸陽市科技成果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3000元、2000元、1000元,獲得四等獎的按院內新技術項目對待,評審費、科研查新等費用由醫(yī)院全部承擔。對完成的省級科研成果按獲獎等次予以特殊獎勵。

(2)科研基金項目:凡科研課題獲得上級專項經費資助者(包括爭取社會團體、合作研究的外來資金等,但不包括本院資助的科研項目),按爭取的項目資金比例獎勵項目負責人,其中1萬元以下的按30%獎勵,1萬元以上的按20%獎勵,但總額不超過5000元。爭取到省級中標課題(不含省衛(wèi)生廳基金項目)的另外獎勵1000元。對取得的.科研項目基金由項目負責人在合理范圍內履行審批手續(xù)后予以支配。

(3)新技術項目:對完成的新技術項目,按《新業(yè)務、新技術準入及管理制度》進行了申報和審批,經審查達到市內領先(同級未開展)的每項獎勵2000元;市內先進水平(同級水平)的每項獎勵1000元;一般性(院內未開展)的每項獎勵300元。

(4)優(yōu)秀學術論文:由中華醫(yī)學會主辦的系列雜志發(fā)表的論文每篇獎勵200元;在國家級雜志上發(fā)表的論文每篇獎勵100元。凡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按照《關于學術論文版面費報銷規(guī)定》執(zhí)行,每年底統(tǒng)一對版面費進行報銷并獎勵。

(5)表彰獎勵為科技工作先進集體或個人:視本年度科研開展情況由醫(yī)務科提名,組織學術委員會評審,院領導批準。并向市級以上部門進行推薦獎勵。

今后每年定期對科學技術成果、科研基金項目、新技術項目、優(yōu)秀學術論文等進行表彰獎勵,對取得成績的人員在進修學習、職稱晉升、先進評選等方面優(yōu)先,請各醫(yī)務人員能夠開拓進取、勇于創(chuàng)新,為我院衛(wèi)生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入開展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活動,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和個性的發(fā)展,展示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不斷提高我校校園文化品位和人才培養(yǎng)質量,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領導機構

成立曲阜師范大學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活動的指導并組織專家對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進行評選,領導小組下調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委。各單位由團總支牽頭組織開展活動及成果申報工作。

二、獎勵基金的來源

(一)學校撥專項經費。

(二)個人或團體的捐贈和資助。

(三)學校有關單位的支持。

三、獎勵基金的使用

(一) 資助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項目。

(二) 對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進行獎勵。

四、參評對象及要求

(一)全日制研究生、本(專)科生個人和集體均可申請報名參加評選。

(二)思想品德優(yōu)良,勤奮好學,無違紀行為。

(三)作品必須是學生獨立完成。

五、評選范圍

(一)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類競賽:

1、“挑戰(zhàn)杯”系列競賽、數學建模競賽。

2、由政府機構或正規(guī)學術機構主辦的考察學生知識儲備、學術素養(yǎng)、應用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的綜合性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競賽。

3、由其他社會機構主辦的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競賽,經學??萍紕?chuàng)新領導小組研究確認具備與上述競賽相近類別、規(guī)模和水平的,也可列入評選范圍。

4、由政府機構或正規(guī)學術機構主辦的以專業(yè)技能為基礎的科技創(chuàng)新類競賽。

(二)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在學校規(guī)定的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署名為曲阜師范大學);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的學術專著。

(三) 具有實用價值和經濟效益發(fā)明、設計專利(專利權署名為曲阜師范大學)等,包括:研究成果或發(fā)明創(chuàng)造成果獲得國家專利或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得到實際應用,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等。

(四)工藝設計和社會調查報告獲省級以上獎勵者。

(五)對學校改革,特別是教學改革提出有價值的創(chuàng)新性建議并被采納者。

六、評選辦法和程序

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每年評選一次,時間跨度為自然年度,評選時間為每年4月份。

(一)申報

每年3月下旬由申報人如實填寫《曲阜師范大學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獎勵申報表》并提供獲獎證書、論文原件等證明材料,報院系審核。

(二)院系審核

作品申報人(集體作品第一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對申報人的學籍、作品、完成情況、獲獎情況等予以審核,確認符合有關要求后,于4月10日前報評選工作辦公室。

(三)專家評審

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活動領導小組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于4月中下旬進行評審。

1. 對獲省級及以上競賽活動獲獎的作品(不含各類征文、調查報告)由評審小組確認后不再對作品本身進行評審。

2. 其它類別的作品,評審小組根據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現實意義、獲獎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

(四)評選結果公示后報學校領導批準。

(五)召開表彰大會,公布評選結果,頒發(fā)榮譽證書和獎金。

七、獎 勵

(一)對作者的獎勵

1、根據取得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成果的方式發(fā)放獎金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1)“挑戰(zhàn)杯”系列競賽、數學建模競賽;其它由政府機構或正規(guī)學術機構主辦的考察學生知識儲備、學術素養(yǎng)、應用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的綜合性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競賽。

省級競賽特等獎1000元;省級競賽一等獎800元;省級競賽二等獎600元;省級競賽三等獎400元。

(2)由其他社會機構主辦的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競賽,經學??萍紕?chuàng)新領導小組研究確認具備與上述競賽相近類別、規(guī)模和水平的,按照上述(1)金額的50%進行獎勵。

(3)各類專業(yè)技能競賽不列入本《規(guī)定》獎勵范圍之內。但由政府機構或正規(guī)學術機構主辦的以專業(yè)技能為基礎的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類競賽可以按照上述(1)金額的30%進行獎勵。

(4)在學校規(guī)定的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其中核心a類論文 1000元,核心b類論文 500元;出版學術專著出版專著1000元。

(5)科技發(fā)明專利1000元;實用新型專利500元;外觀設計專利500元。

(7)研究生按照《研究生校長創(chuàng)新基金》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勵。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已經獲得學校資金獎勵的不再重復獎勵。

2、其他獎勵項目

(1)獲省級及以上獎勵者(集體為第一作者)授予“科技創(chuàng)新標兵”稱號,獲省級及以上獎勵其他作者授予“科技創(chuàng)新先進個人”稱號。

(2)各院(系)給予獲獎同學綜合測評相應加分。

(3)個人作品獲得省級競賽二等獎以上獎勵者,符合學校研究生保送條件,可優(yōu)先保送免試研究生;報考本校專升本,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二)對優(yōu)秀指導教師的獎勵

設立“曲阜師范大學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優(yōu)秀園丁獎”,頒發(fā)榮譽證書和獎金,獎金數額為相應作品獲獎金額的30%。

(三)對優(yōu)秀組織單位的獎勵

根據各單位組織發(fā)動、活動開展、學生獲獎和人力、財力投入等因素綜合評定后給予獎勵。

本規(guī)定由曲阜師范大學學生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活動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六

根據教育學、心理學的原理的兒童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為了實現我校育人目標,鼓勵先進,激勵后進,克服少先隊員獎懲問題上的隨意性,特擬定本制度。

(一)凡我校一年級至七年級的班集體、學生均屬于獎勵對象范圍。

(二)獎勵的條件。

1、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成績顯著的班集體,學生個人。

2、模范遵守校紀校規(guī),工作認真負責,維護學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為作斗爭,事跡突出者。

3、大公無私、肋人為樂、尊老愛幼、拾金不昧,在群眾中具有良好影響者。

4、積極參加各項競賽活動,成績優(yōu)良或獲名次的班集體和個人,在刊物上發(fā)表文章和各種制作獲名次的個人。

5、積極參加公益勞動,成績突出者。

6、各方面轉變、進步大的班集體和個人。

(一)方法:

a口頭表揚。

b通報表揚。

c頒發(fā)獎狀、獎品。

d授予“先進班集體”、“文明班集”、“先進中隊”、“優(yōu)秀少先隊員”“優(yōu)秀學生”、“文明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稱號。

(二)形式、層次。

1、口頭表揚、通報表揚,學校隨時進行。

2、各班可在半期、學期末、學年末評選表揚一批各類先進,頒發(fā)獎狀、獎品。

3、學校組織的各項競賽活動或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項競賽活動,由組織者對優(yōu)勝的集體、個人頒發(fā)獎狀、獎品或獎金。

4、對有特殊貢獻,特殊成績者各班可隨時表彰、獎勵。

5、全校學年度(一般在兒童節(jié))評選表彰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頒發(fā)證書、獎狀或獎品。

6、對成績特別突出的班集體和個人報請給予表彰獎勵。

對上述3、5、6條中受表彰、獎勵的集體和個人記入學生檔案或記入教師考評的檔案。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隊伍,激勵教職工獻身教育事業(yè),據《班主任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對象和榮譽稱號

1、學校班級德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班主任老師,授予“優(yōu)秀班主任榮譽”稱號。

2、在學校德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級組長、政治教師、政教工作人員等),授予“德育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二、評比條件

(一)優(yōu)秀班主任: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擁護四項基本原則;

(2)熱愛教育事業(yè),教育思想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

(3)班級組織管理能力強,每月班主任綜合考評成績優(yōu)異;

(4)班級每學期均評為“文明班級”;

(5)班集體積極、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風班貌。

(6)能組織開展生動活潑、富有教育意義的主題班會或團隊活動。師生關系融切,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7)有一定質量的德育工作論文或班主任工作經驗介紹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進個人:

1、熱愛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

2、經常學習教育法規(guī)和有關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學德育大綱》、《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學生手冊》等法規(guī)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調查研究,了解學生的特點和思想實際,講究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4、積極參加教育理論和業(yè)務的講座、研討會、觀摩等活動。

5、有較強的德育工作組織管理能力,在本崗位發(fā)揮了骨干帶頭作用。

三、評比辦法

1、德育工作先進每學年評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進個人、優(yōu)秀班主任按參評人數的10%名額評選。

3、推選時應堅持民-主評議和量化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公平、公正。

四、獎勵表彰

1、被評比為“德育工作先進個人”、“優(yōu)秀班主任”的教師,授予相應榮譽稱號,頒發(fā)證書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2、有以上榮譽稱號的老師,在晉級、職稱評定等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一)學校據每日、每周和每月應查項目,對班主任每月綜合考評一次,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1、主要考核項目為:

(1)日考核項:廣播操、大課間時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況;

(3)月考核項:本月應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會與重要活動的組織出勤、學生違紀和有無責任事故等情況。

2、考核標準見附件

3、獎勵辦法

(1)學??己私M據班主任當月工作情況,每月底確定當月最高獎勵金。

(2)據班主任月考核分,分檔次給予獎勵。

(二)學校每學年組織一次“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評比表彰活動。

2、“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的'評比辦法是:

(1)據基本條件各年級報“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推選名單;

(2)“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侯選人召開主題班會觀摩活動;

(3)在班級學生中進行“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侯選人意見調查;

(4)在年級中進行“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侯選人意見調查;

(5)學校成立“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評委會進行認真評選。

3、召開“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表彰會。

4、“育人杯”優(yōu)秀班主任所在班舉辦主題班團隊會觀摩活動。

為了加強學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增強班主任工作責任感,提高班主任工作積極性,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對班主任工作實施獎懲制度。

一.? 班主任工作職責:

1.開學初制定好班工作計劃,期末做好學生操行評定工作。

2.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做好差生的思想轉化工作。

3.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組織學生開展各種課外活動。

4.與各科科任老師、學生家長協(xié)調,努力提高學生的思想水平和學習成績。

5.早讀、午休到班、中餐、兩操到場,維持紀律,組織學生搞好衛(wèi)生。

6.加強班級管理,管好班上財物及班上紀律,一般矛盾不上交。

7.完成好學校臨時安排的各項工作,準時上交各種資料。

二.班主任工作獎懲辦法:

獎勵:

1、班級管理獎:

班級管理獎:按班級工作管理職責實行。

2、班級財產管理:按照班級財產登記數,學期結束時交與后勤管-理-員。

處罰:班主任如果因班級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學生嚴重意外傷害事故而導致學校財產損失的,班主任要負擔學校總損失的50%,如果學校損失超過500元以上的班主任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偡智?名者為優(yōu)秀班主任。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八

為促進德育工作順利開展,增強每位教師做好德育工作的積極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獎勵制度。

1、凡在“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學校要以不同形式給予表彰。

2、凡在“轉化差生,轉變學風,轉變班風”工作中,效果明顯的教師學校給予表揚或獎勵。

3、注重自身修養(yǎng)嚴格自律,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能堅持經常的教師,且周圍群眾對其都有一致好評的教師可作為師德先進個人向上級推薦。

4、被評為校、鄉(xiāng)、區(qū)、市級以上的德育先進工作者,師德標兵等榮譽稱號,學校分別給記入檔案,并給予不同形式的獎勵。

5、凡被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工作者”,“德育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學校要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號召全體教師向其學習。

6、學校要把師德表彰獎勵納入期末工作總結中的重要一項。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九

一、學生單項比賽獲獎中輔導教師的獎勵(體育田徑比賽除外)。

1、縣級比賽: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2、市級獲獎每個等級加40元,省級每個等級加80元,國家級每個等級加120元。(不重復計獎)。

3、指導學生發(fā)表10元/篇,市級20元/篇,省級30元/篇,國家級50元/篇。

二、學生團體比賽獲獎中輔導教師的獎勵(體育田徑比賽除外)。

1、縣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40元。

2、市級每個等級加50元,省級每個等級加100元,國家級每個等級加200元。

三、教師教學比賽獲獎獎勵政策和團體比賽獲獎獎勵政策按學生獲獎標準獎勵。

補充:

1、教師校級競賽獲獎,一等獎20元,二等獎15元,三等獎10元。

2、教師片級競賽獲獎:一等獎3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5元。

四、教師論文發(fā)表獎勵,縣級30元/篇,市級50元/篇,省級80元/篇,國家級120元/篇。(2000字以上)。

五、體育田徑比賽個人單項(學生)輔導教師只獎前三名,獎額參照以上第一條1、2點照半發(fā)放。

團體名次以教研組為單位從第六名起獎50元,每上一個名次加獎50元。

六、各類評先、評優(yōu)獎勵:校級先進30元,鎮(zhèn)級先進50元,縣級先進80元,省級先進120元。

七、以上獎勵不重復,獎額靠高檔??h里有獎學校不重獎,縣里不獎學校獎,縣里獎額不足,學校補足。

八、教學工作中有突出成就或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另行商定加獎。

九、所有獲獎以文件或證書為準,各類獲獎證書必須交至教務處,由教務處復印存檔并發(fā)放各類獎勵,無有效證明則不給予獎勵。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

1、組織好:少先隊的基本知識教育普及、經?;?,有具體形象的共同目標和奮發(fā)向上的精神風貌,有健康的集體輿論和自覺的組織紀律,有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團結友愛的伙伴關系和互助合作的學習氛圍。

2、工作好:中、小隊有自主自動的自治能力,中隊輔導員在與不在一個樣,少先隊干部在集體中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中隊輔導員認真負責,民主輔導。

3、活動好:有經常性的.快樂中小隊活動,小隊作用發(fā)揮好,快樂中隊集體創(chuàng)建好,在大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在各級各類評比中獲得獎勵,為校、區(qū)、市贏得榮譽。

4、陣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隊小家務和教育陣地,隊員有自己為集體服務的崗位,并能感受隊集體的美好,在集體中認識快樂、尋找快樂、發(fā)現快樂、創(chuàng)造快樂。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與活動的制度,并能長期堅持按制度執(zhí)行。

6、“快樂隊建”的主要內容——有快樂的目標(民主制定的共同目標和自主設定的個人奮進目標,還可以民主制定中隊公約等);有快樂的組建(民主選舉產生隊干部,建設好中隊委員會及其職能部,同時民主組建小隊);有快樂的活動(定期舉行主題隊會和十分鐘隊會,豐富課間課后娛樂活動和興趣社團活動);有快樂的學習(快樂的課堂和課外學習,小隊在學習中能夠發(fā)揮作用);有快樂的服務(人人有服務的崗位,人人為他人、為家庭、為社會盡責任);有快樂的交往(建立親密合作的人際關系,團結、尊重、關愛);有快樂的環(huán)境(創(chuàng)建潔、齊、美的環(huán)境);有快樂的輔導(民主、平等、開放的輔導;規(guī)范快樂輔導,提高師德修養(yǎng))。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增強黨員的光榮感和責任感,使黨員能夠真正地感受到黨組織的溫暖,從而增強黨組織的向心力,努力營造弘揚先進、鞭策后進、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圍,特指定本制度。

通過落實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八項權利來樹立廣大黨員的自豪感和責任感。

通過黨員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表彰發(fā)揮先鋒作用突出的黨員來號召廣大黨員學習先進,力爭先進。

對工作突出、成績優(yōu)異、貢獻特別的`黨員除了著重從精神上予以獎勵外,還給予一定的實物獎勵。

對優(yōu)秀黨員和先進黨組織進行大力表彰和獎勵的同時,把優(yōu)秀黨員作為優(yōu)先選拔干部的一個重要條件。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二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zhí)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zhí)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4、違反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秀部門。

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

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

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

(五)為加強友好百盛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切實實行獎罰分明的原則,特制定下列獎勵規(guī)定:

1.???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

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

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

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

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 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

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7.??? 宣傳防火知識 ,積極鉆研消防業(yè)務,并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

化建議和長遠規(guī)劃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認可,獎勵:200元。

8.??? 被評為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門、個人的,獎勵:200

元。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獎勵500元;被評為市級先進的獎勵:1000元。

(六)? 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正當利益、加強員工的管理,從而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之進一步規(guī)范化、制度化,現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現的違法、違紀(尚不夠由司-法-部門處理)問題,除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分(處理)外,特對當事人和責任人按以下細則處罰。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本行政區(qū)域內消防安全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懲。 ??

第二章 獎勵?

第六條 市政府部門年度消防工作考評獎勵:?

(一)經驗收取得達標以上成績的,頒發(fā)獎金20000元;?

第七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考評獎勵:?

(一)經驗收取得先進以上成績的,向標兵單位負責人頒發(fā)獎金2000元;?

第八條 縣、區(qū)公安機關年度消防工作考評驗收取得達標以上成績的,獎勵2000元;?

(一)獲得國家、省級表彰的; ?

(二)積極撲救火災,表現突出的;?

(三)查明火災原因有重大貢獻的.; ?

(四)消防研究或者技術革新有顯著成果的; ?

(五)在其他消防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三章 懲處?

第十二條 消防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 ?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通報批評:?

(一)落實消防工作不力的;?

(二)未按要求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督察的;?

(三)監(jiān)督管理不到位,導致火災隱患問題突出的。 ??

(一)四項指標環(huán)比均呈上升趨勢的;?

(二)發(fā)生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的; ?

(三)發(fā)生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火災事故的。 ??

(一)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的;?

(二)四個能力建設不達標的; ??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無故拖延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等不依法履行職責的;

(三)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的; ?

(五)將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用于與消防和應急救援無關的事項的;?

(六)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三

1、為加強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管理,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維護正常的活動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獎勵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的輔助手段,獎懲均要以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為基礎,獎勵要恰如其分;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使受獎勵者謙虛謹慎,戒驕戒躁。

3、評選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實事求是的原則,不稿名額分配,反對弄虛作假。獎懲要經輔導老師建議、少年宮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并及時通知家長。

4、受獎勵學生在一年內有嚴重違紀現象,經輔導老師或學校有關部門建議,少年宮領導小組同意后,宣布撤銷所授予的稱號。

5、獎懲情況要記入學生檔案,并在學生升學時向有關學校如實提供。

二、評選條件

1、對學有特長,在校、市、省舉辦的各學科體育、文藝、科技等競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學生給予專項性獎勵。

2、對參與少年宮活動的積極分子、組織少年宮活動的優(yōu)秀小組長給予獎勵。

三、獎勵方式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揚;

3、報上級表揚;

4、相應的物質獎勵。

四、獎勵時間

1、每年六一、學期結束。

2、其他獎勵:一般一學期期一次,無時間要求的可隨時進行。

一、鄉(xiāng)村少年宮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chuàng)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chuàng)辦。

二、在上級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鄉(xiāng)村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少年兒童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zhí)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yè),嚴謹治學,團結協(xié)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yǎng)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強鄉(xiāng)村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為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chuàng)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huán)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鄉(xiāng)村少年宮要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全校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活動。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主任工作職責

鄉(xiāng)村少年宮主任是本單位法人代表,是鄉(xiāng)村少年宮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黨組織的監(jiān)督下,全面負責少年宮的工作。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各部門的領導與協(xié)調,積極改革,勇于創(chuàng)新,科學管理,發(fā)揮機構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鄉(xiāng)村少年宮建設成為孩子喜歡的活動場所、家長放心的教育陣地、村民滿意的文化中心。

2、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制定鄉(xiāng)村少年宮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經常檢查了解、分析、研究輔導員培訓工作和陣地活動的開展情況,做好統(tǒng)籌工作,注意總結經驗,落實改進措施,增強鄉(xiāng)村少年宮對鎮(zhèn)域內少年兒童的感召力,成為活躍少年兒童的陣地。

3、負責鄉(xiāng)村少年宮的教師及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加強輔導員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業(yè)務能力培訓指導工作,努力做到“知人善用”,依靠全體教職工辦好鄉(xiāng)村少年宮,注意培養(yǎng)骨干力量。

4、重視交流和學習,主動與其他鄉(xiāng)村少年宮聯系,學習兄弟單位辦少年宮經驗,用于指導本少年宮工作,加強教育研究,做好推動全鎮(zhèn)中、小學素質教育工作。

5、團結群眾,關心群眾,發(fā)揚民-主精神,傾聽群眾意見,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謀私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努力解決教師的后顧之憂,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

6、貫徹艱苦創(chuàng)業(yè),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計劃好財務開支,管理好鄉(xiāng)村少年宮設備,提高現有設備的利用率。

7、自覺接受黨支部、教代會的'監(jiān)督、評議,依靠工會搞好民-主管理。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副主任工作職責

鄉(xiāng)村少年宮副主任協(xié)助少年宮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宮教育教學任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其主要職責是:

1、協(xié)助鄉(xiāng)村少年宮主任制定、貫徹和落實少年宮工作計劃,制定并實施培訓和陣地活動計劃,做好學期和年終業(yè)務工作總結。

2、組織和管理教學工作,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進行教研活動,認真學習兄弟鄉(xiāng)村少年宮的教育經驗,熟悉并掌握少年兒童教育規(guī)律,合理安排教師文化學習和業(yè)務進修,審查教師的學科計劃和備課筆記,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3、建立特色班學員管理制度。負責報名、編班、考核、獎懲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課程表和本鄉(xiāng)村少年宮工作活動總表,并及時修正調整。

4、抓好教師隊伍建設,做好專業(yè)教師的考核管理工作和鄉(xiāng)村少年宮校外輔導員的聘請工作,建立健全教師業(yè)務檔案。

5、加強同其他鄉(xiāng)村少年宮的業(yè)務聯系,利用節(jié)假日和中心活動,組織協(xié)調好少年宮內外的文藝、科技、美術等各種表演、競賽及全鎮(zhèn)性的大型活動。

6、不斷加強和改善教學管理,完善健全各種教學制度,逐步達到教學管理規(guī)范化、科學化、條例化、制度化。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總務主任后勤工作職責

1、協(xié)助鄉(xiāng)村少年宮主任統(tǒng)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宮預算內外的一切經費,貫徹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正確編制預決算,及時向主任提出使用經費的建議和意見。

2、做好教學和全宮性活動的物資采購、后勤服務工作,為保證全宮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創(chuàng)造物質條件。

3、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和宮容面貌,統(tǒng)籌規(guī)劃全宮室內外場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設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現有設備和器材,定期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加強鄉(xiāng)村少年宮財產物資的管理,定期組織宮內財產和教具 的清查和登記工作,做到賬物相符,杜絕漏洞,做到每學期核對一次。建立購置、領用、調撥、借用、保管、修理、報銷、賠償等制度。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外聘教師工作職責

鄉(xiāng)村少年宮是少年兒童的校內輔助教育機構,培養(yǎng)少年兒童對文學、藝術、科技和體育的興趣愛好,促使他們全面發(fā)展是教育教學的主要任務之一。根據鄉(xiāng)村少年宮開展活動的總體規(guī)劃,除本校教師任課外,不足的教師可以外聘,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規(guī)定。

1、被聘教師一般從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的人員中選擇,盡可能選擇一些學有專長、品德高尚的人員。

2、被聘教師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人民教育事業(yè),作風正派,事業(yè)心強,具有較高的業(yè)務水平。

3、被聘教師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4、被聘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鄉(xiāng)村少年宮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做到提前10分鐘做準備,按時上、下課。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課者,必須提前與服務學校聯系,以便安排。

5、被聘教師上課必須精心指導學生,保持課堂整潔,注意愛護教學用品和公共設備。

6、被聘用教師一般情況下不給付工資,適當給予一些伙食和車旅費補助。如因教學需要,特殊人員也應發(fā)放勞務津貼。

7、被聘教師與本少年宮輔導教師要團結合作,互相關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輔導教師工作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yè)道德和師容教態(tài),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認真?zhèn)湔n、講課,合理制定教學進度,在教學實踐中,注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傳授,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認真開展教研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有組織、有制度搞好學員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為規(guī)范教育,使學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長。

4、按時并有質量地完成鄉(xiāng)村少年宮的活動任務。在教學中把教學任務和特色活動合理結合,使更多的農村未成年人在各項活動中得到鍛煉和提高。

5、加強對學員的安全教育,禁止學員攜帶危險物品。時刻關注學員的課間安全,如有學員未到,及時了解情況。

6、負責管理好活動場所的衛(wèi)生,建造良好整潔的教學環(huán)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學設備、器材。

7、按時完成少年宮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學員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于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2、遵守少年宮的紀律制度,增強法律意識。珍愛生命,注意安全,不得把管制刀具、火柴、打火機或其他危險性玩具帶入少年宮。課間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

3、按時上課,不得遲到、缺席,因故不能參加,必須事先向輔導教師請假。

4、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尊敬師長,禮貌待人,團結同學,關心他人。

5、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6、講究公共衛(wèi)生環(huán)境,認真做好分配的值日任務。不亂丟紙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顏料等。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鄉(xiāng)村少年宮是依托學校建設,由政府財政保障為主的農村少年兒童公益性活動陣地,全體工作人員要本著開源節(jié)流、艱苦樸素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勤儉辦宮。

2、鄉(xiāng)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內財物,管好宮內財物,反對一切損壞本宮利益的行為。

3、嚴格掌握經費開支,購物要有計劃,經領導批準方可購買,減少不必要的開支,??畋仨殞S?。

4、嚴格財經紀律,合理使用經費,鼓勵節(jié)約辦宮,多方式、多渠道籌資開展活動。

5、嚴格報銷手續(xù),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必須憑購物發(fā)票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名,負責人批準方可報銷。白紙發(fā)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報銷。

6、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務制度,對發(fā)票、暫付款的使用和對現金、記帳、報表、核算等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會規(guī)定,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和漏洞。

7、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領導,宮主任親自抓財務工作,會計每月結帳一次,定期公布賬目,年終清賬一次。

8、鄉(xiāng)村少年宮所有財物均有專人保管,并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9、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tǒng)一進賬后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填寫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10、總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及時清點宮內財物,對宮內財物做到心中有數。對自然損壞和急需維修、添置的物件及時提出購置意見。

11、嚴格財產管理制度,宮內所有物品(包括各種樂器)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得外借。活動室、教室的鑰匙一律不得轉交他人,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時交回,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姜家鎮(zhèn)小少年宮活動場所安全保衛(wèi)制度

1、輔導教師負責教學時間(包括課前、課后和課間)教學場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輔導教師應加強與學員監(jiān)護人的密切聯系,掌握家長的通訊聯系方式。

3、輔導教師必須在所有學員安全離開教學活動區(qū)后,關閉所有用電設備,并關好門窗后方能離開。

4、未經同意,輔導教師不得擅自組織學員外出活動。組織集體活動實行報批制度,并實行安全責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5、門衛(wèi)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門前停車和師生進出,保證少年宮門前安全無事故。

7、所有教職員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并進行恰當的處理,不得離開事發(fā)現場。

8、所有參加活動的學員必須由家長負責接送,并與少年宮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四

(一)凡符合下列條例之一者,給予表彰獎勵。

1?、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團隊合作精神,吃苦耐勞精神。

2?、遵守校規(guī)校紀,自覺維護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工作踏實肯干,成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能力,綜合評價較高者。

3、積極參加活動,有紀律,高質量的完成活動者。

4、嚴格填寫服務認證表,考勤嚴格按照服務認證表來評優(yōu)

(二)獎勵形式:

1?、口頭表揚

2?、海報表揚

3?、頒發(fā)證書、獎品

4?、授予稱號

5、推薦報請上級嘉獎

6、通報所在班級,

(三)獎勵的種類:

1?、證書、星級志愿者稱號

2、單次活動中評級并加入總評比

3、工作突出獎

4、授予榮譽稱號

(四)詳細細則

1、星級志愿者評比方法:

a、參加一次活動為兩分,積滿十分為一星,每個季度評一次,按星評比

b、開會每次為一分,事假由部長另行計算

c、各項活動根據主辦方意見適當加減分

d、根據對部門的貢獻適當加減分

e、評選不單以活動能力評論,還將以其表現是否符合志愿者行為作為參考。

f、各項工作開展過程中,各位干事的工作完成情況分為優(yōu)、良、中、差四個等級,“優(yōu)”折加3分,“良”者加2分,“中”者不加分,“差”者扣2分。

志愿者懲罰制度

凡符合下列條例之一者,給予批評懲罰。

不具有一定的奉獻精神,團隊精神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沒有組織紀律觀念和時間概念

不積極參加活動,違反校紀校規(guī)

(二)懲罰形式

1?、口頭批評

2?、大會批評

3?、不予參見任何評優(yōu)工作

(三)詳細規(guī)則

1?、對活動不積極的同學進行口頭批評

3?、在活動中由主辦方點名批評的同學不得參加評優(yōu)工作

4?、任何在校內有有損青協(xié)形象的行為的同學學期末不得參加任何評優(yōu)工作。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捐贈者表彰獎勵標準

第一條 ?為推動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募捐工作的開展,表彰和獎勵國內外支持紅十字事業(yè)的捐贈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和《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表彰、獎勵的捐贈者是指自愿并無償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捐贈資金、實物等財產,用于賑災、濟貧、社會福利等公益事業(yè)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一切具有財產價值的動產、不動產和權利均屬于本辦法所指的捐贈,包括資金、有價證券、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廣告服務等。

本辦法適用于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捐贈,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表彰、獎勵規(guī)范。

個人捐贈勞務的表彰、獎勵,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捐贈者有權指定捐贈用途。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不得違背捐贈者的捐贈意愿,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應當向捐贈者和社會公眾公開捐贈財務,接受相關部門的審計;及時向捐贈者反饋捐贈財產的使用情況。

第五條 ?表彰獎勵的標準:

(一)三年內捐贈財產累計折合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特級勛章”,頒發(fā)由中國紅十字會會長簽發(fā)的證書及博愛牌匾;履行相關程序,可聘請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理事;舉行“捐贈儀式”,并邀請國內主流媒體播發(fā)或刊發(fā)消息;根據捐贈者意愿,可商議給予指定項目(活動)的冠名權,參與項目(活動)的管理和運作;個人捐贈者三年內捐贈財產累計折合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慈善家”榮譽稱號。

(二)一年內捐贈財產折合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不足50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勛章”,頒發(fā)由中國紅十字會會長簽發(fā)的證書及博愛牌匾;履行相關程序,可聘請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理事;舉行“捐贈儀式”,并邀請國內主流媒體播發(fā)或刊發(fā)消息;根據捐贈者意愿,可商議給予指定項目(活動)的冠名權,參與項目(活動)的管理和運作;個人捐贈者捐贈現金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慈善家”榮譽稱號。

(三)一年內捐贈財產折合人民幣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不足10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杰出奉獻獎章”,頒發(fā)由中國紅十字會會長簽發(fā)的證書及博愛牌匾;舉行“捐贈儀式”,并邀請國內主流媒體播發(fā)或刊發(fā)消息;根據捐贈者意愿,可商議給予指定項目(活動)的冠名權,參與項目(活動)的管理和運作。

(四)一年內捐贈財產折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不足5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博愛獎章”,頒發(fā)由中國紅十字會會長簽發(fā)的證書及博愛牌匾;爭取國內主流媒體的宣傳、報道,在“中國紅十字會網站”上張榜鳴謝,通過《中國紅十字報》予以宣傳;根據捐贈者意愿,可商議給予指定活動的冠名權。

(五)一年內捐贈財產折合人民幣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不足100萬元的,授予“中國紅十字人道服務獎章”,頒發(fā)由中國紅十字會會長簽發(fā)的證書;授予“中國紅十字榮譽會員獎章”;在“中國紅十字會網站”上張榜鳴謝,通過《中國紅十字報》予以宣傳。

( 六)一年內捐贈財產折合人民幣10萬元以下不足10萬元的,頒發(fā)“中國紅十字會感謝狀(或感謝信)”。

第六條 ?捐贈數額的計算:

(一)對多次捐贈者可以重復表彰。重復表彰金額從上次表彰后起算。

(二)以外匯(幣)捐贈的價格,按收匯當天匯率兌換為人民幣;捐贈有價證券、不動產和財產性權利的,其價格比照受贈時國內市場價格折算,必要時可以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七條 ?事業(yè)發(fā)展部負責捐贈者的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本辦法,報請會領導批準后,給予捐贈者表彰、獎勵。

第八條 ?接收捐贈后,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為捐贈者開具正式捐贈收據,并致信感謝。捐贈者憑捐贈收據,享受法律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此前的捐贈者表彰獎勵辦法同時廢止。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五

第一條 為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和監(jiān)督,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確保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實現,根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省法院審判質量評查的規(guī)定(試行)》(以下簡稱《評查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依照《評查規(guī)定》第七條的規(guī)定,本院設案件審判質量評查辦公室(以下簡稱“評查辦”)為評查機構,并確定評查人員,對全院案件進行審判質量監(jiān)督,對審判人員辦案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督。

本院審判委員會是審判質量評查的最終認定機構,負責對評查機構作出的評定結論、審判質量責任確定等重大評查事項進行審查決定。

第三條 審判質量評查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評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罰當其過、優(yōu)秀表彰的原則。

第四條 審判質量評查實施定期評查與年度評查、全面評查與重點評查、專項評查,自行評查與上級監(jiān)督,處罰與獎勵相結合的制度。

第二章 審判質量評查范圍

第五條 評查辦應對全院所審結的各類案件的質量進行評查、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 監(jiān)督檢查的案件類型有:

(二)本院決定再審的案件;

(三)中級法院發(fā)回重審的案件;

(四)二審改判的案件;

(五)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

(六)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

(七)本院院長、上級法院或者同級黨委、人大會指示交辦的涉及審判質量的案件;

(八)通過評查裁判文書認為存在審判質量問題的案件;

(九)本院開展的對某一類案件進行的專項評查;

(十)本院院長指令評查的其他案件;

(十一)其他涉及審判質量的案件。

對上列第二項至第八項案件進行一案一評議,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是否需要追究審判質量責任的意見,提交審委會討論是否追究錯案責任。

第七條 評查辦對本院所審結的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全部進行評查。

對本院判決結案的案件全部進行評查;對調解結案的案件進行抽查。

對通過評查裁判文書認為存在審判質量的案件;群眾反映強烈的審判、執(zhí)行案件;當事人屢次申訴的案件;控告、檢舉材料中涉及的案件等進行重點評查。

評查20%以上的執(zhí)行案件。

每年觀摩審判長庭審案件2-3件,并一案一評議。

對在訴訟程序中的案件進行跟蹤、監(jiān)督、檢查。

第三章 審判質量評查的內容

第八條 案件審判程序方面的評查事項

(二)審判組織是否合法;

(三)審判程序是否合法、庭審是否規(guī)范;

(四)采取保全措施、強制措施(執(zhí)行措施)是否合法、規(guī)范,相關手續(xù)是否完備;

(五)通知、公告、宣判及送達是否合法、規(guī)范;

(六)案件是否超審限或無故延期。

第九條 案件實體方面的評查事項

(一)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經過質證,對證據的判斷、采信是否準確;

(二)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三)認定事實是否清楚;

(四)實體處理是否明確、具體、適當。

第十條 適用法律方面的評查事項

(一)裁判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是否準確;

(二)引用的法律條文是否準確、全面、完整;

第十一條 裁判文書方面評查的事項

(一)裁判文書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裁判文書式樣;

(二)裁判文書文字用語是否規(guī)范、準確、精煉、莊重、質樸、嚴謹;

(三)裁判文書敘述事實是否清楚,前后是否一致;

(四)裁判文書表述的裁判理由和依據是否充分。

第十二條 其他方面的評查事項

(一) 案卷材料是否齊全;

(二)案卷裝訂是否規(guī)范、內容是否完整;

(三)調查、庭審、執(zhí)行、宣判、合議庭合議等筆錄是否規(guī)范、準確、整潔;

(四)其他需要評查的事項。

第四章 審判質量評查的標準

第十三條 案件及法律文書分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整體案件的優(yōu)良,要與法律文書的優(yōu)良相對映,即案件優(yōu)良者,其法律文書應優(yōu)良。

案件審判質量評查結果存在重大質量問題一處或一般質量問題五處以上為不合格。

案件審判質量評查結果存在一般質量問題二處以上不滿五處的為合格。

案件審判質量評查結果存在一般質量問題不滿2處的,且案件程序合法,實體處理公正、明確、具體;法律文書規(guī)范、整潔,實事敘述清楚、裁判理由、證據論證分析邏輯嚴謹,適用法律準確、全面,結果正確、具體、單一的為優(yōu)良。

第十四條 《評查規(guī)定》第十一條第三項所稱重大審判質量問題是指:案件在判斷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審判程序方面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需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糾正或被發(fā)回重審被改判的、執(zhí)行回轉的、進行國家賠償的,具體包括下列情況之一:

(一)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二) 庭審組織指揮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導致裁判結果錯誤的;

(四)審判違反法定程序,影響了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五)民事案件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調解協(xié)議內容違反法律規(guī)定;

(六)審理案件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回避而未回避;

(七)未經合法傳喚當事人而缺席判決的;

(八)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未參加訴訟的;

(九)對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未予裁判的;

(十)未開庭審理而作出判決的;

(十一)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明顯不當的;

(十二)裁判結果表述不清、不全,存在歧義,不能用補正筆誤的裁定予以糾正,致使無法執(zhí)行的。

(十三)執(zhí)行案件中錯誤執(zhí)行第三人或案外人財產的;

(十四)違反法律規(guī)定采取或解除保全措施、強制措施、執(zhí)行措施的;

(十五)丟失卷宗或證據等材料或擅自將卷宗或其他訴訟材料借給他人的;

(十六)將案件執(zhí)行款執(zhí)行給其他當事人的;

(十八)對判決、裁定及其他法律文書執(zhí)行錯誤,造成損害的;

(十九)刑事案件混淆罪與非罪的界限、定性錯誤的;

(二十)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致量刑畸輕、畸重的;

(二十一)其他重大審判質量問題。

第十五條 《評查規(guī)定》第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一般審判質量問題是指:案件在判斷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者審判程序方面存在瑕疵,但可以不經審判監(jiān)督程序糾正的,包括下列情況之一:

(二)立案期間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三) 立案不符合管轄規(guī)定的;

(四)開庭公告、開庭傳票、出庭通知不符合法定期間的;

(五)審判組織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六)庭審未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回避權利的;

(七)庭審中未向當事人說明舉證方法和要求,致使不能有效舉證而影響案件質量的;

(八)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或復議申請,未在法定期間內作出決定的;

(九)案件延期、中止、終結,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或未說明理由的;

(十一)開庭審理時應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未調解的;

(十二)引用法律條文不準確、不完整或與實體處理存在矛盾的,未致裁判結果錯誤的;

(十四)裁判理由表述與處理結果不一致的;

(十五)裁判文書表述不清,語言不規(guī)范,邏輯錯誤的;

(十六)裁判文書遺漏訴訟費用的分擔或分擔明顯錯誤的;

(十七)裁判文書日期與合議庭評議或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日期不一致的;

(十八)案件未按規(guī)定提請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未影響案件質量的;

(十九)法律文書未按規(guī)定向當事人或訴訟參加人(參與人)送達的;

(二十)案卷材料不齊全,裝訂不規(guī)范的;

(二十一)調查、庭審、執(zhí)行、宣判、合議庭合議等筆錄內容失實、不全面、不完整的;

(二十二)刑事案件應為被告指定辯護人而未為其指定辯護人的;

(二十三)刑事附民案件中未通知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的;

(二十四)對案外人就執(zhí)行標的提出的異議不依法審查處理的;

(二十五)延誤執(zhí)行時機,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

(二十六)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執(zhí)行人財產;

(二十七)重復查封、扣押、凍結被執(zhí)行財產;

(二十八)在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zhí)行的案件中,違反參與分配程序和原則的;

(二十九)執(zhí)行案件中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及時執(zhí)行的;

(三十)超案件審理期限的;

(三十一)其他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案件裁判結果公正性的缺陷。

第五章 審判質量評查的方法與步驟

第十六條 評查辦對法律文書、案件、庭審活動等依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評查和通報,對案件審判質量優(yōu)良的予以評析,以供大家學習、參考,對案件審判質量不合格的,進行原因分析,以供大家引為鑒戒。

第十七條 各審判業(yè)務庭每月報表時,向評查辦報當月的收結案清單一份,并隨附結案法律文書,在十日內將已結案件裝訂好交評查辦。

卷宗裝訂符合檔案標準的,由評查辦交檔案室存檔,不合格的,退回原承辦庭,至裝訂合格后,交評查辦移送檔案室。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至第十項的案件由評查辦通知業(yè)務庭、檔案室移送案件卷宗。

第十九條 各業(yè)務庭的上訴案件及二審情況必須到評查辦登記,以便于評查辦評查上訴案件。

第二十條 對本院決定再審、中院發(fā)回重審、上級法院指令再審案件、檢察機關抗訴案件,由立案庭或業(yè)務庭在收到材料或裁定書(函)、決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卷宗材料交評查辦登記進行跟蹤評查。

第二十一條 評查辦要觀摩庭審,需在十日前通知審判長,審判長在十日內安排好庭審日期,通知評查辦屆時觀摩。

第二十二條 審判質量評查實行回避制。評查人不得評查自己承辦的或參加了訴訟程序的案件,此類案件由評查辦其他人員或紀檢監(jiān)察室評查。

第二十三條 各業(yè)務庭、室、執(zhí)行局建立案件審理監(jiān)督制度,對本部門的案件從收案到結案的整個訴訟過程的情況進行規(guī)范管理和有效監(jiān)督。

評查辦對各業(yè)務庭、室、執(zhí)行局案件審理監(jiān)督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督,并進行通報。

第二十四條 評查辦對法律文書每月進行一次通報;對案件審判質量每季度進行一次通報;對重點評查、庭審觀摩是評查后一案一評議;對專項評查是評查后,針對專門問題進行評查通報;對各業(yè)務庭、室、執(zhí)行局案件審理監(jiān)督是監(jiān)督與通報相結合。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案件審判質量優(yōu)劣的獎勵與處罰,由本院政治處、紀檢監(jiān)察室依照本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案件審判質量獎罰的標準是:案件優(yōu)良者100元,法律文書優(yōu)良者獎50元。

一件案件出現一般審判質量問題,處罰不超過50元。

一件案件出現重大審判質量問題,處罰不超過100元。

對違法審判的責任人一件案件處罰200元,并扣發(fā)審判長、法官助理津貼。

第二十七條 有本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所列情況之一者,每處處罰10元。

有本實施細則第十四條所列情況之一者,每處處罰20元。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規(guī)定,由該業(yè)務庭、室負責人承擔責任,違反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由該審判長承擔責任,且違背一處,視為其案件有重大審判質量問題一件,處罰100元,并予以通報,在通報中限定該業(yè)務庭、室、審判長繼續(xù)履行的期間。

第二十九條 獨任審判員(執(zhí)行員)審判(執(zhí)行)的,由獨任審判員(執(zhí)行員)承受評查結果的獎罰。

合議庭審判(執(zhí)行)的由審判長(執(zhí)行長)承受評查結果的獎罰。

案件處理結果是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出現審判質量問題,由導致決定出現審判質量問題的人員承擔責任,但案件承辦人掩蓋、歪曲案件事實導致作出錯誤決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案件筆錄的質量問題由書記員承擔。

第三十一條 案件承辦人、業(yè)務庭、室或其他人如對評查出的案件質量問題以及獎罰不服的,可在通報發(fā)出之日起十日內向評查辦提出書面申辯意見,評查辦在十日內合議其申辯理由是否成立,并予以書面回復,如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回復五日內,通過評查辦向審判委員會申請復議,審判委員會在十五日內作出最終復議決定。

第三十二條 本院業(yè)務庭、室、案件承辦人或其他人可向評查辦自薦、推薦優(yōu)秀案件、法律文書,也可舉報不合格案件及法律文書。

第三十三條 評查辦經評查認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需要再審的,報請院長審查處理。

認為審判員在辦案中可能存在違法審判或違法執(zhí)行行為需追究責任的,應移送紀檢監(jiān)察室進行查處。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案件承辦人包括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執(zhí)行員、執(zhí)行助理、法官助理以及主持執(zhí)行的司法警-察。

第三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從xx年7 月1日起執(zhí)行,本院瀘納法發(fā)(xx)4號文件《案件評查工作實施意見》作廢。

第三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報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本院審判委員會負責解釋。

關于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落實和完善我區(qū)人民陪審員制度建設,根據《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省高院的統(tǒng)一部署,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落實司法為民要求,認真扎實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建設,建立一支素質良好的人民陪審員隊伍,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二、基本原則

人民陪審員制度建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jiān)督的原則。

(二)堅持依法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選任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23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同等條件下具有法律專業(yè)文化知識或法律工作經歷的優(yōu)先選任。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審判工作。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業(yè)律師等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公民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四、選任的程序和步驟

(一)宣傳發(fā)動。(時間:9月初至12月底)

1、召開黨組會議,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決定》精神,明確選任人民陪審員的意義和任務,制定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實施方案。

2、設立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院長楊愛民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指導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和管理工作;由政治部負責落實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和人事管理(包括人民陪審員名額的提出、選任、培訓、表彰、獎勵、補助、免職等)具體工作。

(二)確定名額(時間:1月初至2月初)

1、名額的確定。根據區(qū)人口數量、受案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發(fā)展狀況等因素,結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從我院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審理案件的需要,按照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時,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占人數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不高于本院現有法官人數的規(guī)定,我院提出人民陪審員的名額意見,于2015年1月底前提請區(qū)人大會確定。2月中旬前將確定的人民陪審員名額上報市中級人民法院。

2、發(fā)布公告。向全區(qū)發(fā)布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公告,內容包括: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名額、條件、程序等相關事宜。

3、書面申請或推薦。發(fā)放《人民陪審員自薦審查表》和《人民陪審員推薦審查表》。符合條件的公民本人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或由有推薦資格的單位或組織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進行書面推薦。指導填寫《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或者《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并附有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和考察。(時間:2月中旬—3月中旬)

1、資格審查。對于被推薦和本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由我院依照《決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和有關規(guī)定對表內填寫內容進行初審。

2、考察。采取面談和調查的方式,分組對被推薦人和申請人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品行進行考察、了解,并與有關部門充分醞釀、討論、協(xié)商。寫出考察情況報告上交政治部。

(四)確定人選和提請任命。(時間:3月中旬—3月底)

1、召開黨組會討論確定人眩根據審查結果及本院人民陪審員的名額,黨組討論確定人民陪審員人選,并將人選名單及相關材料送區(qū)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征求意見,同時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

2、由我院院長提請區(qū)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命人民陪審員。

(五)社會公告(時間:4月初)

1、將任命決定書面通知人民陪審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并將任命名單抄送區(qū)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和轄區(qū)中級人民法院。

2、向社會公告。

(六)組織培訓。(時間:4月初—4月20日)

1、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人民陪審員培訓工作計劃和方案,并征求區(qū)司法行政機關意見。

2、按照省法院法官培訓中心統(tǒng)一安排,配合落實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工作,要求于2015年4月20日之前完成培訓。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六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全面發(fā)展、努力成才,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學院對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在思想品德、學業(yè)成績、科技創(chuàng)造、社會服務、各類競賽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和《四川大學錦江學院學生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評選機構

(一)學院評選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

副組長:分管教學和財務的院領導

成?員:學生工作處、教務處、團委負責人

(二)系評選工作小組

組?長:系主任

副組長:系輔導員負責人、

成?員:團總支書記、輔導員、教務員

(三)班評議小組

組?長:輔導員

成?員:全體學生干部、民-主產生的學生代表五名

獎勵種類

(一)個人榮譽稱號

1.優(yōu)秀學生

2.優(yōu)秀學生干部

3.優(yōu)秀畢業(yè)生

4.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

5.優(yōu)秀共青團員

6.優(yōu)秀共-產-黨員

7.精神文明獎

8. 第二課堂活動先進個人

(二)集體榮譽稱號

1.文明寢室

2.先進班集體

3.第二課堂活動先進集體

4.優(yōu)秀團支部

5.優(yōu)秀黨支部

(三)獎學金

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

學院各項獎勵的實施細則詳見附件。

原則上學院在10月8日召開表彰大會,對受獎勵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并發(fā)放證書或獎金。

受學院通報批評、警告及以上處分者或在文明寢室建設中,被評為“最差寢室”的學生該學年內不能申請個人榮譽稱號和獎學金。

評選必須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撤銷其評選資格或榮譽稱號。

?本辦法適用于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

本辦法經學院討論通過,報四川省教育廳備案,從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辦法同時廢止,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均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學院授權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一、評選條件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四)認真學習,成績優(yōu)良;

(五)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體育達標;

(六)熱心社會工作,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二、評選比例:

各系分年級按專業(yè)評選,評定比例不超過該專業(yè)總人數的15%。

三、評選程序

(四)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報院務會審批。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優(yōu)秀學生”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9月上旬

一、評選條件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四)認真學習,成績良好;

(五)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體育達標;

(六)熱心社會工作,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七)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辦事公正;

(八)有較強的組織工作能力和團隊精神;

(九)擔任學生干部1學年及以上,工作成績突出。

二、評選范圍及比例:

(一)范圍:

黨支部中的學生干部;學院團委、學生會、青年志愿者協(xié)會、社團聯合會、公寓自律委員會、恒愛助學中心的學生干部;系團總支、學生會、青年志愿者分隊干部;團支部、班委學生干部,寢室室長。

(二)比例

按院級、系級、班級、寢室長等各類干部人數的10%評選。

三、評選程序

(四)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報院務會審批。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9月

一、評選條件:

(六)大學期間獲校級 “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獲學院獎學金或省級及以上獎項,在重大活動中為學校爭得榮譽者,可優(yōu)先推薦評選。

二、評選比例

優(yōu)秀畢業(yè)生按當年畢業(yè)學生總數的10%進行評選。

(三)學生工作處根據各系的評選結果進行審查,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評選結果報?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

(四)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報院務會審批。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四川大學錦江學院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3月

一、??評選條件

(一)思想進步,工作勤奮,作風踏實,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二)學習努力,成績合格;

(三)積極主動參加青年志愿服務,表現突出,全年參加志愿服務時數超過30小時以上。

二、評選比例

在青年志愿者總人數的20%以內進行評選。

三、評選程序

(一)學生志愿者本人提出申請;

(三)團總支對團支部的初評名單進行審核并公示2天,公示無異議報院團委審批。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優(yōu)秀青年志愿者”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12月

一、評選條件

(二)積極參加團組織活動,努力為團支部建設獻計獻策,貢獻力量,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四)努力學習,成績良好;

(五)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科技創(chuàng)新,表現突出;

(六)按期交納團費;

(七)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健康。

二、評選比例:

按團員總人數的5%評選。

三、評選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請;

(三)團總支對團支部的初評名單進行審查并公示2天,公示無異議報院團委審核并公示2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學院黨委批準。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四川大學錦江學院優(yōu)秀共青團員”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4月

一、??評選條件

(二)模范履行黨員義務,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在廣大黨員和群眾中有良好形象。

二、評選比例

按黨員總數的10%評選。

三、評選程序

黨支部按照條件進行推薦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學院黨委審批。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優(yōu)秀共-產-黨員”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5月

一、評選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見義勇為,舍己救人;

(二)拾金不昧;

(三)助人為樂;

(四)熱心公益活動。

二、評選程序

(四)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報院務會審批。

三、獎勵形式

頒發(fā)“精神文明獎”榮譽證書。

四、評選時間

每年9月上旬

一、評選條件

(一)積極參加第二課堂活動,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二)學年內獲得二次及以上院級第二課堂活動等級獎勵;

(三)第二課堂活動的優(yōu)秀組織者。

二、評選比例

在校學生人數的5%以內。

三、評選程序

本活動開展之前10天發(fā)出活動通知,宣傳動員、安排部署工作。

(三)院團委根據各系的評選結果進行審核,并公示2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評選結果報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批。

(四)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報院務會審批。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第二課堂活動先進個人”榮譽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12月

一、??“文明寢室”評選工作小組:

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

副組長:分管后勤、保衛(wèi)工作的院領導

成?員:學工、團委、保衛(wèi)、后勤相關人員

二、主要考評內容:

團結和-諧,積極上進,情趣高雅,愛護公物,遵規(guī)守紀,室內衛(wèi)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床上用品整潔。

三、評分標準

(一)室內清潔衛(wèi)生共60分,每項5分

1.天花板

2. 墻壁

3.家具

4.地面

5. 窗臺

6. 桌面

7.門

8. 玻璃

9.過道

10. 陽臺

11.衛(wèi)生間

12.公共區(qū)域

(二)物品擺放 共20分

1. 學習用品(0、5、10分三個檔次)

2. 生活用品(0、5、10分三個檔次)

(三)床上物品 共20分?

1. 疊被(軍訓標準)?15分(0、5、10、15分四個檔次)

2. 席、枕、蚊帳整潔,同寢室擺放標準一致?(5分)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本學期“文明寢室”參評資格:

1.損壞公物;

2.私拉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違規(guī)使用蠟燭、明火;

3.污染環(huán)境,向窗外扔垃圾、物品;

4.飼養(yǎng)寵物;

5.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現象;

6.經營性活動,瀏覽不健康網站,閱讀、傳播黃色音影書刊;

7.私自留宿客人,留宿異性。

四、產生辦法

每月20日全校文明寢室大檢查按得分高低產生30%優(yōu)秀寢室。

根據每學期四次全校文明寢室大檢查累計總分高低按全校寢室總數的20%產生文明寢室。

一學年兩次被評為“文明寢室”者,授予“文明寢室標兵”稱號。

六、評選流程

(一)每月20日(節(jié)假日順延)組織評選工作小組根據標準進行檢查評分;

(二)學生工作處公布每月檢查評分結果;

(四)評選工作小組審批。

六、頒獎時間

6月下旬、12月下旬公布本學期評選結果,并予以表彰。

七、獎勵形式

(一)獲得“優(yōu)秀寢室”的給予公告表揚;

(二)獲得“文明寢室”、“文明寢室標兵”的給予公告表揚,授予相應的標志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一、評分內容

(一)思想教育

(二)遵紀守法

(三)班風學風建設

(四)集體活動

(五)文明寢室建設

二、評分標準

(一)思想教育(20分)

1.班級每學年開展了1次主題班會活動,推薦優(yōu)秀團員作為入黨發(fā)展對象比例占全班學生數的5%。(7分)

2.班級每學年開展了2次主題班會活動,推薦優(yōu)秀團員作為入黨發(fā)展對象比例占全班學生數的7%。(14分)

3.班級每學年開展了3次及以上主題班會活動,推薦優(yōu)秀團員作為入黨發(fā)展對象比例占全班學生數的9%。(20分)

(二)遵紀守法(20分)

1.有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的得0分。

2.其他處分每人次扣2分,扣完為止。

(三)班風學風建設(20分)

1.學年課堂平均到課率為90%。(7分)

2.學年課堂平均到課率為94%。(14分)

3.學年課堂平均到課率為98%。(20分)

(四)集體活動(20分)

1.班級學生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活動,每學年組織2次有特色的班級活動。(7分)

2.班級學生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活動,每學年組織3次有特色的班級活動。(14分)

3.班級學生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活動,每學年組織4次有特色的班級活動。(20分)

(五)文明寢室建設(20分)

1.獲得“文明寢室”榮譽稱號寢室數占全班寢室數的15%以內。(7分)

2.獲得“文明寢室”榮譽稱號寢室數占全班寢室數的25%以內。(14分)

3.獲得“文明寢室”榮譽稱號寢室數占全班寢室數的25%—30%。(20分)

三、評選名額

學生總人數超過2000人的系,可評選3個先進班集體;超過1000人的系,可評選2個;低于1000人的系,評選1個。

四、評選程序

(一)各班提出申請,系評選小組按名額推薦;

(三)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批。

五、獎勵形式

授予“先進班集體”榮譽獎牌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六、評選時間

每年9月

為了鼓勵各單位積極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學院設立第二課堂活動先進集體獎勵,本獎勵以系為單位參評。

一、評選條件

(一)認真完成學院布置的第二課堂活動。每學年至少承辦一項院級活動,有詳細、規(guī)范的策劃,并能按照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活動結束后,能及時總結上報。

(二)積極組織學生參與第二課堂活動,學生參與度高,獲獎面廣,成績顯著。

二、獎項設置

第二課堂活動先進集體獎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

三、評選程序本活動開展之前15天發(fā)出活動通知,宣傳動員、安排部署工作。

(一)由各系團總支、學生會聯合提出申請。

(二)院團委負責材料審查,組織答辯,產生候選名單,公示3天無異議后,報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

(三)學院評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報院務會批準。

四、獎勵形式

頒發(fā)“第二課堂活動先進集體”獎牌,并給予下一年度第二課堂活動經費支持。

五、評選時間

每年12月?

一、評選條件

(二)積極發(fā)展新團員和向黨組織“推優(yōu)”工作,成效顯著;

(四)團支部的學風建設

2.課堂到課率高,任課老師對班級學風評價好;

3.支部全體成員考風端正,無違規(guī)行為。

(五)團支部分工明確,認真履職;按期組織換屆選舉;平時工作記錄詳盡、完好;工作及考核制度健全。

(六)學年內團組織生活8次以上,并有詳盡的記錄。組織生活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具有較好的思想性、啟發(fā)性。

(七)按時足額交納團費。

(八)圍繞黨團中心工作積極開展有益的社會實踐、校園科技文化和青年志愿者活動等。

二、評選比例:

按團支部數的10%進行評選。

三、評選程序

(一)團支部提出申請,團總支按名額進行推選;

(二)被推選出的團支部參加學校團委組織的答辯,經學校團委綜合考核評比,選出初選名單并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學院黨委審批。

四、獎勵形式

授予“優(yōu)秀團支部”榮譽獎牌。

五、評選時間

每年4月

一、??評選條件

(二)領導班子健全,出色完成黨章規(guī)定的基層組織任務和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各項工作;

(三)黨員發(fā)展成效顯著;

(四)支部制度健全,組織生活質量高;

(五)求真務實,開拓創(chuàng)新,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績;

(六)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七)黨群關系密切,得到學生擁護;

(八)支部成員無違紀行為。

二、評選程序

黨支部提出申請,參加院黨委組織的答辯,經院黨委綜合考核評定后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再確定。

三、獎勵形式

授予“優(yōu)秀黨支部”榮譽獎牌并給予獎勵。

四、評選時間

每年5月

評選條件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四)認真學習,成績優(yōu)良;

(五)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體育達標;

(六)熱心社會工作,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二、評選比例

(一)各系分年級按專業(yè)評選,評定比例不超過該專業(yè)總人數的15%;

(二)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分三等,其中一等占20%、二等占30%、三等占50%。

三、評選程序

(四)審核結果報院務會審批。

四、獎勵標準

一等獎10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200元,并頒發(fā)“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

五、評選時間

每年九月中旬

?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樹立良好的學風和校風,學校對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學業(yè)成績、科技創(chuàng)造、文體活動及社會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獎勵。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 學生表彰獎勵工作是我校學生生活中的大事,關系到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學風、校風建設,關系到教育教學質量,關系到學校的`聲譽和形象,全校都要重視此項工作,學生、教務工作部門尤其要重視做好表彰獎勵工作。

? 表彰獎勵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樹立標兵、培養(yǎng)典型的原則;

(三)注意授獎的覆蓋面、獎勵金不兼得、調動大多數人積極性的原則;

(四)規(guī)范管理、維護校級獎勵的權威性、嚴肅性原則;

(五)注重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原則。

?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校在學并注冊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職生(自考生、成人教育學生除外,可參照另作規(guī)定),以及學生班集體、學生宿舍、學生社團等由全日制學生組成的團隊。

申報各項獎勵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三)關心集體、關心他人,有社會責任感;

(四)年度綜合測評中操行測評為優(yōu)良,體育測評為合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不能獲得獎勵:

(一)本學年度內違法違紀,受到法律制裁或紀律處分者;

(二)品行不端,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 獎勵項目及其說明

(一)校級先進集體

校級先進集體是我校對學生團體表彰的最高榮譽,以班集體、宿舍、社團等為單位,主要表彰在學風建設、團隊精神、政治進步、操行文明等方面表現突出的集體。特別突出的集體,可評定為先進集體標兵,也可推薦評選市級先進集體。

(二)校級優(yōu)良學風集體

對在學風建設方面表現突出的班級,授予“校級優(yōu)良學風集體”稱號,并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三)“理工楷?!碧氐泉剬W金

本項目是天津理工大學設立的學生個人獎勵的最高榮譽,每年評選不超過十名,一般在人民獎學金一等獎評選基礎上選拔成就十分明顯、事跡特別突出者。

(四)人民獎學金一等獎

本項目由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生數和當年的獎金總額,按參評人數的3% 設置名額,按比例下達給各學院(系)。在學生綜合測評基礎上,由各學院(系)初審,報學生處審批。一等獎學金獲得者同時授予“校級優(yōu)秀大學生”稱號。

(五)人民獎學金二等獎、三等獎

本項目以學校名義表彰,獎勵金由學生處根據當年全校獎學金總額,按學生比例下撥給各學院(系),由各學院(系)根據本單位獎金總數,自己設定名額、獎金額度。鼓勵各單位自籌經費擴大名額、提高獎金數額。在綜合測評基礎上,由各學院(系)自行評審,報學生處備案。三等獎一般側重評選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六)新生獎學金

本項目為激勵一年級新生自入學起就努力學習,盡快適應大學的學習要求,在新生完成第一學期的學習任務后,根據其學習成績而評選的獎學金。

(七)單項獎勵金

本項目為表彰在某一方面做出成績、表現突出的學生設立,包括:

1、“理工之星”特別貢獻獎:授予在全國和天津市大學生重要比賽和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活動中,為我校做出特別貢獻的集體、團隊或學生,是單項獎勵的最高榮譽。獎項授予權在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袄砉ぶ恰碧貏e貢獻獎獲獎集體、團隊同時獲得“校級先進集體”稱號,獲獎學生同時獲“校級優(yōu)秀大學生”稱號。

2、社會工作優(yōu)秀獎:按本單位參評學生數的3% 設置名額。各學院(系)在評選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校學生會、“理工人”學生網站、校學生通訊社、校衛(wèi)隊、校紅十字會、校管重要社團(由校團委確定)、公寓“三自”委員會、志愿者、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在評獎中所占比例。社會工作優(yōu)秀獎獲得者是學生干部的,同時獲“校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稱號。

3、學科競賽優(yōu)勝獎:授予在校級以上(含校級)外語、數學、中文寫作、計算機競賽等活動中獲獎的學生。

4、學生科技成果獎:授予在科技成果競賽等課外科技活動中獲獎者。

5、優(yōu)秀論文獎:授予在公開發(fā)行的科技刊物上發(fā)表科技論文者。

6、文藝匯演優(yōu)勝獎:獎勵在市級以上文藝比賽中獲獎的學生(特招生除外)。

7、體育競賽優(yōu)勝獎:獎勵在體育比賽中獲獎的學生(特招生除外)。

8、自強自立獎學金: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并在德、智、體、美各方面成績比較突出的學生。

9、外語學習優(yōu)秀獎:獎勵本年度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優(yōu)良或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外語口語(口譯)競賽獲獎的學生。

10、無私奉獻獎學金:獎勵本年度參加無償獻血或對社會及他人提供巨大無私幫助的學生。

(八)“理工英才”優(yōu)秀畢業(yè)生獎

在學期間表現突出、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可獲得“理工英才”優(yōu)秀畢業(yè)生獎并可獲得校長的就業(yè)推薦。本獎項是天津理工大學畢業(yè)生的最高榮譽。

(九)“志愿服務西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獎

應屆畢業(yè)生自愿參加“服務西部計劃”,被西部省市單位錄用且最終成行的畢業(yè)生,學校授予“志愿服務西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獎。

(十)校級共青團組織表彰的其它項目

主要包括先進團支部、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社會實踐優(yōu)秀示范隊、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以上項目屬校級表彰項目,由校團委組織評選,頒發(fā)證書、獎牌,視具體情況可以頒發(fā)獎品。

(十一)社會資助獎勵項目

此類獎學金原則上參照我校人民獎學金評選辦法與捐助單位協(xié)商確定獎項、等級、獎金額、條件、評選辦法等內容,與人民獎學金同時發(fā)放。

(十二)其它獎勵

如遇特殊情況,可由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設立臨時獎勵項目。各學院(系)可以自行設立表彰獎勵項目,但必須在學生處備案。各學院(系)所設獎勵不屬于校級表彰獎勵,不得與校級表彰獎勵沖突和超出校級獎勵標準。國際工商學院等學費較高的學院(系),可以設立特別獎勵金,并允許獲獎者兼得獎勵金,但設立方案必須報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方可執(zhí)行。

(十三)精神獎勵項目

主要包括授予榮譽稱號、通報表彰、口頭表揚等。授予榮譽稱號是精神獎勵的最高形式,除上述有關稱號外,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可臨時確定需要授予的稱號,授予稱號的同時可以頒發(fā)獎勵金,也可以頒發(fā)證書或證章。通報表彰、口頭表揚是對先進人物或做出貢獻者的精神鼓勵,不發(fā)證書和證章。

?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學生表彰獎勵工作,學生處負責日常工作。各學院(系)成立在黨總支領導下由負責學生工作和教學工作領導和學生代表參加的學生表彰獎勵工作評審組,負責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學生獎勵表彰工作采取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體制:榮譽稱號、國家級、市級和人民獎學金一等獎以上獎勵和部分單項獎勵金由學校負責管理;人民獎學金二等獎、三等獎及部分單項獎由各學院管理;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或自然人設立的獎勵金,涉及二個以上學院或金額達四萬元以上的由學校負責管理,只涉及一個學院且金額不足四萬元的由涉及學院(系)與設立者協(xié)商管理事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或自然人在我校設立的命名獎勵,所使用的名稱須經學校批準。

?學校的獎勵金來源以學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學費中提留的專項經費為主,學校將根據學生規(guī)模的擴大,不斷提高獎勵金總量和獎勵的力度、覆蓋面,同時鼓勵全校各單位及師生廣泛聯系、吸引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或自然人來我校設立獎學金。

校級獎狀、證書、獎章、獎品等須按學校統(tǒng)一標準,由學生處統(tǒng)一制作。

? 表彰獎勵工作有關規(guī)定

(一)市級先進集體、市級三好學生、國家助學獎學金、市級理工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王克昌獎學金等市級以上獎勵,原則上由校學生處主持、在學院評選基礎上產生。國家助學獎學金帶有助學性質,一般在特困生中產生,采取學生處和各學院協(xié)商推薦,公開選拔,集體決定的方式產生初選者,由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二)每學年隆重表彰獎勵一次。具體日程:9月第一周完成綜合測評,第二周、第三周各學院評選結束,9月底校級審批結束,12月中旬表彰。共青團的各類表彰可在“五四青年節(jié)”前后進行,優(yōu)秀畢業(yè)生表彰在6月進行。

(三)上述所有表彰獎勵結果都要依據管理權限在當年12月底前由各學院(系)有關工作人員記入學生檔案。

(四)所有獎項評選結果應向學生公布,校級先進集體及人民獎學金一等獎以上獎

勵由學校面向全校學生公示,公示期一周,期間如有學生反映情況或投訴,由學生處受理并及時答復。學生有權直接向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或者校長反映情況和申述問題。

(五)各學院(系)評出的獎項總數覆蓋面一般不應低于參評人數的30%。

(六)各學院(系)可依據本規(guī)定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執(zhí)行。

? 各級各類獎勵,均采取個人(集體)申報與組織推薦相結合,通過校、院(系)組織測評、選舉、評定、審核、批準的辦法產生。申請者在符合資格條件的基礎上,根據績能情況和本人的綜合測評結果,參照《天津理工大學學生獎勵評定細則》,于每年9月初提出獎勵申報申請,每名學生可同時申報兩個獎項?!皟?yōu)秀畢業(yè)生”在每年3月申報。學生申報時需填寫《天津理工大學學生獎勵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并提供評獎所需的各項證明材料復印件。

? 本規(guī)定由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本規(guī)定自2015年9月1開始施行,此前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七

開展團員意識教育,主要是通過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對廣大團員進行正面教育和理論灌輸,開展生動的實踐教育活動,幫助團員增強團員意識,明確怎樣做一個合格的共青團員。

通過團員評議激勵制度,是開展團員意識教育過程中,切實提高團員的政治素質和思想素質,進一步激勵廣大團員在平常的學習生活當中爭當先進,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同時嚴肅團紀,純潔團隊伍,對極少數不合格團員作出必要的處理。

第一,每年第一季度舉行評議活動。

第二,每人必須開展深入細致的個人小結。評議審查小組根據是否達到找出自身不足,明確今后前進的方向,進行自我認識方面進行考查,對于不符合要求的,限期重寫,向團支部說明理由。

第三,日常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查,評議與培養(yǎng)。

2、能否立足本職,努力工作,刻苦學習;

4、能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學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各種不良行為作斗爭;

5、能否自覺履行團員義務,執(zhí)行團的決議,遵守團的紀律,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社會生活中發(fā)揮團員的模范作用。

第四,民-主評議

民-主評議須分兩個階段進行:

1、以團小組為單位組織進行評議。由團員公開匯報一年來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小組其他成員根據被評議團員的總結內容中的五個方面及其一貫表現進行民-主評議。各團小組根據評議情況,提出本小組優(yōu)秀團員、合格團員、經幫助能夠合格團員、不合格團員名單,報團支部委員會。

2、團支部在團小組互評的基礎上,召開支部委員大會,對團員作出綜合評議。根據團委下達的`指標,最終確定出優(yōu)秀團員、合格團員、經幫助能夠合格團員、不合格團員名單,報團委審批。

二、激? 勵

第五,表彰先進

“五四”期間,校團委將對評議的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于表現突出并積極要求入黨的優(yōu)秀團員,團支部要及時向團委推薦,由團委核準后向有關黨組織推薦做黨的發(fā)展對象。

第六,年度團籍注冊

對于優(yōu)秀團員和合格團員,由團支部為他們辦理團籍注冊手續(xù);對于經幫助能夠合格的團員,應暫緩注冊,暫緩注冊的時間一般為三個月至半年,待他們克服缺點、改正錯誤,取得明顯進步后,再為其辦理團籍注冊手續(xù);對于極少數不合格團員,不得進行注冊。經教育幫助仍不改進的,應予以除名;犯有嚴重錯誤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團紀處分直至開除團籍。

注:1、團員評議工作可結合每年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工作及評優(yōu)工作同時進行。

2、每年的評議工作,根據情況具體布置,組織實施。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加強對團員的日常管理,充分發(fā)揮團員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培養(yǎng)“四有”新人,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團員的思想、行為準則?1、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關心國家大事,有報效祖國刻苦學習的精神,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團的組織紀律及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學習態(tài)度端正,講求學習方法,銳意開拓進取,思想活躍,敢于發(fā)表不同見解,按時獨立完成作業(yè),考試不作弊。

4、按時交納團費,堅決執(zhí)行團組織工作安排,維護各級團組織的聲譽和威信。

5、廣泛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積極開展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意識。

6、生活節(jié)儉,體恤父母,常做家務,不擺闊氣,不攀比,不亂花錢。

7、舉止文明,不打架罵人,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進入游戲廳、歌舞廳、卡拉ok廳、錄相廳,不看宣傳色情、暴-力、迷信的書籍、報刊、網絡,不聽不唱不健康歌曲,排除黃賭毒影響,抵制黃賭毒擴散。

8、講究衛(wèi)生,愛護環(huán)境,愛護公物,愛惜糧食,節(jié)約水電,保持校園環(huán)境整潔優(yōu)美。

9、尊重全體教職工,服從教職工管理,反映問題態(tài)度誠懇,語言文明。

10、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克服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思想。

11、同學之間正常交往,不談戀愛,不起綽號,不欺侮年幼體弱學生,做到自尊、自重、自愛。

二、表彰與獎勵?1、每學年評選一次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并給予表彰獎勵,發(fā)給獎品和證書。

優(yōu)秀團干部在年級中評選,人數占年級團干部總數的1/3。

優(yōu)秀共青團員的評比,先由支部推薦,后在年級范圍內聯評,每班產生優(yōu)秀團員1—2名,人數約占團員總數的4%。

縣、市、省級優(yōu)秀團干部和優(yōu)秀共青團員在校級先進中產生。

2、每年在“五·四”紀念活動期間,在全校范圍內組織開展“十佳團支部”、“十佳團干部”、“十佳團員”評選活動。并召開表彰大會,發(fā)放獎品和證書,給予獎勵。

3、團組織開展的各種大型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團干部和團員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對敢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積極揭發(fā)檢舉壞人壞事的團員給予表彰獎勵。

5、有特殊表現的團員給予表彰獎勵。

三、團員的處分依據《團章》規(guī)定,團員的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團員的處分將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視所犯錯誤情節(jié)、后果的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八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勇于探究,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為學校增光添采,為隊旗增輝。

2、以主人翁的精神積極參加少先隊的各項活動,樂于奉獻和服務,在“實現宏偉藍圖,做好全面準備”、“小公民道德建設”、“中國少年雛鷹行動”等活動中表現出色。認真完成隊組織交給的任務,為隊的組織建設出力獻策。獲得相應年級的'雛鷹必修獎章和若干枚選修章。市級優(yōu)秀少先隊員還應獲得相應年齡段市級雛鷹選修章兩枚以上。

3、積極參與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禮貌、團結守紀、自主自動、勤奮學習、尊師守紀、友愛同學、樂于助人、熱情服務、艱苦樸素、誠實勇敢等方面表現突出,在少先隊員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4、具有意志堅強、不怕挫折、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等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5、優(yōu)秀團員還應在少先隊組織中發(fā)揮團帶隊的核心作用。

6、市級優(yōu)秀隊員至少具有一年以上的隊齡或團齡。

在具備以上基本條件之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熱情主動為集體和伙伴服務,善于動腦,能創(chuàng)造性開展少先隊工作,在帶領少先隊員開展各項主題活動中表現突出。

2、有民主、團結的作風,以身作則,是非分明,做少先隊員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動的工作能力和與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熱心輔導兒童團、少先隊工作,帶領弟妹共同進步。

5、市級優(yōu)秀隊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職期。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十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隊伍建設,激勵教職工獻身教育事業(yè),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對象和榮譽稱號

1.學校班級德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班主任老師,授予“優(yōu)秀班主任” 榮譽稱號。

2.在學校德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領導、大隊輔導員、品德教師等),授予“德育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二、評比條件

(一)優(yōu)秀班主任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擁護四項基本原則;

2、熱愛教育事業(yè),教育思想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

3、班級組織管理能力強,班主任綜合考評成績優(yōu)異;

4、班級被評為“文明班級”;“班級文化建設先進班級”等稱號;

5、班集體積極、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風班貌;

6、能組織開展生動活潑、富有教育意義的主題班會或隊會活

7、師生關系融切,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8、有一定質量的德育工作論文或班主任工作經驗介紹文章;

9、獲得“優(yōu)秀中隊輔導員”稱號;

10、民-主評議票數較多。

(二)德育工作先進個人

1.熱愛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責任心強,作風正派。

2.經常學習教育法規(guī)和有關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學德育大綱》、《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學生手冊》等法規(guī)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調查研究,了解學生的特點和思想實際,講究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4.積極參加教育理論和業(yè)務的講座、研討會、觀摩等活動。

5.有較強的德育工作組織管理能力,在本崗位發(fā)揮了骨干帶頭作用。

三、評比辦法

1.德育工作先進每學期評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進個人1人、優(yōu)秀班主任3人。

3.推選時應堅持民-主評議和量化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公平、公正??己藰藴室姟督處熅C合考核細則》。

四、獎勵表彰

1.被評比為“德育工作先進個人”、“優(yōu)秀班主任”的教師,授予相應榮譽稱號,頒發(fā)證書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2.有以上榮譽稱號的老師,在干部晉級、職稱評定、等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行政獎勵表彰行為,調動全省各行各業(yè)工作人員和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與創(chuàng)造性,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第三條行政獎勵表彰事項,應是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綜合性,能夠產生較大社會影響,有利于促進改革開放、經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的事項。

第四條 行政獎勵表彰的給予機關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

第五條行政獎勵表彰的對象主要是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對個體經營者、城鎮(zhèn)居民和農民實施獎勵。

對涉及企業(yè)、農村等基層單位的獎勵表彰活動,從嚴控制。

第二章 獎勵種類和批準權限

第六條 行政獎勵表彰分為個人獎勵和集體獎勵。

個人獎勵分為: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記二等功、記三等功、嘉獎。

集體獎勵分為:通令嘉獎、記集體一等功、記集體二等功、記集體三等功、授予“先進集體”稱號。

第七條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和通令嘉獎、記集體一等功由省政府批準給予。授予榮譽稱號的名稱統(tǒng)一規(guī)范為“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也可在其稱號前冠以系統(tǒng)名稱。“勞動模范”稱號授予企業(yè)職工和農民,“先進工作者”稱號授予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特殊情況下需要授予其它榮譽稱號的,須經省人事廳審核后,報省政府批準。

第八條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省政府工作部門可以給予集體和個人記二等功以下獎勵。其中,省政府工作部門給予集體和個人記二等功獎勵,須經省人事廳審核同意。

第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工作部門可以給予集體和個人記三等功以下獎勵。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權限規(guī)定,給予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獎勵。給予本級政府工作部門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獎勵,須按管理權限,征得有關機關同意。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可以按照權限規(guī)定,給予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下級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獎勵。給予下級政府工作部門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獎勵,須征得該級政府同意。

第十二條涉及表彰非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宜給予上述種類獎勵時,可采取通報表彰等形式進行。通報表彰不與有關待遇掛鉤。

第三章 表彰周期和數量

項業(yè)務工作,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開展獎勵表彰活動。

第十四條 表彰數量要從嚴控制,根據各系統(tǒng)單位數量和職工人數,分別按以下比例掌握:

先進集體:一般不超過參評單位的10%,在一次表彰活動中最多不超過120個。

先進個人:

不足5000人的,不超過參評人員的10‰;

5000人以上不足1萬人的,不超過參評人員的8‰;

1萬人以上不足2萬人的,不超過參評人員的5‰;

2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不超過參評人員的3‰;

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不超過參評人員的2‰;

10萬人以上不足50萬人的,不超過參評人員的1‰;

50萬人以上的,不超過600人。

第十五條獎勵種類要有一定層次。在一次表彰活動中,除省政府成批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外,對先進個人的獎勵須有兩個以上獎勵種類。其中,高層次的獎勵種類名額,一般不超過受獎人數的30%。

第四章 評選條件和報批程序

第十六條行政獎勵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一定要堅持政治標準,以貢獻大小來衡量,并結合本系統(tǒng)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制定出明確具體的評選條件。被評選的先進個人,要有突出的事跡和廣泛的群眾基礎,在本系統(tǒng)堪稱楷模。

第十七條行政系統(tǒng)開展獎勵表彰活動,均須提前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申報表彰計劃。申報時間為每年3月底以前。未按規(guī)定時限申報的,當年一律不得進行系統(tǒng)獎勵表彰活動。

因特殊情況需要及時進行表彰的,可采取一事一報的辦法進行。

申報程序為:申報以政府名義開展系統(tǒng)獎勵表彰活動的,主辦部門向政府寫出請示,由政府批交同級人事部門審核提出意見,提交政府有關會議研究決定。申報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開展系統(tǒng)獎勵表彰活動的,主辦部門向政府人事部門寫出申請,由政府人事部門審核批準。

第十八條凡經批準的行政系統(tǒng)獎勵表彰計劃,屬以政府名義表彰或以政府人事部門與有關部門名義聯合表彰的,由政府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行文部署實施;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單獨表彰的,由政府工部門自行部署實施。

第十九條 以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事項,由政府發(fā)布表彰通報。

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事項,由政府工作部門發(fā)布表彰通報。

第二十條行政系統(tǒng)開展獎勵表彰活動要貫徹從簡的原則,應結合部門工作會議或采取電視電話會、新聞發(fā)布會等簡便形式進行。確需召開表彰大會的,報政府批準。

第五章 相關待遇

第二十一條對獲得獎勵的集體,頒發(fā)獎牌、獎狀或錦旗;對獲得獎勵的個人,頒發(fā)獎章或獎勵證書。獎章按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式樣,由省人事廳統(tǒng)一監(jiān)制。

第二十二條 對獲得獎勵的個人,同時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獎金數額按以下標準掌握:

對獲得記一等功獎勵的個人,給予500元獎金;

對獲得記二等功獎勵的個人,給予200元獎金;

對獲得記三等功獎勵的個人,給予100元獎金;

對獲得嘉獎獎勵的個人,給予50元獎金。

對獲得獎勵的集體,也可視情況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經省人民政府或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行署批準,予以重獎。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獎勵基金,獎勵基金經費根據本級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編制總人數,按每人每年10元至15元的標準提取。獎勵基金經費主要用于政府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獎勵。

第二十五條以政府名義開展的獎勵表彰活動,獎勵經費由同級財政支付。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開展的獎勵表彰活動,獎勵經費由主辦單位按規(guī)定標準自行解決。晉升職務工資檔次的獎勵,由省級人事部門審批。

第二十六條對獲得省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和記一等功獎勵的個人,退休時仍然保持榮譽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其退休費可按規(guī)定提高5%-10%,但提高后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

第六章 管理與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為行政獎勵表彰工作的主管部門,擔負對行政獎勵表彰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和審核把關、管理服務的職能。各級工會組織要協(xié)助政府做好企業(yè)職工勞動模范的推薦、評選、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二十八條 給予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人員獎勵時,須征得同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同意。

第二十九條 獲獎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獲得的獎勵:

(一)偽造事跡,騙取獎勵表彰的;

(二)申報獎勵表彰時隱瞞錯誤或嚴重違反規(guī)定程序的;

(三)獲得榮譽稱號后,受到開除處分、勞動教養(yǎng)或刑事處罰的。

第三十條 撤銷獎勵,由原申報機關報請審批機關批準。特殊情況下,原審批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其獎勵。

第三十一條 獎勵撤銷后,審批機關要收回其獎勵證書和獎章,停止其享受的有關待遇。

表彰制度范文簡短篇二十

少先隊工作制度是全體隊員共同遵守的準則和做好隊工作的保證。常見的幾種制度有:

1.隊干部選舉制度。隊章規(guī)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選一次隊委會和隊長。這是發(fā)揚民-主精神,進行當家做主教育的一種制度。改選一般在學年或學期初進行。

2.隊干部輪換制度。每個隊干部有一定的任職期,期滿無特殊情況不再連任。這種制度能夠使更多的少先隊員有機會參加隊的組織管理,得到鍛煉。

3.隊干部例會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進行一次。主要內容是匯報、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隊例會可由委員輪流組織,并負責向輔導員匯報。

4.隊干部培訓制度。培訓少先隊干部,使他們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職責、方法和技能技巧,這是提高少先隊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訓的方法有舉辦隊長學校、聽課、實際操作、現場觀摩等。

5.隊前教育制度。新隊員入隊前要對他們進行隊前教育。如學習隊章、學唱隊歌、學習敬隊禮及呼號、系紅領巾、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隊時要舉行隆重的入隊儀式。

6.表揚獎勵制度。少先隊組織應當經常在廣播、隊報、光榮簿上表揚好人好事,在“六一”兒童節(jié)、10月13日建隊紀念日,集中表揚優(yōu)秀少先隊員、優(yōu)秀少先隊集體。

7.活動制度。小學少先隊的活動一般要求大隊活動每學期舉行一次至二次;中隊活動每月一次;小隊活動每周一次。每次活動的時間不宜過長,內容不要繁雜,要注意年齡特點。

8.小隊生活會制度。是隊員交流思想、增進友誼的好形式。生活會可以在隊活動時間或課余時間進行。

9.離隊制度。隊章規(guī)定年滿14周歲的隊員在組織上要離開少先隊。超齡隊員的離隊,由大隊舉行離隊儀式,辦理離隊手續(xù)。

少先隊工作有關制度

一、簿冊、會議制度

大隊:做到“三有”:有“四簿一冊”、有輔導員學習制度、隊干例會制度。

中隊:做到“雙有”:有“三簿一冊”、有隊委會會議制度。

輔導員學習制度:每月安排一次輔導員業(yè)務活動時間,作為布置工作討論問題、學習業(yè)務交流之用,學期末要及時召開經驗交流會研究探討工作方法。

隊干例會制度:每月開隊委會議即隊干例會,研究布置工作,學習交流經驗,匯報中隊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議。

二、隊活制度:雙周星期一下午第一節(jié)課為隊活時間,每月一次主題隊會,嚴格按隊會程序進行,隊活有記錄,大隊做到有布署、有檢查、有記錄。

三、選舉制度:隊干部每學年初改造一次,做到“三有”,有選舉辦法、條件,建立干部檔案。

四、培訓制度:每學年培訓四次中隊干部,做到“四有”,有安排、有教材(講稿)、有總結、有地點。

五、聘請制度:每學年聘請一次中隊輔導員,每學期一次工作交流會,每月一次工作例會。

考評制度:平時考查,月末綜合,每學期一次主題隊會觀摩。每學年最少一次主題隊會評比,做到有安排,有總結。

獎懲制度:每年“六一”表彰雛鷹中隊,雛鷹隊員,每年表彰一次讀書讀報先進集體,做到有評比、有記載(優(yōu)秀中隊輔導員與雛鷹中隊同步)。

紅領巾廣播站制度

紅領巾廣播站是少先隊普遍建立的重要的宣傳陣地。它方便靈活,教育面廣,宣傳力度大,效果好,對加強少先隊的思想教育,活躍少年兒童的課余生活,很有幫助,也極為重要。

廣播站名稱:紅領巾廣播站

廣播時間:周一至周五每日一次,每次30分鐘

廣播站人員組成:

指導教師:由大隊部聘任學校老師。

播音員:每個學年選拔一次,要求工作責任心強,對播音有濃厚興趣,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晰。

編輯:每個學年選拔一次,或由老師推薦,隨時發(fā)現,要有一定寫作基礎,知識面較廣,任務是編寫、撰寫稿件。

廣播稿源:

1、由學校教師、學生投稿。

2、由編輯寫稿或到中隊中提出約稿,尤其是對好人好事,有影響的事件約稿。

3、由各中隊的紅領巾讀報小組交稿,中隊的讀報小組由專人負責,每周向廣播站投稿一次。

廣播內容:

“一周天下事”:對一周來的國內外大事報道。

“校園新聞”:報道學校、中隊的各類事件。

“知識田地”:專門進行學習輔導。

“習作園地”:對學校里好的文章、日記、讀后感進行廣播。

“青春快遞”:隊員們可以為老師和同學點播歌曲。

“每周一次”:專門用來進行各類競賽活動,如“猜謎”、“腦筋急轉彎”、“知識小問答”等。

注: 廣播內容依據實際情況,隨時補充。

廣播培訓:

包括音響設備的使用,線路的架設,機器的保養(yǎng),做到隊員能獨立使用機器,進行播音,應付緊急情況。

播音培訓:認真收聽電臺廣播,舉辦播音員大賽,提高播音水平。?

少先隊隊前教育和入隊制度

少先隊組織是廣大少年兒童的搖籃,學齡初期一、二年級的兒童向往胸前佩戴紅領巾,成為一名光榮的少先隊員。因此,在此階段對他們適時地進行隊前教育,對少先隊基礎建設的加強,對少年兒童的全面發(fā)展和進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少先隊入隊教育的制度。

塑造形象:新生開學后,高年級要和他們結成手拉手班級,選派優(yōu)秀的隊員到低年級班級進行輔導幫助。要求高年級隊員戴紅領巾,衣著整潔,活潑熱情,體現少先隊組織對新生的愛護和關心,塑造良好形象。

發(fā)出邀請:以少先隊大隊委員會的名義,向新同學發(fā)公開信,提出希望和要求,告訴他們少先隊開展的活動,擴大少先隊組織在新生中的影響。

講壇授業(yè):由大隊委到新生班級進行授課,講解內容:我們的隊名、少先隊光榮歷史、我們的標志——紅領巾、我們的隊旗、我們的隊禮、我們的呼號、我們的隊歌、我們的誓詞、我們的活動等。方式可采用看錄相、組織競賽等。

發(fā)展隊員:由新生班級的學生評義、老師提名、大隊考核三方面完成。確定發(fā)展隊員后,班級、學校要用廣播、宣傳欄宣傳進行鼓勵。

入隊儀式:選擇在大隊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的一個主要階段,在節(jié)日或建隊日進行入隊儀式,儀式規(guī)范、熱烈,基調激昂向上。

跟蹤反饋:做好對新隊員的調查跟蹤,入隊前入隊后有無進步,有無變化,針對不同情況及時進行教育,使他們受到少先隊組織對自身的幫助和提高。

附:隊前教育“十知道”

1、知道隊的名稱,理解“先鋒”的含義。

2、認識隊旗,知道圖案含義。

3、知道隊員的標志是紅領巾,愛護紅領巾。

4、知道敬隊禮及其表示的意義。

5、知道隊的呼號。

6、學會寫入隊申請書。

7、知道入隊時做一件好事。

8、會唱隊歌。

9、知道入隊誓詞的'內容。

10、知道合格隊員要做到“五自”。?

升旗儀式制度

每周一次的升旗儀式是校園中特有的風景線,雄壯的國歌,晨陽上冉冉升起的國旗,標準劃一的隊禮,組成一幅壯觀的畫面。升旗儀式,是實施愛國主義的極好形式,是培養(yǎng)隊員榮譽感、責任感的良好途徑,是激發(fā)隊員愛國情感,拼搏向上,頑強向上的佳徑。為進一步完善升旗儀式,提高升旗儀式的質量,特訂制度如下:

一、旗手:

升旗手和護旗手承擔升國旗任務,是升旗儀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須是品學兼優(yōu)、有責任心的隊員,同時,也可以是為班級為學校爭得榮譽的隊員.旗手所在中隊負責填寫旗手事跡.大隊部負責旗手培訓,旗手應按時升旗、降旗,在惡劣天氣中更要愛護國旗,及時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儀式的主持由升旗中隊負責推薦、培訓。主持應熟悉升旗過程。要求普通話標準,主持沒有差錯,會使用學校擴音設備。

三、國旗班:

由各中隊推薦選舉,由大隊部統(tǒng)一培訓。承擔出旗任務,每學期組建一次,每星期訓練一次。

四、升旗中隊:

由二~五年級的中隊承擔,開學后每周輪換。升旗中隊推薦旗手、主持,檢查旗繩,負責聯系國旗班,負責國旗下講話。

五、國旗下講話:

由升旗中隊承擔。講話人可以是隊員、老師、學校行政領導、家長等。講話的內容要符合時代氣氛,符合少年兒童的特點,講話稿在一周前完成,由大隊部審閱批改。

六、考核獎勵:

每學期末,由大隊部、政教處根據升旗記錄卡的填寫、升旗、國歌、主持、國旗下講話、旗手表現及總體效果給予考評,評選“最佳升旗中隊”,發(fā)獎狀或證書,對旗手、主持給予獎勵,并納入中隊考核分。

升、降國旗制度

為了對師生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弘揚民族文化,振奮民族精神,使師生自覺形成愛國必須先愛國旗,增強國旗意識。從而達到促進教師師德建設,提高學生思想品德之目的。特制定升國旗制度如下:

(一)儀式開始前要求:

1、每周一早晨7:30分必須準時到達升國旗地點。

2、要求教師要穿著整潔,學生必須佩戴紅領巾,穿校服。

3、周二至周五,每天由升國旗小隊負責升、降旗。(雨天除外)

4、全體師生集合要迅速,面向國旗方向整齊列隊。

(二)升旗儀式程序:

1、出旗

介紹升旗手和護旗手,升旗手和護旗手在樂曲聲中,走向旗臺。

2、升旗

升旗奏國歌。國旗升起時,全體師生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有其它情況者,升旗時要停止活動,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少先隊員要行隊禮,待升國旗結束后,方可行動。

3、唱國歌

唱國歌時要看指揮唱齊,聲音要洪亮。

4、國旗下的誓言

國旗下誓言由中隊選出的優(yōu)秀隊員宣讀或朗誦,誓言內容要具有時代性、時效性。

5、升旗儀式由少先隊中隊負責。

(三)升旗手、護旗手和指揮

每周由中隊推選代表或為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學生組成升國旗小隊。

(四)降旗

1、少先大隊每周一檢查學生戴紅領巾和按時到校情況。

2、大隊委員檢查每天國旗小隊升降旗情況,雨雪天要隨時降旗?

少先隊大隊委競選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促進學校少先隊工作向著規(guī)范加特色的方向發(fā)展,選出最優(yōu)秀的少先隊員擔任大隊委職務,形成“自已的活動自己搞、自己的陣地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的少先隊工作新局面。

二、競選宗旨:

公平 公正 公開

三、競選條件:

1、三至五年級品學兼優(yōu)的少先隊員;

2、擔任中隊委以上職務,有組織才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能獨立完成老師交辦的所有工作任務;

4、有敏銳地觀察事物及處理各種事務的能力;

5、有開拓精神,能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

四、競選辦法:

采取競選候選人——大隊委競選——產生大隊委的方式

1、各中隊競選產生大隊委競選候選人;

2、大隊委競選分為競選演講和答辯兩部分,候選人抽簽決定競選順序;

3、每名競選者說明競選優(yōu)勢、競選崗位時間為三分鐘,接著答辯;

4、各中隊委每一組只準投最信任的競選者一票,票多者作廢;

5、按票數和評審小組計分,當場產生大隊委成員,并頒發(fā)大隊委標志。?

少先隊大隊委例會制度

一、每周星期五第三節(jié)課后,必須按時到少先大隊部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有事經允許后方可請假。

二、認真做好記錄,并能做到及時落實。

三、匯報分管工作,簡明扼要。

四、發(fā)言要積極,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

五、討論問題時,要尊重別人的意見。

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更好的開展少先隊工作。

七、如有緊急事隨時通知。?

大隊委值周工作制度

一、按時到崗,不遲到,不空崗。

二、能認真及時處理各種事務,做到有條不紊。

三、檢查各陣地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四、認真清掃室內衛(wèi)生。

五、協(xié)助大隊輔導員老師,做好隊內常務工作。

六、發(fā)現問題及時反映到政教處、大隊部。?

大中隊干部工作制度

一、要有為學校和全體同學服務的思想, 有奉獻精神。

二、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 做到工作學習兩不誤。

三、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 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四、加強自身工作素質的提高, 在工作中不斷提 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使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斷完善,效果明顯。

五、要有開拓精神, 針對學校情況幫助輔導員老師想出新的管理方法。

六、要做分管工作的記錄和總結,做好工作筆記。?

少先大隊輔導員職責

負責少先隊的組織管理及學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

1、大隊輔導員要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了解少先隊的歷史,掌握少先隊的基本知識,在黨團組織的領導和指導下積極開展少先隊工作。

2、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少先隊工作意見和學校工作計劃,制定學校少先隊工作計劃,學期末要進行總結。

3、 指導中隊輔導員的工作,要經常了解中隊輔導員的工作情況,幫助他們開展活動,定期組織中隊輔導員學習和研究中隊工作。

4、領導少先隊大隊委員會的工作,培養(yǎng)大隊委員會樹立責任感,創(chuàng)先意識和自治、自理能力。

5、教育、督促學生自覺遵守中學生守則及學校規(guī)章制度, 組織指導少先隊員參加各級、各種競賽活動。

6、辦好學校廣播站、宣傳欄、黑板報,組織指導辦好班報和宣傳欄,不斷積累經驗, 做好學校宣傳工作及少先隊報刊發(fā)行工作。

7、認真培訓中隊輔導員和大、中隊隊干部,選好大隊委員會指導制訂工作計劃,做好發(fā)展隊員,編隊選舉,獎勵處分等工作,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和身體健康,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

8、向教師、家長、社會宣傳少先隊、發(fā)掘少先隊教育資源,求得廣泛支持和合作。

9、維護少先隊組織與少年、兒童的利益和權利。

10、提出少先隊改革、發(fā)展的設想以及與新課改結合的設想和具體做法。

11、認真安排好學生的寒暑假活動,組織好學校的冬令營、夏令營活動。

12、認真抓好大、中隊干部的培養(yǎng),與有關同志一起組織并指導好學校的鼓號隊。?

中 隊 輔 導 員 職 責

中隊輔導員的任務是輔導少先隊中隊開展各項工作與活動,搞好中隊集體建設。

一、指導中隊委員會制定工作計劃。

二、指導中、小隊進行各種實踐體驗活動。

三、指導中隊日常工作,如:墻報、圖書角、榮譽角的更新,鼓勵隊員積極參與定章、爭章、頒章活動,做好好人好事記錄等。

四、幫助開好中隊委員會會議。

五、訓練中小隊干部。

六、對少先隊員進行咨詢活動。

七、爭取任課老師、家長、校外輔導員共同來支持幫助中隊工作。

八、與教導主任一道認真抓好課外活動的指導和檢查,開展好競賽活動。

九、認真做好與學校校外輔導員的聯絡工作,充分發(fā)揮校外輔導員的作用。

關于少先隊員的獎懲制度《隊章》中明確規(guī)定:“隊員和隊的組織在學習、勞動和活動中,表現積極、主動,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由隊的組織或共青團給予表揚和獎勵?!薄蛾犝隆分忻鞔_規(guī)定:“隊員犯了嚴重錯誤,經過隊組織的耐心幫助,仍不改正,應給予處分?!?/p>

1.對于在勞動和各項活動中表現積極主動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少先隊員,應評為校級優(yōu)秀少先隊員。

2.對于在大中小隊各項活動中,表現積極主動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少先隊干部,應評為校級優(yōu)秀隊干部。

3.對于成績特別突出的少先隊員,要根據相關條件的要求,推薦參加區(qū)級或市級“十佳少先隊員”或“優(yōu)秀隊員”的評選。

4.對少先隊員的處分分為警告、留隊察看,停止隊籍三種形式。

5.給隊員的處分或懲罰必須經過少先隊大隊委員會反復討論,通過才能生效。

6.對少先隊員的處分要嚴格按照《隊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受警告處分的隊員仍可以佩帶紅領巾,參加隊的活動,但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7.停止隊籍處分的隊員要報少先隊大隊委員會、學校團組織和區(qū)縣少工委批準。

8.停止隊籍的隊員不能佩帶紅領巾,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但可以參加隊活動。

9.討論隊員處分的中隊會要有隊員本人參加,并可申訴意見。

10.受警告、留隊察看處分的隊員,停止隊籍的隊員經大隊委員會通過可以撤消處分,恢復隊員權力,停止隊籍的隊員改正錯誤后,經大隊委員會討論通過應恢復隊籍的隊員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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