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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開發(fā)顧問崗位職責通用 簡述客戶經理制度的含義和職責(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4 13:03:49 頁碼:13
客戶開發(fā)顧問崗位職責通用 簡述客戶經理制度的含義和職責(3篇)
2023-01-04 13:03:49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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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客戶開發(fā)顧問崗位職責通用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乙 方: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開發(fā)《 》以下簡稱"本軟件",一致同意簽訂此《開發(fā)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作內容

1. app制作

1.1提供適用于ios及android系統手機的app手機客戶端;

1.2搭建app管理后臺;

2. app服務

2.1 app發(fā)布服務:

2.1.1 app發(fā)布至ios系統及anroid系統各一個應用市場;

2.1.2 根據甲方的需求將app發(fā)布至其他應用市場;

2.2 app運行服務

2.2.1 app運行的硬件環(huán)境;

2.2.2 app運行的軟件系統;

2.3 app另付費升級服務:

2.3.1 app功能的更新升級;

2.3.2 app性能及視覺的更新升級;

2.3.3 app對終端設備的兼容升級。

注:更多需求,根據客戶需求,另行訂價。

2.4 app售后服務:

2.3.1 app使用培訓;

2.3.2 app管理后臺培訓;

2.3.3 app使用咨詢服務;

2.3.4 app二維碼生成。

二、開發(fā)周期

1.開發(fā)流程

1.1需求確定

1.2 app主要功能設計

1.3 app的界面構思和設計

1.4 大功能模塊代碼編寫

1.5 界面模塊編寫

1.6 demo確認

1.7 uc美化

1.8 上線前測試

1.9 ui美化

1.10完成交付

2.服務條款

2.1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app制作所需的素材;

2.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素材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付app并開始提供

相應的app服務;

2.3 甲方提交素材遲延,乙方交付app的時間亦相應順延;

2.4 甲方確認接收app的時日,為乙方向甲方提供app服務的起始日。

三、驗收標準

1.甲乙雙方驗收時,甲方按照需求標定的指標驗收,沒有指標的以運行甲方測試數據結果的正確與否為依據。

2. 乙方完成軟件工作,甲方應在七日內組織驗收。

四、雙方陳述及保證

1. 雙方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或經濟體,同時完整地享有法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行使《開發(fā)合同》的權利和履行《開發(fā)合同》的義務。同時,雙方在履行義務時,不違反任何法律,也不會侵犯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2. 雙方均擁有合法資質從事《開發(fā)合同》的合作;

3.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已獲得法定資格或充分授權可代表簽署《開發(fā)合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產品或服務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違法內容(諸如:黃色、反動信息內容及國家禁播,禁放內容等);其產品的收費信息有明確的提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

2.乙方在提供服務時獲取的甲方各項信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漏給第三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國家政府部門要求的情況時除外;

六、保密條款

1.雙方保證,獲得方根據《開發(fā)合同》獲知或獲準使用的硬件、軟件、程序、密碼、商品名、技術、許可證、專利、商標、logo、技術知識和經營過程等均為甲方合法所有,獲得方對此無任何權利或利

2.以上保密條款并不因本合同條款的解除和終止而失效。

七、服務費用

1.制作費用

1.1本合同涉及的制作費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報價見附件二)

1.2合同簽定后甲方即需預付總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__%,作為首期付款,即人民

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即開始進行制作工作;

1.3 乙方在ui設計制作完成及數據庫架構工作完成后,甲方支付總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 %尾款,即人民

幣 _____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則將客戶端所有權交付給甲方。

1.4 乙方在所有工作完成后,甲方支付總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 %尾款,即人民

幣 _____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則將客戶端所有權交付給甲方。

八、終止或變更

1.《開發(fā)合同》的變更、解除都應經雙方協商一致;

2. 終止:因以下任何原因,雙方終止合作,乙方可以終止向甲方提供app服務:

2.1甲方沒有按約定支付app開發(fā)、制作費;

2.2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開發(fā)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由于一方不履行《開發(fā)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開發(fā)合同》,造成該業(yè)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開發(fā)合同》規(guī)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違約,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單方終止《開發(fā)合同》。

2.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開發(fā)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十、 其它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

甲 方(蓋章): 乙 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有關客戶開發(fā)顧問崗位職責通用二

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zhí)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后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

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yè)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于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于甲方及

甲方合作廠商之業(yè)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fā)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于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與軟硬件技術、研發(fā)、產品開發(fā)設計、及與產品制造有關之技術

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yè)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價格、業(yè)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戶數據、人事數

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fā)取得之

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guī)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

之范圍內,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zhí)行本計劃

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于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yè)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yè)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guī)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系、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guī)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

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于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qū)隔存放,以

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采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并采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yè)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fā)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xù)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簽署后,不論雙方是否繼續(xù)洽商本計劃、事后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

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后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yè)秘密、商標、專利、以及

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并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布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

依甲方之要求,至遲于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系完成或合作關系終止后、或于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節(jié)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毀或刪除;乙方并應于銷毀或刪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

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诖?,乙方如發(fā)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yè)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并購或與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guī)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yè)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

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于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fā)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

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執(zhí)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并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抵觸或與法令相抵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于與法令相抵觸部份無效,不

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伙、雇傭或相互代理之關系。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采購、委托或合作合

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

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于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yè)務關系之解除、

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并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并應當承擔甲方因執(zhí)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fā)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

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于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有關客戶開發(fā)顧問崗位職責通用三

合同簽訂地:[ ]

甲方(委托方):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中國[ ]公司同時代表其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為"甲方",

乙方(受托方):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軟件":軟件是指由硬連線邏輯指令及置于系統儲存器內的機器可讀碼(包括但不限于半導體裝置或系統)組成的電腦程序,可提供基本邏輯、操作指令以及與用戶相關的應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說明、維護及使用程序的有關文件。軟件包括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1.2"系統軟件":乙方合法地用于開發(fā)應用軟件的第三方軟件和/或自有軟件。乙方承諾已從系統軟件權利人處取得系統軟件的許可使用權(或乙方為系統軟件的著作權人),并有權許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應用軟件,且該授權長期合法有效并能夠滿足本項目需要。系統軟件的著作權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應用軟件":乙方根據本合同商務和技術要求為甲方[ ]工程("項目"或"工程")開發(fā)、研制的軟件,包括技術文件及技術資料等。該應用軟件的所有權和全部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1.4"技術文件"或"技術資料":合同附件四中規(guī)定的所有與應用軟件、技術開發(fā)及服務、軟件的安裝、調測、運行、維護和檢驗相關的文件。

1.5"培訓":按合同的約定,乙方為確保設計開發(fā)的應用軟件能夠充分適當地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務。

1.6"服務":按合同規(guī)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設計開發(fā)的應用軟件做出的行為和擔保。

1.7"現場":對應用軟件進行安裝和運行的場所。

1.8"初驗":甲方按照附件二對應用軟件按照測試規(guī)范進行測試和驗證。合格后,甲方與乙方共同簽署初驗證書。

1.9"移交":乙方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提交應用軟件設計文件、開發(fā)各階段文件及應用軟件全部源代碼。

1.10"試運行":在初驗合格后與最終驗收之間的一段時間內,對應用軟件進行運行,用來證明應用軟件的指標是否達到了附件二規(guī)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終驗收"或"終驗":甲方對應用軟件按照附件二進行最終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終驗證書。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約定,乙方提供對應用軟件的修復、技術支持和服務、以及升級,以保證整個工程系統正常運行的時期。

1.13"響應時間":乙方就甲方提出的問題予以答復并提供可行性解決方案的時間。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雙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qū)。

第二條

2.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 ]工程開發(fā)"[ ]工程軟件"(即應用軟件),乙方負責完成應用軟件的設計開發(fā)、移交、培訓及相關其他服務工作,并保證該應用軟件滿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諾,為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乙方已從系統軟件權利人處取得系統軟件的許可使用權(或乙方為系統軟件的著作權人),并有權許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應用軟件,且該授權長期合法有效并能夠滿足本項目需要。乙方保證系統軟件及軟件介質能夠滿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應用軟件的同時提供完整、準確的技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四規(guī)定的需移交的技術文件清單。

2.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應用軟件之前,乙方不得將應用軟件轉讓給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總價格("合同總價")(含稅價):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其中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增值稅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2上述合同總價為確定價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總價包括:

(1)由乙方根據本合同開發(fā)應用軟件的費用。

(2)甲方獲得系統軟件許可使用的費用。

(3)根據本合同甲方獲得應用軟件的費用。

(4)乙方應繳納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稅、增值稅等)。

(5)由乙方根據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訓的費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應支付的一切其他費用。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稅、增值稅等)。

第四條 支付

4.1合同總價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銀行轉賬、電匯、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雙方銀行賬戶信息和納稅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開戶行:[ ]

銀行地址:[ ]

戶名:[ ]

賬號:[ ]

納稅人識別號:[ ]

地址:[ ]

電話:[ ]

乙方信息如下:

開戶行:[ ]

銀行地址:[ ]

戶名:[ ]

賬號:[ ]

納稅人識別號:[ ]

地址:[ ]

電話:[ ]

4.2甲方按照以下條款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4.2.1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單據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整:

(1)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付款通知書,原件一份。

4.2.2初驗付款:初驗合格且收到乙方如下單據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整:

(1)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初驗證書,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3)付款通知書,原件一份。

4.2.3終驗付款:終驗合格且收到乙方如下單據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整:

(1)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終驗證書,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3)付款通知書,原件一份。

4.2.4保修期滿后付款:保修期屆滿且收到乙方如下單據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整:

(1)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保修期滿證書,原件一份。

(3)保修期內的保修記錄相關文件、資料,復印件一份。

(4)付款通知書,原件一份。

4.3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乙方應派專人或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方式在發(fā)票開具后[30]日內送達甲方,送達日期以甲方簽收日期為準;逾期送達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送達發(fā)票金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因逾期送達造成甲方無法抵扣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金額相當于逾期送達發(fā)票可抵扣金額。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或本合同約定,或不能通過稅務認證的,甲方有權拒收或于發(fā)現問題后退回,乙方應及時更換,如因此導致未能在第4.3條約定時限內送達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乙方應當按照第4.3條約定承擔逾期送達的違約責任。

4.5若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4.6在甲方銀行所發(fā)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銀行以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7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總價由甲方中的分公司承擔金額具體見附件[ ]。

5.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應用軟件為全新、完整的軟件,并且保證其應用軟件的性能、質量及運行與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雙方按本條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對乙方完成的應用軟件進行初驗、移交、試運行和終驗。

5.2初驗

乙方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將應用軟件開發(fā)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初驗申請,甲方在收到申請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附件二對應用軟件進行初驗,乙方須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測試結果符合附件五的初驗測試標準,雙方將簽署初驗證書。初驗證書應由雙方代表簽字,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初驗不合格,乙方應立即進行更正修改,直至測試結果符合附件五。初驗不合格[ ]日后,經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達到附件五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驗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應用軟件設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應用軟件的軟件開發(fā)計劃及其管理變更日志、需求規(guī)格說明書、軟件設計文檔、軟件架構文檔、軟件系統設計、軟件安裝前測試方案、測試計劃、模塊設計、模塊組織、模塊流程及模塊間接口設計等,同時應提交應用軟件開發(fā)各階段文件及應用軟件全部源代碼,并根據附件四的要求進行全部完整、準確的技術文件的移交。

5.4試運行

應用軟件初驗合格后進入試運行期。試運行期限為[ ]。試運行應表明應用軟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六中的承諾。如果在試運行期間發(fā)現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與附件六規(guī)定的不符,乙方有責任對其進行修改和更正直到達到附件六中的要求,同時試運行期依據上述修改、更正期間進行相應順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應用軟件的質量和性能問題造成整個系統癱瘓,并且不能在[ ]小時內恢復,試運行期將自系統恢復之次日起重新開始計算。試運行最長不得超過[ ],超過該期間后仍不能達到附件六的標準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5終驗

終驗在試運行期屆滿后[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指派代表進行。如果終驗測試應用軟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標均與附件六的規(guī)定相符,甲方與乙方將共同簽署兩份終驗證書,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終驗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須再次按照附件六進行終驗。如果再次終驗仍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6終驗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修責任。

第六條 技術支持與服務、保修

6.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使用應用軟件相關的技術服務。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持和服務的內容包括電話支持、現場服務、軟件維護支持、電子郵件支持、因特網支持和提供系統應急策略等內容。

6.2乙方自終驗證書簽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應用軟件乙方為甲方提供為期[ ]個月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內,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應用軟件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乙方負責盡快排除缺陷,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6.4在保修期內如果甲方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進行了修改,乙方承諾對應用軟件進行升級。

6.5在應用軟件保修期滿后[ ]年內,對于由于乙方原因產生的軟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況,乙方提供應用軟件補丁或升級。

6.6保修期內應用軟件出現問題時,乙方響應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故障修復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包括提供相同功能的應用軟件給甲方使用,直至故障應用軟件修復為止。在特殊情況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替換或修復后的軟件運至現場,雙方將協商故障應用軟件修復或替換時間期限。如應用軟件出現故障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具備相應的通信手段,以保證能夠提供每天24小時、每周7天的響應服務("7×24小時響應服務")。

6.7在保修期內,如果乙方進行了技術改進,且這項改進對甲方有重要意義并對軟件運行維護有實用價值,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這些改進有關的詳細技術資料和軟件升級。

6.8應用軟件保修期滿后,甲方將簽發(fā)兩份保修期滿證書。

6.9保修期屆滿后的升級、改造費用,每個功能模塊最高不超過本次合同總價中的對應功能模塊價格,總的升級、改造費用每年最高不超過本次合同總價的[ ]%;新功能模塊增加開發(fā)費用,最高不超過本次應用軟件成交后的相關功能模塊價格或最復雜功能模塊的價格,總的新功能模塊的增加開發(fā)費用每年最高不超過本次合同總價的[ ]%。

6.10保修期屆滿后乙方繼續(xù)提供服務的價格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乙方需保證保修期后給予甲方最優(yōu)惠的服務價格,且該價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價格及乙方屆時市場最低價。

6.11保修期屆滿后甲方在系統運行或維護過程中,乙方所提供的應用軟件出現問題或故障時,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一般情況應在小時趕到現場,進行更換和維修。乙方應具有靈活、多樣的通信手段,應提供7×24小時響應服務。

6.12保修期屆滿后,如發(fā)現應用軟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應予以更換或修理。

6.13 如甲方變更本合同系統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書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項目技術支持和服務內容詳見附件七。

第七條 培訓

7.1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移交應用軟件后,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使參加受訓的人員理解并掌握軟件的操作和維護。

7.2培訓目的

7.2.1確保甲方技術人員能夠熟練地對應用軟件進行運行、診斷、維護和管理。

7.2.2確保甲方相關業(yè)務人員對其使用的應用軟件能熟練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訓內容:[ ]。

7.4培訓時間與地點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為甲方提供不少于[ ]個工作日的技術培訓,具體培訓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甲方應在培訓日前[ ]日內向乙方提供參加培訓的人員名單,名單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員。由于培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具體培訓方式見附件八。

8.1如乙方提供的系統軟件許可使用權限、數量、范圍、期限等與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軟件介質存在瑕疵,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3.9條的規(guī)定采取措施并承擔責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驗、移交、試運行(含順延和重新計算的試運行期)、終驗(含再次終驗)等任一階段工作延誤的,乙方應就該等延誤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在任一階段工作的延誤,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一階段工作遲延的,則遲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應每周按相當于合同總價[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遲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應每周按相當于合同總價[1.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遲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應每周按相當于合同總價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遲延履行不足1周時按1周計算。因任一階段工作遲延而使甲方額外增加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及保險費用、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任一階段工作遲延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如乙方任一階段工作遲延,其遲延違約金的數額累計達到合同總價的10%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響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當承擔的上述違約責任。

8.3保修期內,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提供服務,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遲延一次,乙方應當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8.4對于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各項違約金及損失賠償,甲方均有權依據本合同第4.5條規(guī)定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如乙方對前述扣款事項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內提出。

8.5如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則除應當依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等)外,乙方并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免除其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責任。

8.7如果因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時間未能得到履行,則在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時間將相應順延。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或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條 稅收

10.1雙方將各自承擔中國有關機構根據中國稅法向其征收的所有與合同執(zhí)行有關的稅費。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在[ ]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2)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條 保密

12.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所接觸到的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yè)秘密、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資料和信息(統稱"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將保密資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采取不低于對其本身商業(yè)秘密所采取的保護手段予以保護。乙方可僅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確有知悉必要的雇員披露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雇員遵守本條規(guī)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

12.2乙方僅得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對保密資料進行復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軟硬盤、圖紙、彩樣、照片、光盤等)留存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應當在完成委托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將保密資料原件全部返還甲方,并銷毀所有復制件。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保密資料,并對保密資料在乙方期間發(fā)生的被盜、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資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2.3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本條對保密資料的限制不適用。當保密資料:

(1)并非乙方的過錯而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

(2)通過該方的有關記錄證明是由乙方獨立開發(fā)的。

(3)由乙方從沒有違反對甲方的保密義務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認為必要的保護措施。

12.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保密的約定,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2.5本保密條款自保密資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 ]年內有效。

第十三條 權利歸屬及侵權處理

13.1雙方同意本項目應用軟件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及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

13.2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履行維護和技術服務過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技術成果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及所有權、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

13.3甲方依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術成果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及所有權、專利申請權,歸甲方所有。

13.4乙方不得將本項目應用軟件及與本項目應用軟件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軟件提供或變換方式提供、出售給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終驗證書簽署后二年內,不得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開發(fā)同類或類似功能的應用軟件,也不能對其他方開發(fā)同類或類似功能的應用軟件提供任何協助。

13.5如果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倍。

13.6乙方承諾,為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乙方已從系統軟件權利人處取得系統軟件的許可使用權(或乙方為系統軟件的著作權人),并有權許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應用軟件,且該授權長期合法有效并能夠滿足本項目需要。系統軟件的著作權仍歸軟件著作權人所有。

13.7乙方承諾,其依據本合同開發(fā)應用軟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應用軟件的,均不存在對系統軟件權利人的侵權情形。如乙方與系統軟件權利人之間產生糾紛,乙方應負責盡快解決該等糾紛,并保證該等糾紛不得影響甲方對應用軟件的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損失。

13.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項目軟件侵犯了其所有權或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乙方應當負責解決,并賠償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權指控中所產生的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guī)定的賠償金額。

13.9如果在侵權指控的審理過程中有關機關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目軟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應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獲得使用上述軟件的權利。

(2)更換或改造上述軟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繼續(xù)使用該軟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對軟件擁有合法使用權,或其它彌補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損利益、實現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的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14.1雙方確定,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況出現時解除:

(1)由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2)在本合同履行中,若應用軟件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乙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前述公開之日起[ ]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未通知致使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如果出現由于乙方原因(如泄密)導致技術公開,除應退還甲方已付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甲方已付款項[ ]倍的賠償金額。

14.2本合同自有權解除合同一方發(fā)出解除的書面通知時解除。

15.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將保持其有效直至雙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且雙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

15.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簽訂及其內容。任何一方向其關聯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5.5對合同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6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fā)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甲方:中國[ ]公司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郵編:[ ]

乙方:[ ]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郵編:[ ]

15.7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yè)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yè)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15.8本合同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15.9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zhí)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15.10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關系。

15.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第三方(中國xx銀行、中國xx銀行、中國和中國xx銀行除外,該等銀行簡稱"四大國有銀行"),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等;轉讓給四大國有銀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

15.1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沖突,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附件一 價格清單

附件二 總體技術要求

附件三 項目進度表

附件四 技術文件清單

附件五 軟件安裝前測試方案、測試計劃、初驗、終驗測試標準

附件六 乙方承諾

附件七 技術支持及服務

附件八 培訓方式

附件九 軟件許可使用權證書或其他軟件許可使用文件

補充附頁

經友好協商,對本合同條款補充、修改如下,本補充附頁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沖突時,以本補充附頁為準:

甲方:中國[ ]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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