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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現(xiàn)場勘查申請書怎么寫 林業(yè)勘驗筆錄范文(6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6 04:45:30 頁碼:7
林地現(xiàn)場勘查申請書怎么寫 林業(yè)勘驗筆錄范文(6篇)
2023-01-16 04:45:30    小編:ZTFB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yōu)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推薦林地現(xiàn)場勘查申請書怎么寫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xié)商,現(xiàn)就林地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位于xx鄉(xiāng)xx村五組轄區(qū)內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積約60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款2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即將該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經營。同時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qū)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圍內外原有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四、甲方應該協(xié)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以及林區(qū)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五、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獨立自主的經營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須繼續(xù)承包該林地,則應在期滿30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林地的優(yōu)先承包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違反本合同,則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林地現(xiàn)場勘查申請書怎么寫二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規(guī)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xiàn)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xié)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發(fā)包給乙方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xiàn)狀: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為 元,繳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fā)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后發(fā)現(xiàn)原發(fā)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xié)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xù),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yōu)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guī)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xù),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fā)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fā)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jù),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雙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xié)商簽訂合同。承包合同期滿后,乙方在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發(fā)包的林地手續(xù)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付林地承包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承包經營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林業(yè)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等進行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zhèn)(鄉(xiāng))政府批準的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林地現(xiàn)場勘查申請書怎么寫三

縣(市、區(qū)) 鎮(zhèn)(鄉(xiāng))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流字[ ]第 號

簽訂日期:二o 年 月 日

廣 東 省 林 業(yè) 局 監(jiān)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

住址:

乙方(轉入方):

住址:

為規(guī)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xiàn)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的方式,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期限共 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xiàn)狀: 。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為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支付時間為 年 月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fā)現(xiàn)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tǒng)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xié)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qū)治安管理工作。協(xié)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xù),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guī)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xù),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xù)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yōu)先繼續(xù)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xù)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xù)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zhèn)(鄉(xiāng))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zhèn)(鄉(xiāng))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fā)包方和鎮(zhèn)(鄉(xiāng))政府以及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各執(zhí)一份。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范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復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tǒng)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和鎮(zhèn)(鄉(xiāng))政府批準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fā)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終止原有的承包關系。

甲方(如屬集體發(fā)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推薦林地現(xiàn)場勘查申請書怎么寫四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fā)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資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xiàn)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 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為: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 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后 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 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 小寫: ),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云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 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為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 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fā)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yè)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赊k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jù)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yè)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須積極協(xié)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xù)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xié)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fā)展。

6. 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jiān)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7. 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 發(fā)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xié)助處理。

10. 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 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為:______;

11. 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qū)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zhèn)、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zhèn)、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 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yè)綜合經營開發(fā),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 在轉讓期限內,附著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 轉讓期限屆滿后,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shù)葯嘁姘串敃r國家政策執(zhí)行,附著于該林地山場建筑物、構筑物等建筑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guī)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xù),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 日內支付完畢。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 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xù)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云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訂立補充協(xié)議妥善解決,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交公證處 份,當?shù)亓謽I(yè)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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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林權轉讓協(xié)議書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商,現(xiàn)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zhèn)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梁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梁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梁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梁子到李連九墳順梁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20xx)第5114號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協(xié)議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fā)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xù)。

4、乙方按林業(yè)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xù)時,甲方應協(xié)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fā)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jù)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協(xié)議效力

1、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xié)議的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xié)議期限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協(xié)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xié)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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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 縣_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jù)《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shù),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shù),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fā)現(xiàn)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fā)現(xiàn)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shù)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shù)臄?shù)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

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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