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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納稅擔保書(通用11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09 18:49:57 頁碼:10
最新納稅擔保書(通用11篇)
2023-11-09 18:49:57    小編:zdfb

對于過去的經(jīng)歷和學習,總結是一種重要的方式,可以幫助我們提煉經(jīng)驗和教訓??偨Y不僅是對正面經(jīng)驗的總結,也可以涵蓋一些失敗和挫折,使總結更加全面和真實。以下總結范文的寫作風格和結構各異,可以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納稅擔保書篇一

納稅擔保人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責任的證明文書。納稅擔保書是稅務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納稅擔保人明確擔保責任及其用于擔保的財產(chǎn),以保證履行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出具的納稅擔保證明文件。

納稅擔保人同意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的,應當填寫納稅擔保書,寫明擔保對象、擔保范圍、擔保期限和擔保責任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納稅擔保書須經(jīng)納稅人、納稅擔保人和稅務機關三方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納稅擔保人必須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

納稅擔保人未按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發(fā)出催繳稅款通知書,責令限期繳納,但最長期限為15日。逾期仍未繳納的,經(jīng)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zhí)行措施。

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時,對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zhí)行。納稅擔保人是指在中國境內(nèi)具有納稅擔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jīng)濟組織。國家機關不得作為納稅擔保人。

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問題上發(fā)生爭議時,必須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稅務機關填開的繳款憑證之日起60日內(nèi)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

上一級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納稅擔保書有利于保證納稅擔保責任的落實,保障應納稅款的及時人庫,避免國家稅款的流失。

納稅擔保書篇二

引導語: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guī)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guī)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納稅擔保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2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 、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 、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zhì)、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 、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 、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 、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納稅擔保書篇三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納稅擔保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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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第1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_____。

第2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_____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_____元。

第3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_____。

第4條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第5條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6條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zhì)、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第7條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第8條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第9條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第10條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第11條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第12條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納稅擔保書篇四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第1條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第2條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 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 元。

第3條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第4條 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第5條 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6條 納稅擔保人是在 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zhì)、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第7條 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第8條 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第9條 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第10條 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第11條 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第12條 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納稅擔保書篇五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shù)牟糠?,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nèi)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nèi)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nèi)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shù)量、價款、幣種、等內(nèi)容作了變動,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動主合同內(nèi)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fā)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nèi)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chǎn)財產(chǎn)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nèi),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chǎn)狀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jīng)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chǎn)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責。

第九條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nèi)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nèi)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納稅擔保書篇六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2、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zhì)、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納稅擔保書篇七

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下面是一份納稅擔保合同范本,可供大家閱讀參考!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2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 、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 、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zhì)、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 、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 、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 、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納稅擔保書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

稅務機關: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為:。

2.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滯納金為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是:。

4.根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6.納稅擔保人是注冊經(jīng)濟實體。當納稅擔保人的性質(zhì)和地位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變化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納稅義務的通知后,應保證按照納稅通知中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和金額,自愿一次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稅務機關。

8.納稅擔保人未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和金額繳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這種納稅擔保是一種持續(xù)的擔保。只要被保險人未能在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支付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將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全部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擔保人的任何延期均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破產(chǎn)、合并、分立等情況。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不得免除。如果納稅擔保人發(fā)生這種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未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本納稅擔保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納稅擔保人與任何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保函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書經(jīng)擔保人和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稅務機關: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納稅擔保書篇九

證件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稅務機關經(jīng)辦人簽字:

證件號碼:

說明:本擔保書由納稅擔保人填寫,一式三份,經(jīng)納稅擔保人、納稅人、稅務機關三方蓋章。

后,各留存一份。

編號:

納稅人。

經(jīng)濟類型。

地址。

應稅商品(項目)。

附擔保財產(chǎn)證明的份數(shù)。

規(guī)格。

數(shù)量。

單位。

金額。

合計。

擔保財產(chǎn)的價值。

(人民幣大寫)。

擔保期限及。

限于年月日前繳清應納稅款,逾期將以擔保的財產(chǎn)變價抵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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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擔保書篇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第1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_____。

第2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_____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_____元。

第3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_____。

第4條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第5條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6條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zhì)、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第7條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第8條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第9條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第10條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第11條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第12條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納稅。

納稅擔保書篇十一

計算機代碼: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

納稅擔保人: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

稅務機關: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為:

2.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滯納金為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是:

4.根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納稅擔保人是注冊經(jīng)濟實體。當納稅擔保人的性質(zhì)和地位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變化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納稅義務的通知后,應保證按照納稅通知中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和金額,自愿一次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稅務機關。

8.納稅擔保人未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和金額繳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這種納稅擔保是一種持續(xù)的擔保。只要被保險人未能在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nèi)支付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將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全部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擔保人的任何延期均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破產(chǎn)、合并、分立等情況。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不得免除。如果納稅擔保人發(fā)生這種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未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本納稅擔保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納稅擔保人與任何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保函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書經(jīng)擔保人和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后生效。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納稅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稅務機關: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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