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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事辱罵訴訟狀范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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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事辱罵訴訟狀范文(通用18篇)
2023-11-18 21:05:35    小編:ZTFB

總結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發(fā)現(xiàn)問題,也能找到新的解決辦法;總結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觀點,不要過多抄襲他人。以下是一些有關藝術創(chuàng)作的經驗,希望對創(chuàng)作者們能有所啟發(fā)。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一

a.客觀真實性b.關聯(lián)性c.合法性d.公正性【】。

2.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在法定證據中屬于。

a.書證b.物證c.視聽資料d.鑒定結論【】。

3.有關證人證言,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c.即使證人與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有利害關系,仍可以作為證人。

4.關于當事人陳述,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7.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劃分是按照下列選項中來劃分的。

a.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對象的關系b.民事訴訟證據的來源。

c.主張某種事實存在和否認對方主張的事實的存在d.證據的內容和含義【】。

8.下列不屬于待證事實的是。

a.與案件的程序問題有關的事實b.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事實。

c.法律上未免于證明的事實d.人雙方當事人承認的事實【】。

9.某甲與某乙簽訂一口頭形式的租賃合同,租期為一年。三個月后某甲欲解除合同,而某乙主張租期未滿,要求某甲交納違約金,雙方因此發(fā)生爭議而訴至法院。某乙主張租期為一年,向法院提交的證明材料為雙方的口頭合同,且有第三人為證。雙方的口頭合同因缺乏證據的()而不能被法院采信。

a.客觀性b.關聯(lián)性c.合法性d.可重復性【】。

10.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日。

a.45b.30c.15d.60【】。

二、多項選擇題。

1.司法人員收集證據必須嚴格遵循的原則是。

a.保密的原則b.客觀原則c.全面原則d.及時、細致e.合理原則【】。

a.物證b.書證c.當事人陳述d.視聽資料e.本證【】。

a.客觀真實性b.關聯(lián)性c.合法性d.公正性e.科學性【】。

4.下列可以作為證據的是。

a.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存在的事實材料b.可以證明案件事實不存在的事實材料。

c.與案件事實有關聯(lián)但以法律禁止的方式獲取的事實材料。

5.單獨不具有證明力的證據有。

a.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水平不相當?shù)淖C言。

b.與案件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c.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d.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e.證人有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其所提供的證言【】。

a.合同書b.某人的遺囑。

c.甲所持從甲地到乙地的火車票d.某甲寫給某乙的情書。

e.證人向法庭提交的書面證言【】。

c.間接證據都是傳來證據,直接證據都是原始證據。

d.證據保全可以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e.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作證的,可以拒絕作證【】。

8.關于證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b.在司法實踐中由于間接證據與證明對象沒有直接關系,所以間接證據的證明作用很小。

c.證人是我國法定證據的一種。

9.關于證據的證明力大小的確定規(guī)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

c.本證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反證。

d.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間接證據。

10.關于民事訴訟證據中的鑒定結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鑒定結論所涉及的問題既可以是有關案件的事實問題也可以是法律問題。

11.關于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b.間接證據不能單獨證明待證事實,因此證明力較弱。

c.間接證據可以幫助鑒別、印證直接證據。

d.若干個有效的間接證據綜合在一起,形成證據鏈,可以證明一定事實。

e.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是根據單個證據與證明對象的關系來劃分的【】。

1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不需要證明的事實有。

a.眾所周知的事實和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

b.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出的另一事實。

c.已為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d.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e.另一方當事人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的已為有效公證書所證明的事實。

1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有。

a.制造方法發(fā)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b.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c.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d.因醫(y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

e.無行為能力人侵權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14.在民事訴訟中,屬于民事案件的證明對象的程序法事實有。

a.原告與被告是否為正當?shù)漠斒氯说氖聦峛.案件是否屬法院主管和管轄的事實。

c.審判人員是否應該回避的事實d.合議庭的組成與獨任審判員是否合法的事實。

e.合同成立的事實【】。

15.下列屬于間接證據的有。

三、名詞解釋。

2.本證。

3.反證。

4.物證。

8.證明責任。

9.證明責任分配。

10.舉證責任倒置。

11.自認。

12.證據保全。

13.證明標準。

14.高度概然性證明標準。

四、簡答題。

1.簡述當事人陳述。

2.簡答證明對象的構成要件。

3.簡答確定證明責任的分配應考慮的因素。

五、論述題。

六、案例分析題。

1.某村村民王某與鄰村村民劉某為爭一頭母豬訴至法院。王某在訴狀中稱:我家養(yǎng)的一頭黑色母豬于1992年11月15日丟失,丟失前未配種。丟失后,我向鎮(zhèn)派出所報了案。1993年3月12日,聽說縣化肥庫旁有一頭黑色母豬,我前去看,果然有一頭黑色母豬,帶5個豬崽,3白1花l黑。我確認這就是我家丟失的那只,就趕了回去。第二天,劉某帶人來我家,說這頭母豬是他家的,強行將豬趕走。為此,我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我對這頭母豬的所有權,并判令劉某立即返還我家的母豬。

審理中,王某提出以下證據:(一)母豬是1989年在鎮(zhèn)上趕集時買的。(二)母豬因咬自家的小雞,被我用木棒將前腿打壞了,留有白印。(三)鄰居朱某證實,1989年王某確實買了一頭黑色母豬。劉某在訴訟中提出以下證據:(一)爭訟母豬是他從鄰居李家買來的。(二)由于母豬好跳圈,被拴了個木塊,結果將前腿磨出白印記。(三)李某證實,他確實賣給劉某一頭黑色母豬。

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收集到以下證據:(一)鑒定人余誠的鑒定結論是,母豬配種到下崽需115天,黑母豬生產白色或花色的豬崽,只有用白色公豬配種才有可能。(二)王某現(xiàn)在的鄰居史某反映,訴訟前聽王某的妻子劉萍說:她家的母豬是11月底丟的。(三)鎮(zhèn)派出所在1992年12月11日的臺歷頁上記載:“王某,于11月30日丟失一頭母豬,黑色?!?四)人民法院對所爭母豬的檢查記錄反映,該豬為黑色,兩前腿內側有白色印記。

問:(1)上述證據事實從法律上的分類看,各屬于何種法定證據?

(2)上述證據事實從理論上的分類看,各屬于哪一種類的證據?

2.朱先生就職于星星財務軟件公司,2002年5月國工作與公司老總發(fā)生爭執(zhí),遂向公司提出辭職。朱先生辭職后就職于另一家與原公司經營同樣業(yè)務的公司。2003年3月,星星財務軟件公司以來先生違反競業(yè)禁止合同為由,將朱先生告上法庭。星星財務軟件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唯一證據就是一份雙方簽署的競業(yè)禁止合同。該合同主要內容是朱先生保證在離開公司后二年內不在與公司經營同樣業(yè)務的公司任職。該合同有朱先生簽名,而其他內容全是打印的,而且星星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合同只是一份傳真件。星星公司稱他們沒有原件,因為該合同是朱先生簽署后傳真給他們,原件在朱先生手里。而朱先生卻稱自己從未簽過這樣的合同。談到傳真件上的簽名,朱先生認為很像自己的簽字,搞不清怎么會在上面,有可能是公司找到自己以前的簽名進行模仿或者別的什么方法弄上去的。

請問:法院是否應該支持星星財務軟件公司的主張?請說明理由。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二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委托人: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現(xiàn)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單位與___________因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上海恒杰律師事務所(查證網址:_________________東方律師網—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具體事項見授權委托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guī)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xié)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四

第一條為正確認定案件事實,規(guī)范民事訴訟證據的提供、收集、質證和認證等行為,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及有關司法解釋,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規(guī)則。

關聯(lián)法規(guī):第二條民事訴訟證據,是指在民事訴訟過程中,能夠依照法定規(guī)則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三條民事訴訟證據有下列幾種法定形式: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陳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8.其他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第四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堅持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和人民法院依法調查收集證據相結合的制度。

第五條人民法院審查證據和確認案件事實應當堅持客觀、全面和合法的原則。

第六條證據的收集、提供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取證程序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該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七條所有證據必須經法定程序審查核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八條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外,所有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雙方當事人當庭互相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九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平等享有、充分行使下列權利:1.收集證據;2.申請法院調取、保全證據;3.申請法院進行鑒定、勘驗;4.對證據進行辨認、核對,向提出證據的一方進行質詢;5.對證人、鑒定人、勘驗人進行質詢;6.對證據發(fā)表意見,進行辯論。

當事人行使上述權利,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得侵害對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妨害訴訟秩序,不得故意拖延訴訟過程。

第十條證據的核實和認定以當事人當庭舉證、當庭質證和人民法院當庭認證為原則,但為提高訴訟效率,可以實行雙方當事人庭前交換證據,庭審認定證據效力的制度。

第十一條對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提交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分類登記,制作《證據目錄》,注明證據的遞交人、名稱、收到的時間、份數(shù)、證據形式和來源等,并出具收據,由承辦法官或者書記員及當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二、舉證責任規(guī)則。

第十二條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主張和請求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舉證不能或者舉證不充分應當承擔不利的訴訟后果。

“舉證不能”是指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舉證,因主觀原因未能舉證以及無正當理由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未能舉證。“舉證不充分”是指當事人所舉證據不能確實證明待證事實或者訴訟主張。

第十三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在訴狀中附有符合起訴條件要求的相應證據。

第十四條經當事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可以在開庭審理前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分別經人民法院向對方提供證據。人民法院對證據交換的情況,應當記錄在卷。

當事人交換證據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便利案件及時公正審理。

第十五條當事人舉證的范圍: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2.證明當事人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據以發(fā)生、變更、消滅的證據;3.證明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法定或者約定義務以及造成具體經濟損失的證據;4.證明當事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據;5.證明案件是否已由其他法院受理或者審理過的證據;6.當事人主張權利的行業(yè)規(guī)范和慣例;7.證明具備申請回避、財產保全、先予執(zhí)行等司法請求條件的證據;第十六條在下列訴訟和某些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的案件中,對原告提出的事實,被告予以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1.因產品制造方法發(fā)明專利引起的侵權訴訟;2.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3.因環(huán)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4.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以及堆放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5.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6.因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7.因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8.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9.因醫(yī)療過錯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10.因期貨公司或者證券交易所未按客戶指令下單或者未入市場交易引起的訴訟;11.企業(yè)開辦單位因注冊資金不到位引起的追加其為共同被告的訴訟;12.勞動者因追索工資、勞動保險待遇及勞動報酬引起的勞動爭議訴訟;13.消費者因郵政、電信資費計算錯誤引起的訴訟;14.其他依法應當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訴訟。

第十七條下列事實,屬于司法認知的范圍,當事人無需舉證:1.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和提出的訴訟主張,明確表示承認的;2.眾所周知的事實、自然規(guī)律和定理;3.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者已知事實,能夠推定出的另一事實;4.已為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5.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第十八條舉證責任的分配按下列原則確定:1.原告提出訴訟請求,主張事實,應當舉證;2.被告進行答辯和反駁,或者主張新事實,應當舉證;3.被告提出反訴,主張事實,應當舉證;4.第三人主張事實,應當舉證。

第十九條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不否認的,可以確認其對該事實已經自認,并在二審或者再審中仍具有其證明力。

當事人的陳述在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中自相矛盾的,除有其他證據印證其陳述的證明力外,當事人在一審中所做的陳述,對其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物證應當是原件、原物,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其他證據予以印證,或者對方當事人予以認可的復制件除外。

在下列情形下,當事人提供的書證、物證可以是復制件:1.原件并非是由于舉證方的惡意作為而發(fā)生毀滅或者丟失,無法在法庭上提出;2.原件是處于舉證方的對方當事人保管或者控制之下,經合理的通知而仍未交出原件;3.原件屬于政府職能部門保存的正式文件或者屬于政府機關依職權所作出的記錄;4.篇幅或者體積過大不便向法庭提交的原件原物。

證據的原件雖不存在,但雙方當事人各自持有的證據復制件經核實其內容為相同時,則這些復制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應當由當事人舉證,但該證據為他人所控制而致使當事人難以自行調查收集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交待取證據與爭執(zhí)事實相關聯(lián)的初步依據或者進行合理陳述。法院經審查認為當事人所申請調查的證據與案件中的爭執(zhí)事實確有關聯(lián)或者為證明案件事實所必需的,法院可以下達針對證據持有人的調查令,證據持有人應當根據調查令提供有關證據。拒絕執(zhí)行調查命令的,以妨害民事訴訟予以處理。

證據持有人接到命令后,認為所調查的證據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而不便向當事人提供的,應向法院書面申明理由。法院經審查認為所調取的證據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撤銷命令,由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經審查認為所調查的證據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證據持有人必須按命令提供證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證明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說明證據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對方當事人對證據的形成過程有異議的,還應當說明證據收集的方法。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從有關單位摘抄、復印的書面證據材料,應當注明材料的名稱、出處,并由有關單位蓋章。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已經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證據都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交。

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不能提交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合理的舉證時限,最長不能超過十五天。人民法院限期當事人舉證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但當庭告知的,可以記錄在卷,不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交確有困難的,應當在指定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是否準許延長以及延長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

當事人超過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或者庭審結束后提交的證據,法院可以接受,并在證據收據上注明收到的時間,但對該證據可以不予審核。如提交的證據經審核認為足以改變案件的基本定性和主要事實,應當重新開庭對證據進行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其補償由此所支出的交通費、誤工費、差旅費等有關費用。

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不能舉證或者舉證不充分,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訴訟后果。

第二十七條在開庭審理中,當事人因收集補充新的證據,可以申請延期審理。人民法院同意延期審理的,應當同時確定并告知當事人重新開庭審理的時間。經延期并重新開庭審理后,同一當事人又以同一理由申請延期審理的,不予準許。對一方當事人因補充收集證據申請延期審理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其補償由此而增加的誤工費、交通費、差旅費、證人出庭作證費等費用。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在二審和再審中提出新證據致使案件被改判或者發(fā)回重審的,上訴審人民法院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寫明對新證據的確認,并說明第一審裁判是正確的;二審案件訴訟費用應根據新證據的證明對象、內容以及對新證據的采信情況,結合訴訟費用的負擔原則綜合確定;對于改判的,不改變一審判決確定的訴訟費用的負擔;對于發(fā)回重審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其補償因此增加的誤工費、交通費、差旅費、證人出庭作證費等費用。

當事人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提出新證據申請再審的,應當按照原審的標準負擔再審的訴訟費用。

新證據是指在一審訴訟中,當事人不能持有和無法取得的證據。

第二十九條對雙方當事人無爭議的事實,人民法院為合法性審查(是否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證明主體與行為合法的證據。

三、法院調查收集證據規(guī)則。

第三十條下列證據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1.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調取證據的申請和證據線索且經人民法院同意的;2.應當由人民法院勘驗或者委托鑒定的;3.當事人雙方提出的影響查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材料相互矛盾,經過庭審質證無法確認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認為需要自行調查收集的其他證據。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經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秘密的材料;當事人因身體健康等條件限制不能收集而又無力委托訴訟代理人收集的材料,以及其他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材料;2.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與本案有關;3.有明確的調取線索。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為查明當事人主張的事實及提供證據的真?zhèn)?可以主動依職權收集證據。

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由兩人以上共同進行,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調查材料應由調查人、被調查人、記錄人簽名或蓋章。

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摘抄、復印有關單位與案件事實有關的文件、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加蓋有關單位的印章,摘抄人和其他調查人應當在摘抄件、復印件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三十五條當事人申請鑒定(包括審計、評估等)經人民法院同意后,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約定鑒定部門;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需鑒定的事項有法定鑒定部門的,必須約定或者指定法定鑒定部門;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可約定或者指定具有相應鑒定資格和能力的鑒定部門進行鑒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委托鑒定但拒交鑒定費的,視為舉證不能。

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并在鑒定結論上簽名或蓋章。

第三十六條在一審中,當事人對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并提出充分證據或者合理理由的,法院可以要求原鑒定部門重新作出鑒定結論,一般不再委托其他鑒定部門進行鑒定。

在二審或者再審中,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并提出證據證明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委托鑒定:1.鑒定部門或者鑒定人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或者顯失公正的。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實上述情況之一的,其重新鑒定的申請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對鑒定部門具備鑒定資格,鑒定程序合法,但實體內容確有錯誤的鑒定結論,當事人有異議的,由會議庭決定是否自行委托鑒定。

第三十七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但應當交納鑒定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未予交納鑒定費的,視為舉證不能。

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勘驗物證或者現(xiàn)場時,應當出示證件,并邀請當?shù)鼗鶎咏M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親屬應當?shù)綀?拒不到場,不影響勘驗的進行??彬瀾斨谱鞴P錄,記錄勘驗時間、地點、勘驗人、在場人、勘驗的經過、結果,由勘驗人、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對于繪制的現(xiàn)場圖應當注明繪制的時間、比例、方位、圖例、測繪人姓名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為審理案件所必需,法院也可以主動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條應當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四、證據質證規(guī)則。

第四十一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庭審中互相質證。

開庭審理前,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經過證據交換已經共同認可,并由人民法院記錄在卷的證據,在開庭審理時,可以不再當庭出示和由當事人質證。

第四十二條涉及國家機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依法應當保密的證據,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但仍須由當事人互相質證。

第四十三條對書證、物證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除人民法院準許外,一方當事人不能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拒絕對復制件進行質證。但本規(guī)則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也應當當庭出示,并由雙方當事人互相質證。

第四十五條庭審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lián)性以及有關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和說明,發(fā)表意見。

第四十六條質證按下列順序進行:1.原告出示證據,被告和第三人進行質證;2.被告出示證據,原告和第三人進行質證;3.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和被告進行質證;4.審判人員出示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進行質證。

第四十七條案件如有兩個以上獨立的訴訟請求及其事實,可以逐個分別由當事人出示證據,進行質證。

案件的同一事實,除舉證責任倒置外,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首先舉證,然后由另一方當事人舉證。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實的證據的,再轉由提出主張的當事人繼續(xù)舉證。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向法庭提出的證據,應當由當事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宣讀或者出示。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宣讀的證據,可以由審判人員代為宣讀或者出示。

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的證據,由審判人員宣讀或者出示。

第四十九條經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許可,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互相發(fā)問,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fā)問。但不得使用誘導、威脅、侮辱的言語和方式。

第五十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

第五十一條證人證言應當由證人出庭作出,并接受當事人的質詢。除經人民法院許可外,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作證的證人所作的證言不具有證明效力。

第五十二條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作證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1.年邁體弱或者殘疾人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2.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3.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的;4.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5.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提供證人的書面證言,但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異議或者法院認為必要時,當事人應當出具由公證機關對證人的身份、作證資格以及證言的產生過程進行公證的書面文書。

第五十三條對有關鑒定結論質證時,當事人對鑒定結論存有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鑒定人出庭接受雙方當事人的質詢。

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將當事人的質證內容記入筆錄,并由當事人核對簽名或者蓋章;對證人證言質證筆錄,也應當由證人核對后簽名或者蓋章。

五、證據審核規(guī)則。

第五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五十六條證據的審核應當圍繞著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對案件事實證明的關聯(lián)性進行。

第五十七條人民法院審核證據,應當采取對每個證據逐個審核和對各種證據進行綜合審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第五十八條對單一證據,應當從下列方面進行審核:1.證據是否是原件、原物,復印件、復制件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有無涂改;2.證據與本案是否相關聯(lián);3.證據的取得、形成是否合法;4.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5.提供證據的人或者證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系。

第五十九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shù)淖C言;2.與一方當事人有親屬或者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3.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件;4.書證被一方當事人涂改、更改,另一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

第六十條審查判斷數(shù)個證據的證明力,應當注意下列情況:1.物證、歷史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高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2.證人提供的對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低于其他證人證言;3.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大于傳來證據;4.數(shù)個種類不同,內容一致的證據,其證明力一般大于一個孤立的證據;5.對證人的智力狀況、品德、知識、經驗、法律意識和專業(yè)技能等進行綜合分析。

第六十一條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但舉不出相應證據反駁的,應當綜合全案情況審查判斷。

第六十二條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理由否定對方證據的,應當分別對當事人提出的證據進行審查,并結合其他證據綜合判斷。

第六十三條對運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取得的視聽資料,應當結合其他證據進行審查,綜合判斷。

第六十四條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委托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應當結合其他證據進行審查,綜合判斷。

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從案件全部證據體系中每一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lián)性、各證據之間的聯(lián)系性等方面,依照邏輯法則,對證據進行綜合審查判斷。

六、證據認定規(guī)則。

第六十六條證據經庭審質證審查核實后,應當就該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力予以認定。

第六十七條凡是經庭審質證的證據,人民法院均應當對雙方當事人作出是否認定的表示。

第六十八條認定證據應當公開進行,并說明證據是否采信的根據和理由。庭審中,能夠當即認定的,可以當即認定。不能當即認定的,可以休庭會議后認定。會議后認為需要繼續(xù)舉證或者進行鑒定、勘驗等工作的,可以在下次開庭質證后認定。不能當庭認證的,以及證明案件事實的重要證據應當在裁判文書中予以認定。

第六十九條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庭審中可以對證據逐一認定,也可以分組認定或者綜合認定。

第七十條當庭認證時,對于雙方當事人無異議的證據,可以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直接認定;對于其他能夠當即認定的證據,應當由合議庭評議后認定。

第七十一條對庭審前交換證據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認可的證據,應當在庭審時直接予以認定。

第七十二條一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除對方當事人認可外,按舉證不能處理。

第六十三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對方當事人認可或者不予反駁的,可予以采信。

第七十四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有異議并提出反駁證據,對方當事人對反駁證據予以認可的,可以對反駁證據予以采信。

第七十五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對方當事人雖有異議但舉不出相應證據反駁的,可以綜合全案情況予以認定。

第七十六條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理由否定對方證據的,應當分別對當事人提出的證據進行審查,并結合其他證據予以認定。

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在庭審質證時對證據表示認可,庭審后又反悔,但提不出相應證據和充分理由的,不得推翻已認可的證據的證明力。

第七十八條有證據證明持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所具有的證明力。

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作出的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中確定的事實,應當認定其證明力。

第八十條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除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外,應當認定其證明力。

第八十一條一方當事人提供的由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對方當事人沒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應當認定其證明力。

第八十二條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自行調查收集的證據,包括調查材料、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勘驗實物或現(xiàn)場的筆錄等,當事人無相反證據推翻的,應當認定其證明力。

第八十三條原始書證和與原始書證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jié)錄本,無其他證據足以推翻的,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因原件遺失或毀滅,無法與之核對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jié)錄本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八十四條原始物證和與原始物證核對無誤的復制品、照片、錄像,沒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的,應當認定其證明力。

因原物遺失或毀滅,無法與之核對的復制件、照片、錄像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八十五條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提供的證明文書,沒有依法經過涉外公證、認證程序的不予采信。第八十六條有關單位向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文書,沒有加蓋單位公章的不予采信。

第八十七條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應當結合案件的其他證據予以審查認定。

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以偷錄、竊聽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資料不具有證據效力。

第八十八條當事人對書面證言提出異議,因證人不能出庭,該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八十九條一方當事人委托有關部門或者有關人員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作出的鑒定結論,而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足以引起合理懷疑的,該鑒定結論單獨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九十條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字、鑒定部門蓋章,不符合上述形式要求的,該鑒定結論不具有證據效力。

第九十一條對人民法院委托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當事人提出異議,須由鑒定人答復的,因鑒定人不到庭,該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九十二條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shù)淖C言及與一方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九十三條違法收集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九十四條開庭審理時,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對證據進行認定的理由和結論,書記員應當記入筆錄。庭審筆錄應當由合議庭組成人員簽字。

七、附則。

第九十五條對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護。當事人對證人、鑒定人、勘驗人打擊報復的,依法予以制裁。

第九十六條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應當由提供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承擔。

第九十七條訴訟參與人偽造、毀滅證據、提供假證據,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按照妨害民事訴訟處理。

第九十八條本規(guī)則適用于一審、二審和再審案件。

第九十九條本規(guī)則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五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原告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被告(承租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訴被告______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案號______民一初字第___號],在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和解協(xié)議如下:

一、將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四條變更為:“第四條該房屋基礎租金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調整為每月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每年人民幣陸萬陸仟元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年租金按每年三千元計算增長。租金按年結算,乙方在每年10月1日之前,以匯款方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下年度租金。甲方的.指定賬戶為,賬號: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

二、房屋租賃的其他內容,仍按原房屋租賃合同履行。

三、本和解協(xié)議簽訂后______日內,原告將被告____年____月_____日郵寄的郵政儲蓄銀行匯款單原件還給被告謝彬,以便支付今年租金。原告若不返還的,被告將不向原告支付租金。

四、今年租金(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人民幣陸萬陸仟元整由被告于本和解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匯入原告上述指定賬戶。

五、除上述約定之外,雙方無其他爭議。

六、本協(xié)議壹式叁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法院留存壹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原告: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六

委托人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特聘請河南陳州律師事務所耿立廣律師為案件附帶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委托律師代理權限: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全部權限。

本委托書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聯(lián)系電話:xx。

收件地址:周口市大閘路與濱河路交叉口濱江國際酒店1208室。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七

委托人:鄧,女,漢族,19年月日生,湖北省王峰土家族自治縣漁洋關鎮(zhèn)李家組,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練,男,漢族,19年月日生,江西贛州于都人,現(xiàn)?。好魍ㄉ虉鑫鍢翘?,聯(lián)系電話:。

被告人葉等人盜竊、詐騙罪一案已由昆明市西山區(qū)檢-察-院向貴院依法提起公訴,委托人茲委托練繼松在委托人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葉方清等人損害賠償一案中,作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授權范圍:有權代為提起、變更和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和解、調解,有權代為領取相關法律文,有權代為處理與本案訴訟過程中有關的`一切實體及程序事宜。

此致

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法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xx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八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xiàn)委托受委托人在我與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提起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反訴、上訴,代為申請執(zhí)行,簽收法律文書等。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九

第一部分:

書記員:原告入庭,被告入庭(書記員核對訴訟參與人身份)。書記員:現(xiàn)在宣布法庭紀律:(1.法庭內要保持肅靜,不得喧嘩,禁止吸煙;2.開庭過程中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qū);3.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拍照;4.未經法庭允許,不準發(fā)言或提問;5.關閉移動通信工具。)。

全體起立,請合議庭成員入庭。

報告審判長,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雙方當事人均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

請坐下,“××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在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

請原告向法庭陳述單位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權限。

請被告向法庭陳述相應內容(單位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權限)。

原告對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被告對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經審查上述當事人的手續(xù),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準予參加本案訴訟。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擔任審判長并主審,與法官×××、×××組成合議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普通程序,共同負責對案件的審判,由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當事人如認為上述人員不能公正審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請他們回避。

原告是否申請回避?

被告是否申請回避?

原告在訴訟中的其他權利義務是否清楚?

被告在訴訟中的其他權利義務是否清楚?

(如當事人稱不清楚,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訴訟權利):。

1.提出證據、申請調查、申請鑒定的權利;

2.進行辯論和請求調解的權利;

4.反對對方陳述與本案無關事實的權利;

5.最后陳述的權利;

6.有請求回避的權利,即當事人如果認為本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處理的,有權申請更換上述人員。

當事人必須履行下列訴訟義務:

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礙民事訴訟,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3.如實陳述事實,不得做虛假陳述;

4.雙方當事人應圍繞訴訟請求能否成立進行陳述。

5.自覺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規(guī)定的義務。

原告是否攜帶有證人、鑒定人出庭?

被告是否攜帶有證人、鑒定人出庭?

審判長: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現(xiàn)在正式開庭。第二部分:

現(xiàn)在開始法庭調查。

1.請原告向法庭陳述訴訟請求以及理由。

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逐一詢問每一訴訟請求的意見)?有無其他答辯意見?

被告對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2.下面,法庭對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和案件的相關事實進行調查。在本院規(guī)定的舉證期限內,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證據:(直接宣讀證據清單的證據名稱),除此之外,原告還提交了其他證據嗎?請原告按證據清單的順序,陳述每一證據需要證明的內容。

開庭以前,被告是否向本院提交的證據?

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經合議庭評議后再作認定。

根據訴辯雙方剛才的陳述,法庭認為有幾個問題還需要向雙方當事人進行調查。(提出調查問題)1、2、3、(詢問合議庭成員有無其他問題)。

法庭調查結束。

第三部分:

下面進行法庭辯論。

1.原告有無辯論意見?

被告有無辯論意見?

如無新的辯論觀點,法庭辯論將終結。

2.原告有無新的辯論觀點?

被告有無新的辯論觀點?

3.法庭辯論將終結。

原告有無最后陳述意見?

被告有無最后陳述意見?

4.根據法律規(guī)定本案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

原告是否同意調解?

被告是否同意調解?

第四部分:

下面休庭二十分鐘,合議庭對本案進行評議。休庭期間,當訴訟參與人和旁聽的同志可以自由進出法庭。休庭。

現(xiàn)在繼續(xù)開庭。

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審普通程序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審理經過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也作了最后陳述。休庭以后,合議庭三位法官根據本案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以及當事人對證據的質證意見,和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對本案的事實、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的答辯意見,進行了認真的評議?,F(xiàn)在宣布評議結果。

1、關于對本案證據的認定。(或合議庭決定,對證據的認定,在判決書中進行表述)。

2、關于本案合同的效力。

3、關于原告的訴訟請求。

4、關于被告的答辯意見。

下面,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訴被告糾紛一案進行口頭宣判。全體起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宣讀判決書)。

剛才的宣判,原告聽清沒有?被告聽清沒有?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本案的庭審筆錄請雙方當事人在閉庭后立即核對,也可以閉庭后五日內來本院核對。訴訟參與人如認為記錄有遺漏或錯誤,可以申請補正,如沒有就請逐頁簽字,并請留下聯(lián)系電話。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現(xiàn)在閉庭。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合議庭成員退庭。

請旁聽的同志退庭。

請原告簽字。

請被告簽字。

請雙方當事人退庭。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

委托人:鄧,女,漢族,月日生,湖北省王峰土家族自治縣漁洋關鎮(zhèn)李家組,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練,男,漢族,19年月日生,江西贛州于都人,現(xiàn)?。好魍ㄉ虉鑫鍢翘枺?lián)系電話:。

被告人葉等人盜竊、詐騙罪一案已由昆明市西山區(qū)檢-察-院向貴院依法提起公訴,委托人茲委托練繼松在委托人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葉方清等人損害賠償一案中,作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授權范圍:有權代為提起、變更和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和解、調解,有權代為領取相關法律文,有權代為處理與本案訴訟過程中有關的`一切實體及程序事宜。

此致

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法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xx年月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一

對此可以從區(qū)別和聯(lián)系兩個角度認識。兩者的區(qū)別表現(xiàn)在:

第一,訴訟客體和訴訟目的不同。行政訴訟的客體是行政爭議,其目的是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法律救濟;而民事訴訟的客體是民事爭議,其目的是解決民事糾紛,保障當事人的民事權益的實現(xiàn)。

第二,訴訟主體不同。雖然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都是在法院主持下解決爭議的活動,但訴訟當事人法律地位有所不同。行政訴訟主體具有恒定性,被告只能是國家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一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做行政訴訟的被告。民事訴訟就沒有上述限制,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沒有恒定性,被告既可以是公民、法人,也可以是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在民事訴訟中,既可以做原告,也可以做被告。

第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不同。行政訴訟中,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完全對等。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起訴權,而作為執(zhí)行公務行使職權的行政機關就沒有起訴權,也沒有反訴權。被告行政機關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而原告并不承擔此項舉證責任。但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完全對等,當事人都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義務。

第四,可否適用調解不同。行政訴訟中,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部分禁止適用調解,法院在訴訟中不得調解當事人雙方爭議,也不得以調解結案。但在民事訴訟中,調解是一項重要原則,法院既可以調解的方式進行審理,也可以調解的方式結案。

第五,判決和執(zhí)行方式不同。在行政訴訟中,法院審理的重點是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法院有權對具體行政行為作出維持、撤銷、變更、履行等判決,但通常不對當事人在行政法上的權利義務直接作出判決。故行政訴訟的判決形式較單一。而民事訴訟審理的是民事爭議,法院有權作出確認判決、給付判決和變更判決,此類判決可以直接決定當事人的民事權利義務。此外,行政訴訟判決的執(zhí)行措施也不同于民事訴訟。法律對原被告規(guī)定了不同的執(zhí)行措施,且被告行政機關依法享有對部分判決的直接強制執(zhí)行手段。民事訴訟判決裁定的強制執(zhí)行,則全部要由法院進行,而且強制執(zhí)行措施普遍適用于民事訴訟原被告。

兩者的聯(lián)系多種多樣,主要形態(tài)有:

第一,附帶關系。行政訴訟解決的相當一部分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在一起,解決行政爭議成為解決民事爭議的前提條件。法院通過行政訴訟處理行政爭議時,有可能也有必要一并解決與此相關的民事爭議,這就是行政附帶民事訴訟。它體現(xiàn)了訴訟經濟原則,便于當事人雙方解決爭議,也可以避免出現(xiàn)一事多判的矛盾結果。在行政爭議與民事糾紛涉及同一案件事實、由同一法院管轄、行政裁判和民事裁判可能發(fā)生沖突并且附帶審理有助于提高訴訟效率的情況下,可以采取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

第二,先后關系。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行政爭議的先決性或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審查問題,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應當中止,等待行政訴訟的判決結果。

第三,參照關系。當事人因不服行政違法侵權行為提起的賠償訴訟既有行政訴訟的特點,也兼具民事訴訟的特點,法院處理賠償案件和行政爭議,在不與行政訴訟的性質本身發(fā)生沖突的情況下,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采用民事訴訟規(guī)則進行。

第四,互補關系。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應當相互銜接,構成給當事人提供法律救濟的完整體系。在行政爭議與民事糾紛難以區(qū)分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不可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爭端,人民法院則應當為當事人提供行政訴訟的救濟。

第五,排斥關系。針對同一爭議,行政機關已經作出處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經作出行政裁判的,當事人不得再提起民事訴訟。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復》(1991年7月24日)規(guī)定,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應以民事侵權案向法院起訴,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執(zhí)行,該行政機關依照行政訴訟法第66條的規(guī)定,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依法強制執(zhí)行。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二

被申請人名稱:__市____有限責任公司。

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fā)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余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____年____月_____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xié)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于____年____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方代理人:

被申請方代理人:

調解員署名: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三

概念:民事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特征:1,民事訴訟具有公權性質2,民事訴訟具有強制性3,民事訴訟當事人雙方訴訟地位具有平等性4,民事訴訟具有程序性(p13):民事訴訟法,就是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調整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主體的行為和互相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民事訴訟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民事訴訟法是指民事訴訟法典,即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頒行的關于民事訴訟的專門法律。廣義的民事訴訟不僅包括民事訴訟法典,還包括其他法律中有關民事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

第七章民事審判的基本制度。

一、合議制度的概念合議制度,是只有三名義上的審判人員組成審判集體,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議庭的組成應該是單數(shù)。合議制和獨任制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兩種審判組織形式。合議庭由審判長,助理審判員或者人民陪審員隨機組成。

二、回避的條件審判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以上規(guī)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4,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5,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回避,但應當提供證據材料:1,未經批準,私下回見本案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2,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辦理該案件的3,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財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報銷費用的4,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各項活動的5,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購買商品、裝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給予的好處的。不公開審理的規(guī)定: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3,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但是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4,合議庭對案件的評議也是不公開的。

第十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轄。

一、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圍我國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有以下幾種:a平等主體之間發(fā)生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糾紛。1,由民法調整的因財產關系及與財產關系相聯(lián)系的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2,有婚姻法、繼承法、收養(yǎng)法等調整的因婚姻家庭關系、繼承關系、收養(yǎng)關系等產生的糾紛。3,由商法調整的因商事關系引起的糾紛4,有經濟法調整的因經濟關系引發(fā)的各類糾紛5,有勞動法調整的因勞動關系引發(fā)的糾紛b法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適用于民事訴訟法解決的其他案件。該案件主要有: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等。

二、民事案件管轄的概念:民事案件的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三、級別管轄的概念級別管轄,是指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2,認為應當由本案審理的案件四、一般地域管轄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民事訴訟法》第22條確立了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即“原告就被告”原則。最高人民法院在《民訴意見》中還對特定情況作了以下補充規(guī)定:1,雙方當事人均被注銷城鎮(zhèn)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雙方當事人都是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1,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3,對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此外,《民訴意見》還對下列特殊情況作了補充規(guī)定:1,追索贍養(yǎng)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qū),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非軍人對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被告一方注銷城鎮(zhèn)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離婚案件地域管轄的特別規(guī)定(重點):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戶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五、專屬管轄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guī)定特定類型的案件只能有專門的人民法院管轄,其他人民法院無管轄權,當事人也不得協(xié)議變更管轄法院的制度。

適用于專屬管轄的案件(簡答):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因因港口作業(yè)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轄。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4,因船舶排放泄漏油類或者其他有害物質,海上生產、作業(yè)或者拆船、修船作業(yè)造成海域污染損害提起的訴訟,有污染發(fā)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轄。5,因在我國領域和有管轄權的海域內履行的海洋勘探開發(fā)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合同履行地的海事法院轄。

協(xié)議管轄:協(xié)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約定管轄、意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fā)生前或發(fā)生后,以書面方式約定管轄法院的制度。

一、其他組織《民訴意見》第40條規(guī)定,其他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私營獨資企業(yè)、合伙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合伙型聯(lián)營企業(yè);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yè)執(zhí)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4,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分支機構;8,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辦企業(yè);9,符合本規(guī)定的條件的其他組織。

第十二章多數(shù)當事人。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53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訴訟形式,稱為共同訴訟。在共同訴訟中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共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當事人稱為共同訴訟人。

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為共同原告。8,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的,為共同訴訟人。9,共有財產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權人起訴的,其他共有權人應當列為共同訴訟人。

三、代表訴訟制度的特征:1,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人數(shù)眾多。2,有訴訟代表參與訴訟。3,多數(shù)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種類的。

四、人數(shù)不確定的代表人訴訟的特殊程序:1,公告2,登記3,判決效力的擴張。

四、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與必要共同訴訟人的區(qū)別:1,爭議的訴訟標的不同2,參與訴訟的方式和時間不同。3,爭議對象不同。4,訴訟地位不同。

五、訴的概念:訴,是指當事人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向法院提出的,解決民事爭議,保護其實體上的權利的請求。

訴的種類(選擇):1,給付之訴2,確認之訴3,形成之訴。(訴的變更與追加。理解)。

一、民事訴訟證據的特征:1,客觀性2,關聯(lián)性3,合法性。

證據的種類: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陳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

二、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了解)。

第十六章證明。

一、無需證明的事實:1,眾所周知的事實2,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3,推定的事實4,預決的事實5,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6,已為有效公正文書所證明的事實7,訴訟上承認的事實。

三、《證據規(guī)定》對證明責任分配的例外規(guī)定:1,證明責任分配的倒置。2,推定。3,法官裁量。

《證據規(guī)定》第4條對證明責任倒置的情形作了規(guī)定,但同一條款中的許多規(guī)定并不屬于證明責任的倒置,而是證明責任的正置。為明確起見,分述之:1,關于新產品制造方法發(fā)明專利侵權訴訟2,關于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3,因環(huán)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4,關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5,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6,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7,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8。,因醫(y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

四、證明過程(了解)。

第十七章送達。

第二十一章第一審普通訴訟程序。

一、起訴的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撤訴(選擇):1,申請撤訴2,按撤訴處理3,撤訴的法律后果{三者要區(qū)分}。

三、缺席判決(選擇)缺席判決使用的情形:1,原告在被告反訴的情況下,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4,人民法院對無訴訟行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四、延期審理的情形: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訴訟中止(選擇)的條件: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與訴訟的;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為當事人一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第二十二章簡易程序。

一、不能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1,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2,發(fā)回重審的;3,共同訴訟中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人數(shù)眾多的;4,法律規(guī)定應當適用特別程序、審判監(jiān)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程序;5,人民法院認為不宜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

第二十三章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區(qū)分三者}。

一、民事裁定的效力: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審民事裁定,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允許上訴外,其余裁定一經送達便生效。

第二十五章第二審程序。

一、第二審程序的概念:第二審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二、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程序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a。聯(lián)系:第一審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程序的前提和基礎,第二審程序是第一審訴訟程序的繼續(xù)和發(fā)展。b.區(qū)別:1.審判程序發(fā)生的原因不同。2.審級不同。3,任務不同。

第二十六章審判監(jiān)督程序。

一、審判監(jiān)督程序是怎樣引起的?1,當事人申請再審2,法院決定再審3,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再審。

第二十七章特別程序。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guī)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為甲方因與。

就?糾紛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zhí)行??????????????????????????;。

4.含非訴訟、訴訟、執(zhí)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xù)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xiàn)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x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lián)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五

何為民事訴訟證據?所謂的民事訴訟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各種事實材料。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應當具有的性質和要求是民事訴訟證據的屬性,具有以下三個基本屬性:

(一)客觀性(是指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非猜測虛構之物,因而又稱之為證據的客觀性、真實性)。

(二)關聯(lián)性(實質證據必須與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即待證事實)存在一定的客觀聯(lián)系)關聯(lián)性要注意:

1、關聯(lián)性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憑空推測的。

2、關聯(lián)性既可以是直接的聯(lián)系,也可以是間接的聯(lián)系。

3、關聯(lián)性既可以表現(xiàn)為肯定的聯(lián)系,也可以表現(xiàn)為否定的聯(lián)系。

(三)合法性(是指證據必須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包括兩層含義:

1、證據的調查、收集、審查、認定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2、證據的形式應當合法。

一定的事實材料作為訴訟證據應當具備一定的法律資格即證據能力。證據能力有以下規(guī)則:

1、證人資格規(guī)則?!睹裨V法》第70條第2款規(guī)定:“不能正確。

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薄蹲C據規(guī)定》第53條進一步規(guī)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2、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非法證據形式主要有:(1)不符合法。

定在證據形式;(2)不符合法定來源;(3)取證的程序和手段非法。

3、證據必須經過質證的規(guī)則。

4、限期舉證的規(guī)則。

5、調解或和解中對事實的認可不得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的規(guī)。

則。

6、證據能力受限制的規(guī)則。

在理論上按照不同的標準可把證據進行分類:

1、根據證據與證明責任的關系可以分為本證與反證。(本證是。

指對待證事實負有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提出的,用于證明該事實的證據。反證是指對待證事實不負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該事實不存在或不真實而提出的證據。)。

2、根據證據的來源不同可以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原始。

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而非經中間環(huán)節(jié)傳播的證據,是在案件事實發(fā)生、發(fā)展和消滅的過程中直接形成的證據即“第一手證據材料”。傳來證據又稱派生證據,是指從原始證據中衍生出來的證據。)。

3、根據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的關系不同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

接證據。(直接證據是指與待證事實具有直接聯(lián)系,能夠單獨的直接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指與待證事實之間具有間接聯(lián)系,不能單獨直接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

4、根據證據與證明責任的關系以及與待證事實之間聯(lián)系的不。

同可分為間接本證與間接反證。

我國的證據種類:

1、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案等記載和表達的思想內容。

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其特點:(1)書正式一所其記載和表達的思想內容來對案件事實起到證明作用。(2)書證具有較強的證明力。(3)署正在形式上相對固定,穩(wěn)定性較強,一般不受時間的影響,已于長期保存。)。

2、物證(是指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質量、規(guī)格、損壞。

程度等標志和特征來證明待證事實的物品和痕跡。其特點。

(1)物證是以實體物的屬性、特征或存在著狀況證明案件事實。(2)物證具有較強的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3)物證在訴訟中一般表現(xiàn)為間接證據。

3、視聽資料(是指采用的先進技術,利用圖像、音響以及電。

腦存儲的資料等證明案件待證事實的證據。其特點:(1)信息量大、形象逼真(2)具有較強的準確性和證明力(3)視聽資料的使用具有很大的方便(4)容易被變造或偽造)。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以口頭或書。

素的影響)。

5、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情況向法院。

所作的陳述。其顯著特點是,真實性與虛假性往往相并存。)。

6、鑒定結論(是指鑒定人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民。

事案件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后所做的結論性意見。)。

7、勘驗筆錄(是指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法院對與案件有關的現(xiàn)場或物品進行勘查、檢驗后制作的筆錄。)。

民事訴訟在收集和提供證據問題方面采取當事人主義。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人民法院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包括以下情形:(1)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訴訟中止、訴訟終結、回避等與實體正義無關的程序事項。另一種是依當事人的申請而調查收集證據,包括以下情形:(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需法院依職權調去的檔案資料,(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卻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證據的保全是指在證據有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法院根據訴訟參加人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措施,對證據加以固定和保護的制度。主要方法:查封、扣押、拍照、錄像、復制、鑒定、勘驗、制作筆錄等。

在民事訴訟中的訴訟證明是指當事人和法院依法運用證據確定案件事實的活動。其特征:

1、主體主要是當事人。

2、主要是一種他向性證明。

3、目的是正是訴訟中的爭議事實,說服審理案件的法官追求有利于己的訴訟結果。

4、具有嚴格的程序性和規(guī)范性。

5、手段限于具有證明能力的證據。

(一)、證明主體。

(二)、證明對象(也稱待證事實是指需要證明主體運用證據予以證明的對案件的解決由法律意義的事實。證明對象的范圍:

1、實體法律事實。

2、程序法律事實。

3、法院所不知的地方性法規(guī)、習慣、外國法律。無需證明的事實:

1、訴訟上自認的事實。

2、眾所周知的事實。

3、自然規(guī)律及定律。

4、推定的事實。

5、預決的事實。

6、公證證明的事實。)。

(三)、證明方法。

(四)、證明責任(又稱舉證責任。證明責任分配有:一般規(guī)定,某些侵權案件證明責任的特別規(guī)定,勞動爭議案件的特別規(guī)定,法院的裁量性規(guī)定。)。

求。法官不能以此為借口,放棄對其他證據的認真審查和判斷,以達到更強的內心確信,盡可能接近客觀事實。第二,此證明標準是適用于普通類型的案件事實的證明標準,而不是適用于所有的案件。)。

(六)、證明程序。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彭____職務:經理。

受委托人:馬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與____市____運輸公司因運輸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一般授權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馬____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

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七

1、下列哪種書證屬于處分性書證?()a、醫(yī)院病例。

b、被繼承人生前寫給他人的含有立遺囑圖的書信c、離婚證書d、日記答案:c。

2、原告李華訴被告劉曉汽車肇事侵權賠償一案中,有下列幾個證據:

(1)某甲的證言。某甲證明,他在2002年7月8日聽某乙說,劉曉開車撞了李華(2)交通警察出具的肇事現(xiàn)場照片的復印件。

(3)某乙的證言。某乙說,我看了張三拍攝的錄像帶,上面有這起肇事發(fā)生的全過程。(4)李華向受訴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李華說,我在2002年7月8日開車正常行駛在路上,劉曉闖紅燈,撞了我。

b、交通警察出具的肇事現(xiàn)場照片的復印件c、某乙的證言。

d、李華向受訴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答案:d。

d、合同書。通過上面條款,證明原告和被告曾簽訂了合同答案:a。

4、甲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乙償還其借款。甲出示了一張乙簽名的借條。乙否認借款事實存在,主張簽名是摹仿的。這需要對乙的簽名進行筆跡簽訂。下列關于鑒定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甲可以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鑒定,無需法院和乙的同意。

b、甲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申請重新簽訂除外。

5、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下面表達正確的是()。

6、根據法律規(guī)定,不能作為證人的人是()。

a、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b、未成年人。

c、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

d、不能正確表達意志和不能辨別是非的人答案:d。

11、下列關于民事證據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

b、證據必須與要證明的案件事實有關聯(lián)性。

12、下列關于視聽資料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

d、凡經非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資料,一概不予認定答案:c。

d、一個客觀與合法的間接證據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答案:a。

二、多項選擇題。

d、了解案件情況的當事人的近親屬答案:acd。

b、甲和乙在國家公證機關正式辦理收養(yǎng)手續(xù)。

c、甲與乙一直生活在一起,大家公認他們系父子關系。

d、近年由于甲體弱多病,一直由乙照顧,甲死后的喪費也由乙負擔答案:acd。

b、楊某提出證人證言,證明周某的傷不是其狼狗咬傷。

c、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d、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答案:abcd。

d、未經對方當事人知曉而制作的錄音材料答案:ac。

14、下列證據屬于鑒定結論的有()。

17、關于證人與鑒定人的區(qū)別,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司考.四川.2008.3.89)。

a、證人只能就其所見所聞如實陳述,不能發(fā)表對案件的意見;而鑒定人則要對其所鑒定的事項發(fā)表意見。

d、證人不屬于回避的對象;而鑒定人屬于回避的對象答案:abcd。

18、某省海興市的《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雜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呂某所寫的報道,內容涉及到同省龍門市甲公司的經營方式。甲公司負責人汪某看到該篇文章后,認為《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作為一本全省范圍內發(fā)行的雜志,其所發(fā)文章內容嚴重失實,損害了甲公司的名譽,使公司的經營受到影響。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現(xiàn)在企業(yè)經營》雜志和呂某賠償損失5萬元,并進行賠禮道歉。一審法院僅判決雜志社賠償甲公司3萬元,未對“賠禮道歉”的請求進行處理。雜志社認為賠償數(shù)額過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在案件的一審過程中,關于本案的證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司考.2008.3.98)。

三、不定項選擇題。

1、甲騎車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兩人由爭吵轉變?yōu)榛?。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自己被乙打成腦震蕩,住院治療花了1萬元。并向法院遞交了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療費單據,訴訟中,乙辯稱,在互毆過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體鱗傷,花去醫(yī)療費5000元,要求甲予以賠償。問:

(1)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醫(yī)院診斷證明是()。a、書證b、鑒定結論c、證人證言。

2、原告黃華出差常住被告李柯工作的旅館,因而關系密切。1998年6月20日,當原告又出差住宿時,被告請原告到家吃飯并向原告提出借5000元買車用。第二天,原告借給被告人民幣5000元,被告為原告留下借據。1998年11月,原告在向被告人索要欠款時,被告講只能用其摩托車來抵債,否則,無錢還款。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同意被告的要求,摩托車作價5000元歸原告所有,被告要回了借據。事后,原告因駕駛摩托車發(fā)生事故,使得車子報廢,便于1999年7月2日起訴到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所寫的5000元借據的復印件為證據,要求被告還款。被告反駁說,該筆借款已經用摩托車作價。還請回答下列問題。(1)本案中的證據—“借據的復印件”在民事訴訟法中屬于:()a、原始證據b、派生證據c、直接證據d、間接證據答案:bc(2)被告所作的該筆借款已經用摩托車作價返還的陳述,屬于什么證據?()a、原始證據b、派生證據c、直接證據d、間接證據答案:ac(3)人民法院如果要查明案件事實,應該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聽取原、被告雙方的陳述b、查明復印件的來源是否可靠c、用其他證據和復印件相互印證d、讓原告撤訴答案:abc(4)如果本案原告不能提供借據的原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而且被告又否認借款的,人民法院應該:()。

a、以借據的復印件為定案依據,判決被告還款b、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c、轉移至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d、繼續(xù)調查取證,直至查明真相答案:b。

四、名詞解釋。

1、證據。

2、證據的證據能力。

3、證據的證明力。

4、書證和物證(復旦大學2009年考研真題)。

5、視聽資料。

6、證據保全。

7、鑒定人與專家輔助人(武漢大學2007年考研真題)。

五、簡答題。

1、簡述證據的理論分類。

2、鑒定人與證人的區(qū)別。

六、論述題。

1、論述書證和物證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

2、試述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

3、請根據我國現(xiàn)行《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就當事人陳述的性質與功能談談自己的看法。(武漢大學2005年考研真題)。

4、請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結合有關民事訴訟理論,談談你對證據隨時提出主義與證據適時提出主義的看法。(武漢大學2006年考研真題)。

5、結合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試論民事證據和證明力與證據能力。

2、張來武與張小京因繼承李斌的遺產而到法院進行訴訟,原告張來武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李斌親筆書寫的遺書,證明讓其繼承李斌的全部遺產,被告張小京則根據該遺囑的筆跡特征,認為該遺囑的筆跡不是李斌的筆跡,因此該遺囑是偽造的。

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本案中的遺囑屬于何種證據,為什么?

3、錢某是民營企業(yè)家,并開辦了一家自己的工廠甲工廠。2001年甲廠與乙公司訂立了一份客車買賣合同,約定由甲廠向乙公司提供客車30臺,乙公司向甲廠支付貨款600萬元。甲廠履行了合同,乙公司卻拒不支付貨款。甲廠于2002年6月20日向遼寧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償還欠款本息650萬元。在舉證期限內,甲廠有一份證據沒有提供,后來在開庭審理時才提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乙公司在收到甲廠提供的證據后提出反駁并提供了新的證據。2003年5月5日該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甲廠不服,向遼寧省高院上訴,二審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甲廠除堅持在一審中的訴訟請求外買還要求被上訴人償還其他欠款80萬元。被上訴人對自己進行賠償。在二審過程中,上訴人提出了新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于是未經開庭經行裁定將案件發(fā)回重審。問題:

(1)對于甲廠逾期提交的證據,一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4)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乙公司在二審法院期間提出的反訴應當如何處理?

(5)本案中人民法院經行裁定將案件發(fā)回重審是否正確?

民事辱罵訴訟狀篇十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甲、乙、丙三方之間的糾紛,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決定予以和解,且由甲、乙雙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審法院提出撤訴申請。為此,特訂立以下的和解協(xié)議,以作為各方日后在此問題上的行為準則。

一、關于h路房(本市h路a弄b號c室房屋)。

(1)乙方一次性地向甲方支付數(shù)額為人民幣25萬元的因轉讓h路房,而取得的屬于甲方的房屋轉讓款。

(2)甲方在收取房屋轉讓款后,應當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收據,以利于雙方核查。

二、關于d房(本市d鎮(zhèn)m花園a弄b號c室房屋)。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d房的權利人為乙方,甲方對d房,既無產權,也無使用權。

(2)甲方承諾:在自訂立本協(xié)議之日起的適當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甲方遷出d房,且同時搬走一切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結清一切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例如,水、電、煤、物業(yè)管理等費用)。

(3)在甲方遷出d房后,由甲方向乙方交付d房。在甲方交付d房時,甲、乙雙方應當簽署《房屋交接書》。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已經全面履行本條第二項約定的義務。甲方未全面履行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d房。

三、關于j路房(本市j路a弄b號c室房屋)。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j路房的權利人為乙方,甲方對j路房,既無產權,也無使用權。不管乙方如何處分j路房,甲方均無權提出異議。

(2)甲方承諾,在自訂立本協(xié)議之日起的適當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甲方應當把自己的登記在j路房的戶口從j路房遷出。

四、對本案的訴訟的處理。

(1)本案是指:上海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______)一(民)初字第______號案件及其因雙方上訴而產生的二審案件。

(2)在訂立本協(xié)議之時,甲、乙雙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審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3)撤訴后,本案的一審判決雖然依法生效,但甲、乙雙方為此共同承諾:

在本案的一審判決生效時,甲、乙雙方同時放棄本案生效判決所確定的屬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權利,并同時放棄就本案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的訴訟權利,自訂立本協(xié)議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審判決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

(4)本案一、二審的訴訟費用由雙方各半承擔。

五、關于丙方的承諾。

丙方u、v、w三人承諾,在甲、乙雙方撤訴后,本案的一審判決生效時,u、v、w三人,同時放棄本案生效判決所確定的屬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權利,并同時放棄就本案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的訴訟權利,自訂立本協(xié)議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審判決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

六、爭議的解決。

甲、乙、丙三方若因本協(xié)議而發(fā)生爭議的,由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且由合同簽訂地(長寧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

(1)本協(xié)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xié)議一式7份,甲、乙、丙三方每人各執(zhí)一份,二審法院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并簽署日期):

乙方(簽字并簽署日期):

丙方(簽字并簽署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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