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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模板9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5 02:12:26 頁碼:14
最新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模板9篇)
2023-11-25 02:12:26    小編:admin

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循著合法、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合同中,應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規(guī)定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使用合同范本前,請確保對合同內容進行充分理解和認可。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一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勞動者:(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現(xiàn)在屬于臨時用工人員,因乙方自身原因,無法與甲方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共同決定建立勞務關系。因此,本用工協(xié)議書屬于勞務協(xié)議,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調整范圍內,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調整之中。甲、乙雙方在充分明確這一法律關系的基礎上,根據(jù)《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愿簽訂本協(xié)議,共同遵守協(xié)議所列條款。

根據(jù)《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甲方雇傭乙方為甲方的人員,乙方為甲方的提供勞務服務。

甲方對乙方的雇傭為工作的臨時性用工。雇傭期限在周以內。

乙方被甲方雇傭期間,工作地點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務時乙方無條件參與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按乙方的實際工作日計算,工資為每天()元整。若甲方?jīng)]有工作任務時,乙方不參與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報酬。

乙方作為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只享受本協(xié)議中約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內部文件中涉及的員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適用于乙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由甲方根據(jù)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和調整。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guī)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

3、如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安全工作規(guī)定等或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全責。

4、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對于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本協(xié)議期限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解除本協(xié)議。解除本協(xié)議不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2、甲方因乙方違紀,可隨時與乙方解除本協(xié)議。此時,不需按上款規(guī)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協(xié)議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或勞動報酬時,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協(xié)議到期或過期,如雙方未續(xù)簽,自行終止本協(xié)議,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xié)議,乙方均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xù)。具體程序如下:

乙方離職時應按規(guī)定交還公司洗凈的完好的工作服等,直到離職手續(xù)完成為止,公司才發(fā)放當月工資,如離職時沒有完成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xù)而離開,甲方有權在不違反公布及可公開獲悉的法律、法規(guī)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工資、其他報酬及報銷費用,以抵充乙方欠負甲方的任何數(shù)額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稅項、費用等及/或以作為其他合法用途。

1、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因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納義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平等、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提請當?shù)刂俨梦瘑T會仲裁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雇傭期滿,結清所有費用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二

b.拍賣公告。

c.中標通知書。

d.符合要約要求的售樓廣告。

e.招標公告。

【答案】acd。

a.甲3月2日的行為屬于要約撤回。

b.乙3月4日的行為屬于新要約。

c.甲的要約已經(jīng)撤銷。

d.甲乙之間買賣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要約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但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解析】《合同法》規(guī)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a.無效。

b.成立。

c.可變更。

d.可撤銷。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2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37條還規(guī)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p>

a.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準

b.相應順延。

c.以承包人提交竣工報告之日為準。

d.以實際通過的竣工驗收之日為準。

【答案】c。

【解析】2004年10月發(f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建設工程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經(jīng)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fā)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未經(jīng)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三

這學期在《合同法理論與實務》這門選修課上通過對合同法的一些學習,讓我對合同法的理論有了一定的了解,對一些合同簽訂后產(chǎn)生的糾紛有了形象的認識。

合同法的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在我們實際的學習和生活中,合同無所不在。有交易的產(chǎn)生常常伴隨著合同的成立。所謂合同,又叫契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它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是引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產(chǎn)生、變更、終止的合法行為、而非事實行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第三、合同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們之間的協(xié)議。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實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為被強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則該合同在法律上屬于無效合同。

的客體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債的內容則是主體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引起的債叫合同之債。但無論是債的關系或合同關系,均須納入法的調整范圍之中。合同法就是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一旦納入法的范圍,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仔細考慮這個合同到底該不該簽,該怎么簽,因為當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違約的行為,可能就會使自己負上法律的責任。特別是自己作為第三方進行擔保時,要清楚自己作為擔保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否則,當法院發(fā)給你一堆債務單的時候,自己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簽訂,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謂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全面地、適當?shù)赝瓿善浜贤x務,債權人的合同債權得以實現(xiàn)當事人訂立合同是為了實現(xiàn)某種特定的目的,只有通過合同的履行,這種目的才能達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實現(xiàn)當事人權利的重要途徑。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為前提,無效合同談不上履行的問題。合同的履行應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的約定來進行,并遵守適當履行、協(xié)作履行、經(jīng)濟合理履行的原則,全面履行合同義務。適當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當事人合同規(guī)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shù)量。由適當?shù)闹黧w在適當?shù)穆男衅谙蕖⒙男械攸c以適當?shù)穆男蟹绞?,全面完成合問義務。協(xié)作履行原則要求當事人基于誠實信用原則,協(xié)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義務,并適當履行自己的義務。經(jīng)濟合理履行則要求當事人講求經(jīng)濟效益,以較小成本獲取最大的經(jīng)濟利益。一般來說,合同生效以后,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并享受合同權利。但實際的復雜性,會使合同履行出現(xiàn)一定的困難,從而導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暫時不能履行這些情況除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法方可以免責外,應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合同法從現(xiàn)實的客觀情況出發(fā),對雙方合同的履行規(guī)定了三個抗辯權,即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方合同的當事人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的權利。它要求當事人互負債務、且該債務沒有規(guī)定改履行的先后順序,有給付的可能,并已屆清償期。該權利的行使以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債務為前提。先履行抗辯權則是強調互負有債務的當事人,后履行債務一方在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有權拒絕對方要求自己履行債務的請求。不安抗辯權是指負有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確有對方當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債務的證據(jù)時,可暫時中止自己的債務履行,并通過對方當事人。在對方當事人提供了擔保,或履行債務以后,應履行自己的債務。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上述三個抗辯權行使不當,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另外,作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作為一種法律制度,合同解除發(fā)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過程中。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觀情況的變化,導致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當事人履行合同,則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害。因此,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可使當事人避免更大的損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當事人最初訂立合問的目的顯然不可能實現(xiàn)。同時,不適當?shù)慕獬贤?,或許會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損害。

作為大學生的我們應該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論和知識,這對我們來說不無裨益,一畢業(yè)我們就會簽訂一系列的合同,就業(yè)合同就是大學生要簽訂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報道關于畢業(yè)大學生的在簽訂就業(yè)合同后,在就業(yè)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合同問題。一些用人單位在和畢業(yè)生簽訂合同的時候,用一些口頭合同,含糊合同,單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剝奪了求職大學生應有的權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論和知識,知道合同法中違約責任作為一種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當事人是需要承擔這種民事責任的,這對我們這些大學生在畢業(yè)以后的求職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關自己的合同的簽訂和糾紛時,有很大的幫助。我們大學生應該學會用法律這把強有力的武器來維護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四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裝修裝飾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guī)定的優(yōu)先受償權的函復》的答復意見及理由中明確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經(jīng)研究后認為:裝修裝飾工程屬于建設工程………..”。

2、建設部于xxxx年xx月xx日頒布實施的《建設部關于建筑裝修裝飾歸口管理問題的'復函》中明確了建筑裝修裝飾屬于建筑行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其根據(jù)的法律也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

綜上,既然裝飾裝修工程屬于建設工程,那么裝飾裝修合同就應當屬于建設工程合同,就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

附上述復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號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閩高法[2004]143號《關于福州市康輝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與福州天勝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福州綠葉房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裝修工程承包合同糾紛一案的請示》收悉。

經(jīng)研究,答復如下:

裝修裝飾工程屬于建設工程,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關于優(yōu)先受償權的規(guī)定,但裝修裝飾工程的發(fā)包人不是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或者承包人與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的除外。

享有優(yōu)先權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裝修裝飾而增加價值的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此復。

xxxx年xx月xx日

答復意見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經(jīng)研究后認為:裝修裝飾工程屬于建設工程,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關于優(yōu)先受償權的規(guī)定,但裝修裝飾工程的發(fā)包人不是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或者承包人與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的除外。

享有優(yōu)先權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裝修裝飾而增加價值的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理由如下:

第一,裝修裝飾工程本質上屬于建設工程,應當適用《合同法》第286條關于優(yōu)先受償權的規(guī)定。

國務院xxxx年xx月xx日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條、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第2條第2款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的《國民經(jīng)濟行業(yè)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建筑業(yè)按從事工程建設的不同專業(yè)劃分為“土木工程建筑業(yè)”、“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業(yè)”和“裝飾、裝修業(yè)”三大類。

因此,將裝修裝飾工程納入建設工程的范圍符合國家規(guī)定和行業(yè)規(guī)范。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五

自考生們在復習《旅游法規(guī)》各章節(jié)知識點時,可以結合試題進行練習,以下是百分網(wǎng)小編搜索整理的一份自學考試《旅游法規(guī)》考點練習題:旅游合同法律制度,供參考練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xù)關注我們應屆畢業(yè)生考試網(wǎng)!

1.一般來說,旅行社業(yè)務運作過程中,向旅游者提交的旅游線路報價單屬于( d )。

a承諾 b.要約 c要約磋商 d.要約邀請

2.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由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法對原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稱為( aa )

a.合同變更 b.合同轉讓 c.合同撤消 d.合同解除

3.旅行社應當按照約定為旅游者提供各項服務,所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 )。

a.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b.合同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c國家標準或合同標準 d.合同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4.在《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中,( c )是一項法律適用原則,它可以彌補法律的不足,也可彌補合同的不足。

a 平等原則 b 誠實信用原則 c 公平原則 d 自愿原則

5. 《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 b )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a.第三人 b.債務人 c.第三人并債務人 d.不承擔

6.旅行社業(yè)務運作過程中,下列屬于要約的是( a )。

7.下列描述中哪一項不是代訂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c )。

a.代理人代訂的合同由當事人承擔

b.代理合同是由代理人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

c.在未被授權時以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

d.代理人必須在委托授權范圍內代訂合同

8.合同中當價款或報酬不明確時,《合同法》規(guī)定,應按( b )履行。

a.接受方所在地市場價 b.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

c.給付方所在地市場價 d.全國統(tǒng)一價格

9.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 d )返還定金。

a.原價 b.五倍 c.原價基礎上加20% d.雙倍

10.定金屬于金錢擔保的范疇,下列敘述錯誤的是( d )。

a.定金適用定金罰則 b.定金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

c.定金是合同擔保的一種方式 d.定金不具有違約救濟功能

11.關于合同變更,下列敘述錯誤的是( b )。

a.變更發(fā)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到合同沒有完全履行之前期間

b.合同變更包括對合同的全部內容進行變動或修改

c.合同變更須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d.有些合同的變更須經(jīng)批準

12.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c )。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b.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c.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d.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的

13. 具有擔保、證明功能和違約救濟功能的是( a )。

a.定金 b.押金 c.預收款 d.違約金

14.定金只是借款或服務費的一部分,通常按照小于合同標的的( c ) 支付。

a.30% b.40% c.20% d.10%

15.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履行時,如果合同中規(guī)定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 ( b )履行。

a.在支付貨幣一方所在地 b.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

c.在付貨幣一方所在地或者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 d.在合同簽訂地

16.根據(jù)合同法,以下敘述錯誤的是 ( c )。

a.定金是合同擔保的一種方式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c.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有定金的,可以同時適用

d.發(fā)生違約時,定金或者加倍返還,或者無權要求返還。

17.李某與某旅行社采用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了合同,由于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不同的理解發(fā)生爭議,此時,應當(d)解釋。

18.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違反合同一方要承擔違約責任,下列不屬于承擔違約責任方式的是(c)。

a.實際履行 b.采取補救措施 c.仲裁解決 d.賠償損失

19.某當事人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某當事人(c)。

a.因不可抗力,不承擔責任b.因不可抗力,責任得以減輕

c不能免除責任 d.責任雙方分擔

20.《合同法》規(guī)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b)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a.公平原則 b.平等原則 c.自愿原則d.誠實信用原則

21.《合同法》規(guī)定,(b)是確定行為人民事責任的根據(jù)和標準,是確定民事違約責任的基礎。

a.違約責任原則 b.嚴格責任原則 c.損害賠償原則 d.舉證責任原則

22、一般來說,旅行社業(yè)務運作過程中,向旅游者提交的旅游線路報價單屬于(d )。

a、承諾 b、要約 c、要約磋商 d、要約邀請

23、在《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中,( b)構成了合同關系的前提和基礎。

a、自愿原則 b、平等原則 c、公平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24、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給定,( a )應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a、債務人 b、第三人c、第三人和債務人 d、第三人或債務人

25、合同中當價款或報酬不明確時,《合同法》規(guī)定,應按( b )履行。

a、 接受方所在地市場價 b、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

c、給付方所在地市場價 d、全國統(tǒng)一價格

26、由合同一方當事人按照約定支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且小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價款或服務費稱為( b )。

a、預收款 b、定金 c、違約金 d、押金

27、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表示是( a )。

a、要約 b、完全同意提議 c、承諾 d、要約邀請

28、旅游合同( a )。

a、屬于民事合同范疇 b、屬于經(jīng)濟合同范疇

c、屬于民事合同兼經(jīng)濟合同范疇 d、屬于民事合同或經(jīng)濟合同范疇

29、承諾的效果在于 a

a、使合同成立 b、使合同生效 c、使訂立合同階段開始 d、使合同開始履行

30、在下列情形中,當事人之問產(chǎn)生合同法律關系的是 c

a、甲拾得乙遺失的一塊手表 b、甲邀請乙看球蹇,乙因為有事沒有赴約

c、甲因為放暑假將一臺電腦寄存在乙家 d、甲魚塘里的魚跳入乙魚塘

31、凡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合同的有 c

a.法定代表人變更 b.當事人一方發(fā)生合并、分立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作為當事人一方公民死亡或作為當事人一方的法人終止

a、要約邀請 b、承諾 c、要約 d、對邀約的撤消

3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成為當事人的有效合同是 c

a.汽車買賣合同 b.房屋租賃合同 c.圖書受贈合同d.銀行借款合同

34、以下情形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是 b

a.乘人之危而訂立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無權代理合同 d.顯失公平的合同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六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裝修裝飾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guī)定的優(yōu)先受償權的函復》的答復意見及理由中明確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經(jīng)研究后認為:裝修裝飾工程屬于建設工程………..”。

2、建設部于xxxx年xx月xx日頒布實施的《建設部關于建筑裝修裝飾歸口管理問題的復函》中明確了建筑裝修裝飾屬于建筑行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其根據(jù)的法律也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

綜上,既然裝飾裝修工程屬于建設工程,那么裝飾裝修合同就應當屬于建設工程合同,就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

附上述復函:。

民一他字第14號。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閩高法[2004]143號《關于福州市康輝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與福州天勝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福州綠葉房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裝修工程承包合同糾紛一案的請示》收悉。

經(jīng)研究,答復如下:

裝修裝飾工程屬于建設工程,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關于優(yōu)先受償權的規(guī)定,但裝修裝飾工程的發(fā)包人不是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或者承包人與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的除外。

享有優(yōu)先權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裝修裝飾而增加價值的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此復。

xxxx年xx月xx日。

答復意見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經(jīng)研究后認為:裝修裝飾工程屬于建設工程,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關于優(yōu)先受償權的.規(guī)定,但裝修裝飾工程的發(fā)包人不是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或者承包人與該建筑物的所有權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的除外。

享有優(yōu)先權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裝修裝飾而增加價值的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理由如下:

第一,裝修裝飾工程本質上屬于建設工程,應當適用《合同法》第286條關于優(yōu)先受償權的規(guī)定。

國務院xxxx年xx月xx日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條、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第2條第2款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的《國民經(jīng)濟行業(yè)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建筑業(yè)按從事工程建設的不同專業(yè)劃分為“土木工程建筑業(yè)”、“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業(yè)”和“裝飾、裝修業(yè)”三大類。

因此,將裝修裝飾工程納入建設工程的范圍符合國家規(guī)定和行業(yè)規(guī)范。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七

b.運輸合同。

c.租賃合同。

d.建設工程合同。

【答案】a。

【解析】根據(jù)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標的物,可以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諾成合同(又稱不要物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數(shù)的合同都屬于諾成合同,如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a.要式合同。

b.實踐合同。

c.有償合同。

d.雙務合同。

【答案】b。

【解析】根據(jù)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標的物,可以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又稱不要物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數(shù)的合同都屬于諾成合同,如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a.效力待定。

b.可變更。

c.無效。

d.可撤銷。

【答案】c。

【解析】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例題4·單選】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2012】。

a.法律上已經(jīng)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及具體規(guī)則。

b.當事人雙方互相承擔義務。

c.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訂立。

d.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必須采取特定形式。

【答案】d。

【解析】所謂要式合同,是指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必須采取特定方式訂立的合同。如《合同法》規(guī)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八

《合同法》規(guī)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二、承攬合同的特征。

在承攬合同中,提出工作要求,按約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給付酬金的一方稱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按約定獲取報酬的一方稱為承攬人。承攬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為標的。

(2)承攬人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所承攬的工作。

(3)承攬人工作具有獨立性。

承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承攬合同屬于雙務合同。就是說,合同當事人一方享有的權利意味著對方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所以,此處僅就雙方的義務進行闡述。

1.承攬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攬工作的義務。

(2)材料檢驗的義務。

(3)通知和保密的義務。

(4)接受監(jiān)督檢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的義務。

(5)交付符合質量要求工作成果的義務。

2.定作人的義務。

(1)按照約定提供材料和協(xié)助承攬人完成工作的義務。

(2)支付報酬的義務。

(3)依法賠償損失的義務。

(4)驗收工作成果的義務。

四、承攬合同的解除。

承攬合同是以當事人之間的信賴關系為基礎,所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旦這種信賴關系遭到破壞,法律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1.承攬人的法定解除權。

定作人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權。

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jīng)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權。

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根據(jù)《合同法》“總則”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限于兩種情況:一是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二是對方當事人嚴重違約。除此之外,當事人擅自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勞務合同法律法規(guī)篇九

b.該補充協(xié)議屬于可撤銷合同。

c.應以補充協(xié)議作為結算工程價款依據(jù)。

d.乙方行為構成合同違約。

【答案】a。

【解析】。

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jù)。”

b錯誤。招標人與中標人另行簽訂合同的行為屬違法行為,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銷合同。

d錯誤。既然另行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就不存在違約一說。

a.合同無效,不應支付工程款。

b.合同無效,應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c.合同有效,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d.合同有效,應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答案】b。

【解析】2004年10月發(f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fā)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的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a.效力待定。

b.有效。

c.部分有效。

d.可撤銷。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無權處分后取得處分權的問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a.有效。

b.可變更或撤銷。

c.無效。

d.效力待定。

【答案】d。

【解析】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但題目中并沒有說明甲公司追認,則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的財產(chǎn)訂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a.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從當事人起訴之日起算。

b.當事人約定墊資利息,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c.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自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起計算。

【答案】d。

【解析】。

a錯誤。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

b錯誤。d正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c錯誤。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a.2013年9月1日。

b.2015年4月1日。

c.2015年4月20日。

d.2015年10月20日。

【答案】c。

【解析】2002年6月發(f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中規(guī)定:(1)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chǎn)糾紛案件和辦理執(zhí)行案件中,應當依照《合同法》第286條的規(guī)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2)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3)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fā)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4)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a.全款購房人、承包人、抵押權人、普通債權人。

b.承包人、抵押權人、普通債權人、全款購房人。

c.抵押權人、普通債權人、全款購房人、承包人。

d.普通債權人、全款購房人、承包人、抵押權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中規(guī)定:(1)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chǎn)糾紛案件和辦理執(zhí)行案件中,應當依照《合同法》第286條的規(guī)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2)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因此,a正確。

a.乙水泥廠承擔。

b.雙方連帶責任。

c.雙方按比例承擔。

d.甲施工企業(yè)承擔。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例題·多選】下列建設工程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2015】。

a.施工企業(yè)超越資質等級訂立的合同。

b.發(fā)包人脅迫施工企業(yè)訂立的合同。

c.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訂立的合同。

d.供應商欺詐施工單位訂立的采購合同。

e.施工企業(yè)與發(fā)包人訂立的重大誤解合同。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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