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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訴書范文(精選15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1 04:24:15 頁碼:12
2023年申訴書范文(精選15篇)
2023-11-11 04:24:15    小編:ZTFB

在工作和學習中,總結是提高效率和質量的關鍵之一。要注意總結的長度,既要覆蓋主要內容,又要保持簡潔明了??偨Y范文中的案例和經驗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應用總結的方法和技巧。

申訴書篇一

申訴回執(zhí)編號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1、提交完帳號申訴表時,當前網(wǎng)頁會顯示回執(zhí)編號,請直接查看即可;

3、會根據(jù)在申訴時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將回執(zhí)編號發(fā)送消息。

注意事項:

1、回執(zhí)編號需要成功提交完申訴表后,系統(tǒng)才會發(fā)放;

3、被邀請輔助的用戶會收到qq消息和qq郵件提醒有好友需要幫助輔助申訴,請讓好友提供回執(zhí)編號,然后進入輔助頁面操作。

/——點擊“密碼管理”——帳號申訴——點擊頁面右上角的“查詢申訴進度”——輸入申訴qq號碼、申訴回執(zhí)編號、驗證碼即可查詢到申訴進度。

賬號申訴進度查詢【2】。

一、在郵箱中查詢。

1、在qq賬號申訴過程中,我們如果使用了郵箱來接收申訴結果時,則可以通過接收結果的郵箱來查詢。

2、打開接收受理結果的qq郵箱,找到“qq安全中心qq號碼申訴已受理”郵件,在其詳細內容頁點擊“查詢處理進度”鏈接。

3、然后輸入申訴的qq號、回執(zhí)編碼以及驗證碼,點擊“下一步”按鈕。

4、接下來就可以查詢qq賬號申訴進度啦。

二、通過qq安全中心查詢。

1、進入“qq安全中心”,點擊“密碼管理”擴展菜單中的“賬號申訴”項。

2、接著點擊右側的“查詢申訴進度”按鈕。

3、然后輸入申訴的qq號、回執(zhí)編碼以及驗證碼,點擊“下一步”按鈕就可以查詢賬號申訴進度了。

申訴書篇二

申訴人(原終審上訴人):×××,女,xxxx年11月28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大街2號402房。

電話:

被申訴人(原終審上訴人):×××,男,xxxx年7月27日出生,xx省xx縣人,住×××街18號第三幢504房。

電話:

申訴人訴被申訴人離婚糾紛一案,由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終審判決,現(xiàn)申訴人不服該院作出的(xxx)中中民終字第××號判決,特提出申訴,申訴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如下:

申訴請求:

1、撤銷原終審判決,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終審法院判決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基本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除對婚生兒子的撫養(yǎng)權處理和共同財產部分計算有誤,本院依據(jù)查證的事實予以變更外,其余可予維持。原終審法院判決:一、維持xx省xx市人民法院(xxx)中石民初字第885號民事判決(下稱原審判決第一、三、四、五、七、八項;二、變更原審判決第二項為:婚生兒子宋xx由宋xx負責撫養(yǎng),嚴xx一次性支付66500元給宋xx作為宋xx的撫養(yǎng)費(按每月500元從xxx年12月起計至宋xx18周歲時止)。三、變更原審判決第六項為:銀行存款共1941750.57元,由宋xx、嚴xx各占一半。四、將原審判決嚴xx應當支付給宋xx的存款由211874.94元變更為447491.73元。針對上述判決,申訴人認為原終審法院判決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有錯誤。

一、原終審法院在認定事實上有錯誤。

(一)、夫妻感情破裂,并導致離婚是由于被申訴人的過錯造成。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被申訴人與江蘇鹽城一姓朱的女子關系甚密,并已經生有一子。xxx年1月17日,申訴人在東悅軒酒樓看到被申訴人與該酒樓服務員朱某摟抱在一起,據(jù)朱某的同事和朋友反映,被申訴人與朱某已生有一子,朱某也正是因為有了身孕而不得不辭職,離開酒樓。此外,朱某懷孕后,其男友很生氣,舉報到東區(qū)計生辦。東區(qū)計生辦也證實,確曾要求過朱某交出計生證和結婚證,否則要強行墮胎,后朱某謊稱回家取就一去不返。事后,被申訴人宋xx替朱某交納了一筆高額擔保金。被申訴人的上述重婚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原終審法院卻不顧事實的真相,反而認為是申訴人嚴xx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其他男性發(fā)生不正當?shù)母星殛P系,導致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判定嚴xx承擔導致本案糾紛的全部過錯責任,此事實認定缺乏足夠的證據(jù)。其一,被申訴人提供的巡警證明只是巡警個人事后的主觀臆斷,并非巡警在執(zhí)行公務時給當事人錄的口供,也不是公安部門認可的巡警日記、報告。光憑申訴人在大街上與兩個男的爭吵就能斷定申訴人與其他男性發(fā)生不正當?shù)母星殛P系嗎?如果要認定不正當?shù)母星殛P系,為什么不找當事人來問了清楚,難道第三人的主觀猜測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jù)嗎?其二,被申訴人出示申訴人的電話記錄,以此稱申訴人與陳國鋒之間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原終審法院在沒有找陳國鋒來查證的情況下就片面地采納了被申訴人的主觀猜測。綜上,原終審法院并沒有認定清楚離婚的過錯方,片面地采納被申訴人的單方證據(jù)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二)、原終審法院將申訴人已經用于買房和消費的款項重復計入夫妻共同財產,如此重復計算是錯誤的。申訴人名下的部分存款已用于購買房產和生活消費。其中,45萬元用于入股xx市新圖房地產經營服務公司,該公司于xxx年5月11日成立,申訴人占有90%的股份。此外,購買陽光花地703房、雍景園e2-802房所支付的首期人民幣245800元,703房裝修款18.5萬元,均是申訴人從上述款項中支付。原終審法院在計算夫妻共同財產時,并沒有扣除消耗掉的款項,更錯誤的是把款項跟所購買的房產加到一起,無形中加大了夫妻共同財產,不符合申訴人目前的財產狀況,其做法更是加大了申訴人的負擔。

(三)、申訴人并沒有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申訴人所保管的1910000元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申訴人于1999年12月6日轉出的20萬元,xxx年1月26日至同年10月20日從股票帳戶轉出80多萬元,其后申訴人又轉出數(shù)筆款項到其母親梁鳳姬的帳戶上,上述款項均是申訴人歸還父母和親戚的借款。原終審法院對申訴人提交的事實和證據(jù)都不予采納,而一味片面的采納被申訴人的意見,實在讓人費解。此外,被申訴人是于xxx年10月24日提起離婚訴訟,也就是說上述存款轉出期間申訴人、被申訴人還未進行離婚訴訟。申訴人并沒有預計到被申訴人會起訴離婚,從申訴人一審期間不同意離婚可以看出,申訴人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與被申訴人打離婚官司的,因此,申訴人根本沒有理由會轉移財產。根據(jù)《婚姻法》第47條之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構成一方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時間條件是離婚時,而申訴人的上述行為均發(fā)生在離婚訴訟之前,上述款項也已用于償還債務,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五)、原終審法院將申訴人錯誤地認定為本案的過錯方,將婚生兒子宋xx的撫養(yǎng)權錯誤地判給了被申訴人。原終審法院認為申訴人“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其他男性發(fā)生不正當?shù)母星殛P系,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應當承擔導致本案糾紛的全部過錯責任”,這是缺乏證據(jù),不顧事實真相所作出的錯誤結論。被申訴人宋xx在外與朱某發(fā)生不正當關系,連兒子都已經生出來了,朱某的同事、朋友以及東區(qū)計生辦都可以做證,為什么法院在沒有進行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對申訴人提交的證據(jù)不予采納?而對被申訴人提交的純屬個人意見的證明為何卻如此執(zhí)著?被申訴人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其他女性發(fā)生不正當?shù)母星殛P系,是其導致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本案的過錯方是被申訴人宋xx,申訴人嚴xx是丈夫的離婚鬧劇中的受害者。因此,按照對子女的'撫養(yǎng)權有利于無過錯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婚生兒子宋xx應該由嚴xx負責撫養(yǎng)。

此外,婚生兒子宋xx已經9歲,能按自己的意志發(fā)表意見,由于長時間與母親生活在一起,對母親的感情非常深厚,其多次向被申訴人要求回外祖父母家均被阻撓。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3條第2項之規(guī)定: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可予優(yōu)先考慮。

(六)、本案是離婚訴訟,申訴人并不是本案的過錯方,因此原終審法院判決申訴人承擔比被申訴人更多的訴訟費沒有法律依據(jù)。被申訴人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其他女性發(fā)生不正當感情關系,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應當承擔導致本案過錯的全部過錯責任,應當承擔比申訴人多的訴訟費。由于原終審法院嚴重偏袒被申訴人,導致訴訟費的判決上也出現(xiàn)不公正。

二、原終審法院在適用法律上亦有錯誤。

由于原審及終審法院在認定事實上存在錯誤,所以原審判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是錯誤的。而終審判決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三款第(一)、(三)項之規(guī)定,維持、變更原審判決亦為錯誤。

綜上所述,由于原終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有錯誤,所以申訴人提出申訴,懇請貴院依法受理,并撤銷原終審判決,發(fā)回原審法院,責令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訴人:xxx。

一、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兩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

申訴書篇三

尊敬的領導:

**綜管所大部分綜管員從4月工作至今,一直以來從事的是社區(qū)基層的工作。依照社區(qū)管理辦法,做好流動人口信息采集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按“四不漏”要求,對戶籍已婚育齡婦女及在現(xiàn)居住地居住滿一個月的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進行信息采集,填報《育齡人口信息采集卡》,并與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xié)議書》。治安、消防,每月要檢查商鋪、企業(yè)并簽訂安全責任書。信訪,綜治維穩(wěn),預防社區(qū)居民與社區(qū)內企業(yè)欠薪上訪的突發(fā)事件,同時做好房屋租賃等工作。社區(qū)的工作沒有一項不是我們參與落實的。根據(jù)市里的.文件,明文規(guī)定每110-200間套出租屋要配備一名綜管員,而現(xiàn)實中,我們綜管員每人要負責管理800-1000多間出租屋,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一人干5人的工作。然而,在我們把最美好的青春全都獻給了工作,為深圳的繁榮昌盛和發(fā)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貢獻時,我們的工資報酬和工作待遇又是怎樣的呢?綜管員在扣除社保、每月強制扣除辦公費、制服費等費用后實際到手工資僅1900元(有的人甚至更少)。在這物價飛漲的年代,每月到手工資不足2000元,讓我們廣大綜管員如何在深圳生存?何以養(yǎng)家糊口?為生存**綜管所全體綜管員訴求如下:

一、同工同酬,增加工資要實事求是,不玩文字游戲。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在同一企業(yè)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yè)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而羅湖區(qū)委政府于9月1日羅[2013]號出臺了關于各部門協(xié)管員工資待遇情況,按五個級別發(fā)放工資1、高中、中專以下工資為2500元(包含社保、公積金等);2、大專工資為2800元(包含社保、公積金等);3、本科工資為3200元(包含社保、公積金等);4、研究生工資為3800元;5、博士研究生再議。新的工資待遇標準如果按文憑發(fā)放工資對于一線基層協(xié)管員來說,就是一個笑話。難道我們的工作經驗還不如一張文憑?綜管員在扣除雜七雜八的費用之后每月工資不足2000元!這樣的工資標準不足以讓我們廣大綜管員在深圳生存。所以,我所全體綜管員要求提升工資待遇,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話,共同協(xié)商出一個合理的工資標準方案。

二、明細工資賬目。

目前我們綜管員執(zhí)行的工資標準極度模糊不明,20至今,我所綜管員從未見到過自己的工資明細賬目以及扣除費用的明細情況。過去十年里單位也從未為我們繳納任何住房公積金、發(fā)放高溫補助等費用,連社保的扣發(fā)都模糊不清,這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有法不依,立法為何?故我所全體綜管員要求,明確工資發(fā)放明細表。如:工資來源、工資多少、補助多少、扣除費用多少、因為何種原因扣發(fā)、實發(fā)多少等,形成明細表格。并對過去十年期間從未發(fā)放的公積金、高溫補助等費用給予合理補償。

三、切實提高一線綜管員工作素質,積極組織業(yè)務、技能等培訓**綜管所大部分綜管員入職時間早,文化水平95%是高中文化。長期以來以最低的待遇扎根基層,默默耕耘,任務繁重卻連服務年金都沒有,只重文憑,取消工齡明顯不公平,這是對我們廣大綜管員兢兢業(yè)業(yè)為建設深圳貢獻10年的無視。強烈要求補發(fā)服務年金并按勞動法要求依法為員工組織培訓學習,增強業(yè)務水平,提高技能職稱、提升業(yè)務資歷、認證。以上三點就我們深圳市羅湖區(qū)**街道辦事處綜合事務協(xié)管員的合理訴求。希望上級領導予以重視,盡快給予答復,我們不勝感激!

申訴人:**綜管所全體綜管員。

2012月15日。

申訴書篇四

住址:省略。

委托代理人:焦春偉上海君拓律師事務所律師。

住址:同申訴人。

被申訴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郵編:200030。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對徐匯區(qū)人民法院(2004)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號《民事判決書》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5)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1196號《民事判決書》提起再審。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錯誤:

一、申訴人傷殘是由工傷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沒有治愈,所以被申訴人應該支付傷殘津貼以及因為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理由是:

2002年2月18日申訴人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于2002年10月22日徐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隨即鑒定為工傷,207月29日傷殘鑒定結論出來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但是在隨后的法院一審、二審中都認定申訴人“工傷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訴人的訴訟請求,于是申訴人再次申請傷殘鑒定,209月9日鑒定結果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而且兩次工傷鑒定都是依據(jù)《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兩次鑒定結果再一次說明申訴人自2002年工傷后一直處于殘疾狀態(tài)并且始終沒有治愈。

與此同時,月9日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司法精神醫(yī)學鑒定書》鑒定結論為“1、鑒定診斷:抑郁癥。2、關于訴訟行為能力的評定:被鑒定人錢先生目前無訴訟行為能力。”該診斷亦能證明申訴人自工傷以后一直沒有治愈。

二、一審判決以“體檢結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為由,認定“工傷醫(yī)療期應視為終結,享受5月28日后的工傷津貼沒有依據(jù)”是錯誤的。理由是:

1、體檢的結果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申訴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氣,腦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腦器官的損傷。新華醫(yī)院診斷意見為“復查腦電圖正常,心電圖正常,體檢神清”,申訴人認為腦器官的損害和殘疾是無法通過腦電圖,心電圖的簡單檢查能夠確認的。而且“體檢神清”也不足以認定申訴人的精神狀態(tài)是正常的,這一點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鑒定書》的認定就是最明顯的證據(jù)。該《鑒定書》第2頁也說申訴人“意識清”,但是結果仍然認定申訴人“抑郁癥、無訴訟行為能力”。試想在這種情況下開車,怎么能夠不出車禍呢?由此可見新華醫(yī)院的診斷只是針對申訴人的傷情,而不是殘疾,申訴人的腦部殘疾始終沒有治愈。

2、那么第二點“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了。在第一次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已經呈現(xiàn)出“精神病性癥狀”,記憶力減退、反應遲鈍,這些從申訴人的同事對申訴人“變成憨大”的戲稱就能說明??吹缴暝V人出院以后,被申訴人就要求申訴人馬上上班繼續(xù)出車,申訴人的妻子下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訴人只能繼續(xù)上班。一審法院以此認定申訴人已經病愈是毫無根據(jù)的。

3、一審法院認定事實的前后矛盾還體現(xiàn)在,既然要是以醫(yī)院的證明認定病愈,那就應該是5月20日,而判決卻是以5月28日為認定治愈的時間,那就是以上班作為認定治愈的依據(jù),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訴人2002年6月12日再次因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傷殘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訴人進入被申訴人公司后經常出車,從沒有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氣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發(fā)生交通事故,也說明申訴人根本就沒有治愈,并一直處于“精神病性癥狀”,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訴人才停止叫申訴人出車的。

三、二審法院以“工傷鑒定的日期在煤氣中毒與車禍后”“不能認定該傷殘是何種事故造成”所以認定“工傷醫(yī)療期至2002年5月28日”,申訴人認為這種認定是毫無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02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沒有對申訴人造成傷害,更不會造成申訴人六級的傷殘,申訴人的傷殘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氣泄漏事故造成的。兩次工傷鑒定依據(jù)的都是《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申訴人2002年6月12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導致申訴人“精神病性癥狀”的。因此申訴人認為二審法院在審理時根本就沒有查明申訴人是何種類型的六級傷殘。

退一步講,不管是哪個事故造成的,都是工傷事故,既然是工傷事故致殘就應該享受傷殘待遇,包括醫(yī)療費,傷殘津貼等等,這是申訴人應得的合法權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級傷殘,年與2005年的傷殘鑒定也足以證明傷殘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訴人更應該支付醫(yī)療費和傷殘津貼。更何況傷殘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這本身就是二審法院應該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實,而二審法院就以簡單的一句“無法認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剝奪了一位工傷致殘程度六級的工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2、其次,申訴人認為“哪次工傷事故造成的”與“醫(yī)療期”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系。只要沒有治愈,申訴人就需要醫(yī)療費,就需要傷殘津貼,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沒有任何關系。申訴人主張并且所有證據(jù)和材料都顯示傷殘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審法院對該事實沒有調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應該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因為申訴人經過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處于工傷致殘六級的狀態(tài),并且一直持續(xù),且一直需要治療,申訴人認為依此要求傷殘津貼和醫(yī)療費以及其他損失完全有法律依據(jù)。

四、申訴人現(xiàn)在非常困難,希望法院本著對當事人負責任的態(tài)度,查清事實,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現(xiàn)在傷殘情況日益嚴重,需要專人護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醫(yī)療費用,申訴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資非常低,兒子仍然在校就讀,生活狀況非常艱難,現(xiàn)在被申訴人連基本的醫(yī)療費都不支付,所以申訴人只有依靠法律來討回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綜上所述,希望貴院收到本申訴書后能夠給予充分的重視,認真調查核實,依法對原審判決提起再審,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二00六年月日。

申訴書篇五

法定代理人:劉女士,女系申訴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焦春偉上海君拓律師事務所律師。

住址:同申訴人。

被申訴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郵編:30。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對徐匯區(qū)人民法院(2004)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號《民事判決書》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5)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1196號《民事判決書》提起再審。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錯誤:

一、申訴人傷殘是由工傷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沒有治愈,所以被申訴人應該支付傷殘津貼以及因為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理由是:

2月18日申訴人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于月22日徐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隨即鑒定為工傷,7月29日傷殘鑒定結論出來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但是在隨后的法院一審、二審中都認定申訴人“工傷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訴人的訴訟請求,于是申訴人再次申請傷殘鑒定,9月9日鑒定結果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而且兩次工傷鑒定都是依據(jù)《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兩次鑒定結果再一次說明申訴人自年工傷后一直處于殘疾狀態(tài)并且始終沒有治愈。

與此同時,11月9日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司法精神醫(yī)學鑒定書》鑒定結論為“1、鑒定診斷:抑郁癥。2、關于訴訟行為能力的評定:被鑒定人錢先生目前無訴訟行為能力?!痹撛\斷亦能證明申訴人自工傷以后一直沒有治愈。

二、一審判決以“體檢結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為由,認定“工傷醫(yī)療期應視為終結,享受5月28日后的工傷津貼沒有依據(jù)”是錯誤的。理由是:

1、體檢的結果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申訴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氣,腦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腦器官的損傷。新華醫(yī)院診斷意見為“復查腦電圖正常,心電圖正常,體檢神清”,申訴人認為腦器官的損害和殘疾是無法通過腦電圖,心電圖的簡單檢查能夠確認的。而且“體檢神清”也不足以認定申訴人的精神狀態(tài)是正常的,這一點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鑒定書》的認定就是最明顯的證據(jù)。該《鑒定書》第2頁也說申訴人“意識清”,但是結果仍然認定申訴人“抑郁癥、無訴訟行為能力”。試想在這種情況下開車,怎么能夠不出車禍呢?由此可見新華醫(yī)院的診斷只是針對申訴人的傷情,而不是殘疾,申訴人的腦部殘疾始終沒有治愈。

2、那么第二點“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了。在第一次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已經呈現(xiàn)出“精神病性癥狀”,記憶力減退、反應遲鈍,這些從申訴人的同事對申訴人“變成憨大”的戲稱就能說明。看到申訴人出院以后,被申訴人就要求申訴人馬上上班繼續(xù)出車,申訴人的妻子下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訴人只能繼續(xù)上班。一審法院以此認定申訴人已經病愈是毫無根據(jù)的。有關工傷民事裁決申訴書范文由精品學習網(wǎng)提供!

3、一審法院認定事實的前后矛盾還體現(xiàn)在,既然要是以醫(yī)院的證明認定病愈,那就應該是5月20日,而判決卻是以5月28日為認定治愈的時間,那就是以上班作為認定治愈的依據(jù),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訴人2002年6月12日再次因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傷殘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訴人19進入被申訴人公司后經常出車,從沒有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氣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發(fā)生交通事故,也說明申訴人根本就沒有治愈,并一直處于“精神病性癥狀”,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訴人才停止叫申訴人出車的。

三、二審法院以“工傷鑒定的日期在煤氣中毒與車禍后”“不能認定該傷殘是何種事故造成”所以認定“工傷醫(yī)療期至2002年5月28日”,申訴人認為這種認定是毫無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02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沒有對申訴人造成傷害,更不會造成申訴人六級的傷殘,申訴人的傷殘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氣泄漏事故造成的。兩次工傷鑒定依據(jù)的都是《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申訴人2002年6月12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導致申訴人“精神病性癥狀”的。因此申訴人認為二審法院在審理時根本就沒有查明申訴人是何種類型的六級傷殘。

退一步講,不管是哪個事故造成的,都是工傷事故,既然是工傷事故致殘就應該享受傷殘待遇,包括醫(yī)療費,傷殘津貼等等,這是申訴人應得的合法權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級傷殘,2003年與2005年的傷殘鑒定也足以證明傷殘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訴人更應該支付醫(yī)療費和傷殘津貼。更何況傷殘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這本身就是二審法院應該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實,而二審法院就以簡單的一句“無法認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剝奪了一位工傷致殘程度六級的工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有關工傷民事裁決申訴書范文由精品學習網(wǎng)提供!

2、其次,申訴人認為“哪次工傷事故造成的”與“醫(yī)療期”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系。只要沒有治愈,申訴人就需要醫(yī)療費,就需要傷殘津貼,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沒有任何關系。申訴人主張并且所有證據(jù)和材料都顯示傷殘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審法院對該事實沒有調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應該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因為申訴人經過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處于工傷致殘六級的狀態(tài),并且一直持續(xù),且一直需要治療,申訴人認為依此要求傷殘津貼和醫(yī)療費以及其他損失完全有法律依據(jù)。

申訴書篇六

申訴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訴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訴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被申訴人:,男,漢族,年月日,住址:。

申訴人因與上列各被申訴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市中級人民法院事判決,特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1.請求撤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

2.改判被申訴人賠償申訴人死亡賠償金元,其他被申訴人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認定被申訴人與是合伙關系,屬于認定事實錯誤,原審原有證據(jù)可充分證明被申訴人是雇工。事實證據(jù)如下:

有充分證據(jù)證明被申訴人是被申訴人雇工,因此對于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承擔賠償責任:

1已先生效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中院刑事判決書)第六個證據(jù):

2中院刑事判決書第七個證據(jù):

3故意傷害案公安分局案卷材料:

以上被已發(fā)生法律效力刑事判決書所采用的證據(jù)完全可以相互印證,足以充分認定雇傭事實。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原審對于上述證據(jù)不予采用,反而認定與屬于合伙關系,該認定缺乏證據(jù)支持,且導致對于同一事實的認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與刑事判決分別作出互相矛盾的認定。

二、原審認為申訴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欠缺法律依據(jù)及認為雇員遭受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損害的,雇員只能向第三人要求賠償,均屬于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1.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年5月1日期施行)第18條與29條規(guī)定:在人身損害死亡案件中,賠償權利人既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同時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者并不重復,而原審法院卻認為申訴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沒有法律依據(jù),明顯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2.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第三人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該規(guī)定賦予賠償權利人選擇權,即既可追訴第三人,也可追訴雇主。而原審法院卻認定為申訴人已向第三人主張賠償,就不能向雇主主張賠償,顯然也是適用法律錯誤。

由于原一、二審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導致申訴人一家在痛失親人后,到處奔走,消耗大量精力以及訴訟費、律師費,卻未能追到一分錢賠償款,家庭陷入絕境之中。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被申訴人與屬于合伙關系,缺乏證據(jù)證明,且與先生效的刑事判決書所查明事實相矛盾,同時,原審適用法律錯誤,依據(jù)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二)、(六)項規(guī)定,特提起申訴,請貴院再審并支持申訴人的請求。

此致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申訴書篇七

法定代理人:劉女士,女系申訴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焦春偉上海君拓律師事務所律師。

住址:同申訴人。

被申訴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郵編:30。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對徐匯區(qū)人民法院(2004)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號《民事判決書》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5)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1196號《民事判決書》提起再審。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錯誤:

一、申訴人傷殘是由工傷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沒有治愈,所以被申訴人應該支付傷殘津貼以及因為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理由是:

2月18日申訴人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于月22日徐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隨即鑒定為工傷,7月29日傷殘鑒定結論出來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但是在隨后的法院一審、二審中都認定申訴人“工傷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訴人的訴訟請求,于是申訴人再次申請傷殘鑒定,9月9日鑒定結果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而且兩次工傷鑒定都是依據(jù)《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兩次鑒定結果再一次說明申訴人自年工傷后一直處于殘疾狀態(tài)并且始終沒有治愈。

與此同時,11月9日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司法精神醫(yī)學鑒定書》鑒定結論為“1、鑒定診斷:抑郁癥。2、關于訴訟行為能力的評定:被鑒定人錢先生目前無訴訟行為能力?!痹撛\斷亦能證明申訴人自工傷以后一直沒有治愈。

二、一審判決以“體檢結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為由,認定“工傷醫(yī)療期應視為終結,享受5月28日后的工傷津貼沒有依據(jù)”是錯誤的。理由是:

申訴書篇八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劉xx,女系申訴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焦xx上海xx律師事務所律師。

住址:同申訴人。

被申訴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郵編:xxxx3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對徐匯區(qū)人民法院(xxx4)徐民一(民)初字第4xxx號《民事判決書》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xxxx)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11xx號《民事判決書》提起再審。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錯誤:

一、申訴人傷殘是由工傷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沒有治愈,所以被申訴人應該支付傷殘津貼以及因為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理由是:

xxx2年2月1x日申訴人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于xxx2年1x月22日徐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隨即鑒定為工傷,xxx3年x月2x日傷殘鑒定結論出來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但是在隨后的法院一審、二審中都認定申訴人“工傷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訴人的訴訟請求,于是申訴人再次申請傷殘鑒定,xxxx年x月x日鑒定結果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而且兩次工傷鑒定都是依據(jù)《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x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兩次鑒定結果再一次說明申訴人自xxx2年工傷后一直處于殘疾狀態(tài)并且始終沒有治愈。

與此同時,xxx4年11月x日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司法精神醫(yī)學鑒定書》鑒定結論為“1、鑒定診斷:抑郁癥。2、關于訴訟行為能力的評定:被鑒定人錢xx目前無訴訟行為能力?!痹撛\斷亦能證明申訴人自工傷以后一直沒有治愈。

二、一審判決以“體檢結果正常,于x月2x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為由,認定“工傷醫(yī)療期應視為終結,享受x月2x日后的工傷津貼沒有依據(jù)”是錯誤的。理由是:

1、體檢的結果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申訴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氣,腦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腦器官的損傷。新華醫(yī)院診斷意見為“復查腦電圖正常,心電圖正常,體檢神清”,申訴人認為腦器官的損害和殘疾是無法通過腦電圖,心電圖的簡單檢查能夠確認的。而且“體檢神清”也不足以認定申訴人的精神狀態(tài)是正常的,這一點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鑒定書》的.認定就是最明顯的證據(jù)。該《鑒定書》第2頁也說申訴人“意識清”,但是結果仍然認定申訴人“抑郁癥、無訴訟行為能力”。試想在這種情況下開車,怎么能夠不出車禍呢?由此可見新華醫(yī)院的診斷只是針對申訴人的傷情,而不是殘疾,申訴人的腦部殘疾始終沒有治愈。

2、那么第二點“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了。在第一次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已經呈現(xiàn)出“精神病性癥狀”,記憶力減退、反應遲鈍,這些從申訴人的同事對申訴人“變成憨大”的戲稱就能說明??吹缴暝V人出院以后,被申訴人就要求申訴人馬上上班繼續(xù)出車,申訴人的妻子下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訴人只能繼續(xù)上班。一審法院以此認定申訴人已經病愈是毫無根據(jù)的。

3、一審法院認定事實的前后矛盾還體現(xiàn)在,既然要是以醫(yī)院的證明認定病愈,那就應該是x月2x日,而判決卻是以x月2x日為認定治愈的時間,那就是以上班作為認定治愈的依據(jù),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訴人xxx2年x月12日再次因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傷殘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訴人1xxx年進入被申訴人公司后經常出車,從沒有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氣中毒事故以后,x月2x日重新上班x月12日就發(fā)生交通事故,也說明申訴人根本就沒有治愈,并一直處于“精神病性癥狀”,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訴人才停止叫申訴人出車的。

三、二審法院以“工傷鑒定的日期在煤氣中毒與車禍后”“不能認定該傷殘是何種事故造成”所以認定“工傷醫(yī)療期至xxx2年x月2x日”,申訴人認為這種認定是毫無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xxx2年x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沒有對申訴人造成傷害,更不會造成申訴人六級的傷殘,申訴人的傷殘完全是由2月1x日的煤氣泄漏事故造成的。兩次工傷鑒定依據(jù)的都是《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x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申訴人xxx2年x月12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導致申訴人“精神病性癥狀”的。因此申訴人認為二審法院在審理時根本就沒有查明申訴人是何種類型的六級傷殘。

退一步講,不管是哪個事故造成的,都是工傷事故,既然是工傷事故致殘就應該享受傷殘待遇,包括醫(yī)療費,傷殘津貼等等,這是申訴人應得的合法權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級傷殘,xxx3年與xxxx年的傷殘鑒定也足以證明傷殘未愈,如果是x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訴人更應該支付醫(yī)療費和傷殘津貼。更何況傷殘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這本身就是二審法院應該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實,而二審法院就以簡單的一句“無法認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剝奪了一位工傷致殘程度六級的工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2、其次,申訴人認為“哪次工傷事故造成的”與“醫(yī)療期”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系。只要沒有治愈,申訴人就需要醫(yī)療費,就需要傷殘津貼,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沒有任何關系。申訴人主張并且所有證據(jù)和材料都顯示傷殘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審法院對該事實沒有調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應該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因為申訴人經過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處于工傷致殘六級的狀態(tài),并且一直持續(xù),且一直需要治療,申訴人認為依此要求傷殘津貼和醫(yī)療費以及其他損失完全有法律依據(jù)。

四、申訴人現(xiàn)在非常困難,希望法院本著對當事人負責任的態(tài)度,查清事實,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現(xiàn)在傷殘情況日益嚴重,需要專人護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醫(yī)療費用,申訴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資非常低,兒子仍然在校就讀,生活狀況非常艱難,現(xiàn)在被申訴人連基本的醫(yī)療費都不支付,所以申訴人只有依靠法律來討回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綜上所述,希望貴院收到本申訴書后能夠給予充分的重視,認真調查核實,依法對原審判決提起再審,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二xx六年月日。

格式:

(一)首部。

主要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案由、案件編號、終審法院名稱。一般可以這樣表述:

“申請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第××號一審(或二審)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不服,提出再審申請。”

(二)正文。

是再審申請的關鍵,主要由申請事項及事實和理由部分構成,申請事項一般是要求重新審理。事實和理由是再審申請是否能得以支持的關鍵,根據(jù)上述提起再審的法律規(guī)定,申請人一定要把一審、二審的審理情況介紹清楚。新證據(jù)的發(fā)現(xiàn),新證據(jù)的提供,終審法院適用法律不當,違反法律程序,審判人員有徇私舞弊行為。

(三)尾部。

依次寫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稱、審請人名稱、審請日期并在附項中列清一審、二審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有關證據(jù)的份數(shù)。

四注意事項。

針對性。因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于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的條件不同,因切合法律對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不同的再審條件,有的放矢地寫清法律事實和理由。

時效性。由于法律對再審申請有時效限制,所以再審申請書應盡早制作,以免殆誤機會。

申訴書篇九

查詢qq密碼申訴進程/結果查看步驟如下:

1、進入qq網(wǎng)站安全中心之后,點擊“密碼管理”-賬號申訴“-”查詢申訴進度“;

2、填寫申訴的qq賬號及提交申訴之后系統(tǒng)所給的”回執(zhí)編號“;

3、這個里就可以看到申訴進程了。

申訴結果成功,進入之前填寫資料”接收結果郵箱“里面復制”憑證號碼";如申訴未成功,需再重新申訴一次。

申訴書篇十

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有權提出申訴的主體是不同的。刑事案件申訴人是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者其他公民,范圍較大;民事案件申訴人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行政案件申訴人則僅限于當事人。

(二)內容要求.

1.首部。

(1)標題。即為“刑事申訴書”“民事申訴書”“行政申訴書'’。

(2)訴訟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k被告人提出申訴。先寫申訴人(原審被告人),接著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和職務、住址。

l被告人親屬或其他公民提出申訴。先寫申訴人(注明與被告人的關系),接著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如果是刑事公訴案件申訴書,木用填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申訴的緣由。這一部分包括案件案由,原處理機關名稱,處理時間,處理文書名稱、字號,以及作不服處理的表示。如:申訴人因xx-案,不服xx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于xxxx年x月x日所作的()字第x號一審或二審判決(或裁定、決定),提出申訴。

(2)請求事項。一般寫明請求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解決什么問題,說明原審有什么不當之處,要求作怎么樣的改變處理,如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裁決等等。

(3)事實與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判決錯誤之處,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和訴訟程序存在的問題,分別加以闡述,并要提出有關證據(jù)、材料,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論證。

3.尾部。

應寫明接受申訴的機關名稱,附原審判決書或裁定書的`復印件及有關證據(jù)材料,申訴人簽名蓋章,寫明申訴時間。

申訴書。

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申訴人因xx-案,不服xx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于xxxx年x月x日所作的()字第x號一審或二審判決(或裁定、決定),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原審裁定書抄件一份。

申訴人:xxx(簽名或蓋章)。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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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書篇十一

被申訴人:xx省高級人民法院、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縣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xxx,男,xx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法定代表人:黃xx,男,xx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法定代表人:張xx,男,xxx縣人民法院院長。

申訴請求:不服上述單位的判決、裁決、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請求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予以糾正,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我是一個x6歲高齡的國家退休干部,由于在原工作崗位時,向新聞單位寫稿揭露大方縣一些不正之風,如:《蠻橫無理的顧客》《局長營私舞弊》《吃喝歪風還在長》等,均先后在《貴州日報》上發(fā)表和被《貴州人民廣播電臺》采用廣播,因而得罪縣委書記,被非法砸毀房屋一幢,從而引起行政官司。本來這是一個簡單的行政訴訟,但由于經辦此案的某些法官與被告互相串通,憑借手中權力,編造偽證,官官相護,徇私枉法,使本案經過上訴和多次申訴,一直拖了3x余年均未獲得合理解決。地、縣兩審判決均認為:“被告適用的三個法律、法規(guī),均未授權城市規(guī)劃部門、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主體資格,違反法定程序,有超越職權等違法行為,本院不予支持?!钡珔s不依照《行訴法》有關規(guī)定,判決撤銷其違法行政,反而判原告敗訴。這種“被告違法,原告敗訴”的荒唐判決,在中外法律文書中,實屬罕見。為了節(jié)省篇幅,詳細情況,敬請上級領導查閱本人歷次上訴狀、申訴狀及有關證人、證據(jù),這里僅對其中一些關鍵問題作以下申述:

上級審判機關認定被砸毀房屋的依據(jù)是大方縣人民法院(x2)方法民字第3x號判決:“建房的土地是被征用并獲得賠償?shù)耐恋?,屬國家所有,未經批準擅自建房,影響市容,限期拆除。?/p>

這是在縣委書記趙福亮壓力之下,因找不到原告違章依據(jù),無中生有憑空捏造的謊言。想不到中級法院和省高院竟然會把它當著金科玉律,鸚鵡學舌,照搬照套來“維持”“駁回”,真是荒唐至極。對此,原告有充分證據(jù)足以證明土地并未征用,也未獲得賠償。

其二、“未經申請批準,擅自建房影響市容”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xxxx)黔高行監(jiān)字第113號、第114號兩份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是兩份執(zhí)法不公,上下勾結,官官相護的枉法裁決。

事實是畢節(jié)中院的兩個判決,是在行政干預下,出爾反爾作出的枉法判決。當他們收到申訴人“被告判決原告,古今中外奇文”的上訴狀后,曾多次在電話上與申訴人交談,所談內容還算公道。他們說:“大方(x2)3x號判決簡直是胡扯談,既然建房土地是國家征用的,為什么國家又會給你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我們已了解了全部案情,一定公正執(zhí)法?!钡赂舨痪?,他們又在電話上告訴原告說:“由于某種原因,我們對本案不好硬判,最好是由你自行撤訴,我們出面和當?shù)卣畢f(xié)商,為你辦理建房準建證”。我知道,在權大于法的現(xiàn)實生活中,硬來是斗不過的,只好同意撤訴。當他們接到我的“同意撤訴”申請后,審判長王建斌和審判員羅本林,立即趕到大方與地方政府協(xié)商談判,但不知他們在談判中私下達成了哪些見不得人的交易后,就悄悄地回到畢節(jié),下了兩個維持原判的判決。這兩個判決的內容,也并非像省高院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中所說的“清楚”“充分”“正確”,而是把原來已被依法撤銷的中院2號判決和大方法院的14號判決的內容照抄來進行判決。這有畢節(jié)中院畢行再終字第4號行政裁定書為證。該裁定書明確指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楚,程序不合法”因而撤銷發(fā)回重新再審,這與省高院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的認定,顯然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結論。作為全省的最高審判機關,竟然會作出如此是非顛倒,褻瀆國法的裁定,豈不荒唐可笑。

這不是執(zhí)法,而是在大耍無賴,其無賴手法也極其卑劣愚蠢。一方面認可原告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合法有效,另一方面又死死咬住建房土地已被征用屬違章建筑,其張冠李戴,大耍無賴手段,比之趙高的指鹿為馬和《水滸傳》中楊志賣刀遇到的潑皮無賴牛二,有過之而無不及。使人們看到法律被后暴露出來的可憎、可恨的丑惡面目。

更為惡劣的是數(shù)年前,當原告不服畢節(jié)中院的兩個維持原判決的判決而向省高院申訴時,立案庭的某些執(zhí)法人員,竟然違反《行訴法》第6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的規(guī)定,對一個耄耋之年的當事人進行百般刁難和殘酷的折磨。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由于我年邁體弱,申訴狀由兒子到貴陽代交。經辦人對我兒子說:“你是不是申訴人的兒子,我不知道,必須本人前來交。”兒子回來告知后,我只好由兒子陪同再次到高院交訴狀,說明陪同者確是我兒子,由于年老行動不便,今后的訴訟由兒子代為辦理。經辦人又說:“你們是不是父子關系,無法證明,必須回去找派出所出具證明?!边@就是李克強總理痛斥的“必須證明你媽是你媽!”的荒唐現(xiàn)象。為了能夠遞交申訴狀,我父子二人又回到大方,請派出所開出父子關系證明。但經辦人又繼續(xù)刁難說:“中級法院的判決是兩個,你的申訴只有一個,必須重寫?!蔽野此囊笱a寫成兩份申訴狀。但他又說:“你的申訴只說不服中院判決,沒有寫明是根據(jù)哪條法律提出的。”我說:“記得是《行政訴訟法》第63條,由于年老不知是否記錯,你能不能把《行訴法》借我查看?我再補上。”他說:“我的書怎么會借給你看,你到書店去買。”執(zhí)法部門本有宣傳法律的責任,怎么連書都不借?后來,我按照他的要求補上了。他又說:“你交來的附件中,缺少一審14號判決和二審2號判決,必須補上?!蔽矣謶┣笏骸坝纱蠓街临F陽,來回要花數(shù)百元的車費,我是否可以通過郵政寄給你們?!彼f:“不行,必須親自送來?!庇谑?,我父子又回到大方,親自送來了兩份判決的復印件。最后,經辦人仍拒絕受理,說他們微機中存有xxx4年對我的申訴不立案的通知書,根據(jù)規(guī)定概不受理。

這就令人費解了,既然要以這個“不立案通知”作為拒絕收申訴的依據(jù),為什么不一開始就說明,而要對當事人進行多次折磨后才說出來,不是有意造成當事人經濟上受到損失和精神上遭到損害嗎?想不到在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今天,這種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事,竟然會出現(xiàn)在全省最高的審判機關,這與x6號特務機關的所作所為何其相似乃爾。不得已,我只好寫了一篇:《往返千里路,花費數(shù)千元,民告官,難!難!難!合法申訴被拒收,百般刁難苦難言》的情況反映,郵寄高院的張林春院長和中央一些領導,但均如石沉大海,渺無音訊。直到十八大五中全會后,省高院才不得已在xxxx年5月勉強立案,一直拖到xxxx年2月2日,我才收到如前所述的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磥恚麄兪菦Q心違法到底的。

違法行政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文書中,均有明確規(guī)定。被告違法行政,砸毀原告地處黃金地段的四間門面和運走一些貴重物資,時間長達3x余年,經濟損失不下數(shù)百萬元。三級法院的判決中,對此躲躲閃閃,官官相護。本案在全國人大和省人大的干預下,畢節(jié)中院才作出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的兩個裁決。大方法院再審中,當庭宣布:“被告違法行政,應賠償原告的全部經濟損失和為原告辦理建房準建證?!笨墒?,庭審判決報經縣委和縣人民政府審批后,被改得面目全非。雖然也承認違法行政,但只判決賠償原告被損壞微機等設備的修理費3萬元。而對幾次被砸毀房屋的經濟損失,只字不提。這種避重就輕的判決,于法不容,于理不合,原告堅決要求,按房屋砸毀多年后的實際損失賠償。

本案訴訟活動中,被告等人偽造的證據(jù),達七個之多,很多偽證漏洞百出,荒唐可笑,不值一駁。諸如不是黨組成員的先知友竟能證明黨組會議的內容“屬實”,而作為黨組成員的副局長郭華榮卻不知道黨組會議的內容;我1x61年建房“侵占”別人土地時,1x63年才出生的高登英和楊興華就對我進行過干預,等等。三級法院在審理本案中,不但不追究其偽造證據(jù)的責任,反而將這些偽證作為判原告敗訴的依據(jù),國法何在?!公理何在?!說穿了就是因為被告等人是政府官員,應該享有法律之外的豁免權,而必須官官相護。在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共和國土地上,竟然會出現(xiàn)如此荒謬的判決,豈非咄咄怪事!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編寫的《司法解釋全集》第二卷6xx頁《關于受理行政賠償案件是否收取訴訟費用的答復》明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賠償案件,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訴訟費用”因此,法院收取我1萬多元的訴訟費屬于亂收費,應無條件退還,并承擔占用資金時間銀行貸款的雙倍利息。

此呈。

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xx年四月十四日。

申訴書篇十二

被申訴人:xx省xxx市xx公司xx縣分公司(原xx縣電信局)。

住址地:xx縣城關鎮(zhèn)行政中段。

負責人:阮xx。

申訴人劉xx因勞動爭議一案,不服x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x)平民終二字第513號民事裁定書,特提出申訴。

請求法院依法撤消x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x)平民終二字第513號民事裁定書,判決維持xx縣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631號民事判決書。

x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x)平民終二字第513號民事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

申訴人被xx縣人民政府安置到被申訴人(xx公司)處工作,被申訴人已經接收,且雙方之間已經建立起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事實勞動關系,雙方之間的糾紛屬平等之間的勞動關系,屬《勞動法》調整的范疇,法院應予審理并做出實體判決。xx縣人民法院的原審判決是正確的,而x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裁定是錯誤的,且嚴重的`損害了退伍軍人的合法權益。

詳情理由如下:

一、(1)xxx市中級人民院認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國務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的規(guī)定,安置單位與退伍士兵就安置問題建立起來的關系是安置與被安置關系。這更認定了這兩部法律是在維護國家穩(wěn)定的前提下制訂的,且更能說明其嚴肅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該嚴格執(zhí)行。而xxx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xx省xx公司xx縣分公司沒有與劉xx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義務,是與這兩部法相違背的。(2)、就xxx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該爭議不屬人民法院受理范圍一事,我相繼走訪了xx省人民政府、國家信訪總局和xx省高級人民法院駐京巡回合議庭。三個部門都認定該爭議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有證據(jù))。

二、原告說沒有接到xx縣等有關部門安置劉xx的任何文書,也是不能自圓其說。且不說xx縣有關部門已經把安置劉xx的全部文書交給他,單說xx縣xx公司自己在xxx年8月2日所下發(fā)的《xx縣電信局關于印發(fā)復退軍人接收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中,已足以說明該單位已收到xx縣有關部門安置劉xx的全部文書。并已實施了接收行為。在內部文件已講明全局98年退伍電信職工子女四人,加上97年退伍一人,共計五人。(現(xiàn)五名退伍兵四名均在該單位上班)且在該文件第3頁考試名單上已列明:其中就有劉xx。在文件中充分說明了xx公司已經接收并建立了事實的勞動關系。

三、被申訴人提出勞動爭議已超出時效這更是無理強辯三分理,

劉xx于xxx年3月8日提起勞動仲裁,在這之前劉xx從沒間斷找該單位領導,劉xx最后一次找該單位領導的時間xxx年2月21日,因此劉xx沒有超出法定的60日之期。

四、中院認為xx縣人民政府xxx年9月2日下發(fā)的“xx政(xxx)64號文件,是單方行政干預行為,是錯誤的。我認為xx縣人民政府xxx年9月2日下發(fā)的xx政(xxx)64號文件是正確的,xx縣人民政府所下達的文件是依據(jù)《xx省人民政府》《xx省軍區(qū)》下達的文件精神辦理的,而xx省政府、省軍區(qū)是依據(jù)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委所做出的指示辦理的,也就是說xx縣人民政府是按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委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的,因此我認為xx政64號文件是正確的,既有充分的法律依據(jù),也有國家的文件精神做指導。再者,xx縣人民政府并沒有隨意增加安置名額,這都是該單位自愿的。在當年xx縣人民政府召開退伍軍人安置大會時,該單位主管人事領導郭慶娃參加。他也沒表示異議、而且會后還到退伍安置辦公室抄走了當年退伍的四名退伍軍人名單。并按排了申訴人上班,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xx政64號文件第二條第3款對于限制下屬單位接收退伍軍人的主管部門,由安置辦予以協(xié)調,如協(xié)調無效,安置辦可直接對接收單位按指令性計劃強行安置。第5款,按照豫政(xxx)67號文件,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當年安置任務的用人單位,經報請縣政府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可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用人單位按計劃少接一人向縣政府繳納3-6萬元的轉移資金”。但xx縣xx公司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也沒有交納有償轉移費3-6萬元。

綜上所述:xx縣人民政府沒有隨意增加名額,也沒有單方行政干預,只是正常履行政府職能行為。二審裁定應予撤消重審,請求在一個月內給予滿意的答復。

xxx年6月5日。

民事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僅供參考。民事1申訴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xxx,男,生于xxxx年12月27日,漢族,住xx省xx縣蔣xx鎮(zhèn)寺xx村。被申......

申訴書篇十三

法定代理人:xxx,女系申訴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xxx上海君拓律師事務所律師。

住址:同申訴人。

被申訴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郵編:2xxxxx0。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對徐匯區(qū)人民法院(20xx)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號《民事判決書》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xx)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1196號《民事判決書》提起再審。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錯誤:

一、申訴人傷殘是由工傷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沒有治愈,所以被申訴人應該支付傷殘津貼以及因為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理由是:

20xx年2月18日申訴人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于20xx年10月22日徐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隨即鑒定為工傷,20xx年7月29日傷殘鑒定結論出來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但是在隨后的法院一審、二審中都認定申訴人“工傷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訴人的訴訟請求,于是申訴人再次申請傷殘鑒定,20xx年9月9日鑒定結果為“因工致殘程度六級”,而且兩次工傷鑒定都是依據(jù)《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兩次鑒定結果再一次說明申訴人自20xx年工傷后一直處于殘疾狀態(tài)并且始終沒有治愈。

與此同時,20xx年11月9日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司法精神醫(yī)學鑒定書》鑒定結論為“1、鑒定診斷:抑郁癥。2、關于訴訟行為能力的評定:被鑒定人xxx目前無訴訟行為能力?!痹撛\斷亦能證明申訴人自工傷以后一直沒有治愈。

二、一審判決以“體檢結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為由,認定“工傷醫(yī)療期應視為終結,享受5月28日后的工傷津貼沒有依據(jù)”是錯誤的。理由是:

1、體檢的結果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申訴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氣,腦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腦器官的損傷。新華醫(yī)院診斷意見為“復查腦電圖正常,心電圖正常,體檢神清”,申訴人認為腦器官的損害和殘疾是無法通過腦電圖,心電圖的簡單檢查能夠確認的。而且“體檢神清”也不足以認定申訴人的精神狀態(tài)是正常的,這一點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鑒定書》的認定就是最明顯的證據(jù)。該《鑒定書》第2頁也說申訴人“意識清”,但是結果仍然認定申訴人“抑郁癥、無訴訟行為能力”。試想在這種情況下開車,怎么能夠不出車禍呢?由此可見新華醫(yī)院的診斷只是針對申訴人的傷情,而不是殘疾,申訴人的腦部殘疾始終沒有治愈。

2、那么第二點“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證明申訴人已經治愈了。在第一次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已經呈現(xiàn)出“精神病性癥狀”,記憶力減退、反應遲鈍,這些從申訴人的同事對申訴人“變成憨大”的戲稱就能說明??吹缴暝V人出院以后,被申訴人就要求申訴人馬上上班繼續(xù)出車,申訴人的妻子下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訴人只能繼續(xù)上班。一審法院以此認定申訴人已經病愈是毫無根據(jù)的。

3、一審法院認定事實的.前后矛盾還體現(xiàn)在,既然要是以醫(yī)院的證明認定病愈,那就應該是5月20日,而判決卻是以5月28日為認定治愈的時間,那就是以上班作為認定治愈的依據(jù),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訴人20xx年6月12日再次因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傷殘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訴人進入被申訴人公司后經常出車,從沒有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氣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發(fā)生交通事故,也說明申訴人根本就沒有治愈,并一直處于“精神病性癥狀”,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訴人才停止叫申訴人出車的。

三、二審法院以“工傷鑒定的日期在煤氣中毒與車禍后”“不能認定該傷殘是何種事故造成”所以認定“工傷醫(yī)療期至20xx年5月28日”,申訴人認為這種認定是毫無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xx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沒有對申訴人造成傷害,更不會造成申訴人六級的傷殘,申訴人的傷殘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氣泄漏事故造成的。兩次工傷鑒定依據(jù)的都是《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分級系列第六級第02條即“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yè)勞動能力者”,申訴人20xx年6月12日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導致申訴人“精神病性癥狀”的。因此申訴人認為二審法院在審理時根本就沒有查明申訴人是何種類型的六級傷殘。

退一步講,不管是哪個事故造成的,都是工傷事故,既然是工傷事故致殘就應該享受傷殘待遇,包括醫(yī)療費,傷殘津貼等等,這是申訴人應得的合法權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級傷殘,20xx年與20xx年的傷殘鑒定也足以證明傷殘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訴人更應該支付醫(yī)療費和傷殘津貼。更何況傷殘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這本身就是二審法院應該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實,而二審法院就以簡單的一句“無法認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剝奪了一位工傷致殘程度六級的工人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2、其次,申訴人認為“哪次工傷事故造成的”與“醫(yī)療期”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系。只要沒有治愈,申訴人就需要醫(yī)療費,就需要傷殘津貼,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沒有任何關系。申訴人主張并且所有證據(jù)和材料都顯示傷殘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審法院對該事實沒有調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應該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因為申訴人經過工傷事故以后,申訴人處于工傷致殘六級的狀態(tài),并且一直持續(xù),且一直需要治療,申訴人認為依此要求傷殘津貼和醫(yī)療費以及其他損失完全有法律依據(jù)。

四、申訴人現(xiàn)在非常困難,希望法院本著對當事人負責任的態(tài)度,查清事實,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現(xiàn)在傷殘情況日益嚴重,需要專人護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醫(yī)療費用,申訴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資非常低,兒子仍然在校就讀,生活狀況非常艱難,現(xiàn)在被申訴人連基本的醫(yī)療費都不支付,所以申訴人只有依靠法律來討回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綜上所述,希望貴院收到本申訴書后能夠給予充分的重視,認真調查核實,依法對原審判決提起再審,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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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要點。

一、現(xiàn)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2)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基本情況。

(3)案由:寫明申訴的案件名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判決、裁定編號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對該裁判不服,提出申訴的態(tài)度。

2.正文。

(1)請求事項:概括寫出請求人民法院解決什么問題,從原則上說明要求達到的目的。

(2)事實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訴人簽名、蓋章。

(3)申訴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申訴人:

被申訴人:

案由: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附:生效判決書、裁定書及相關證據(jù)材料。

申訴書篇十四

申訴人:李______,男,_______歲,漢族,_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xiāng)______村人。

被申訴人:郭______,男,______歲,漢族,______省______縣______鄉(xiāng)______村人。

案由:……。

要求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合理地解決我們房崖宅基地糾紛一案,其事實和理由如下:

上述房屋宅基地是土改時農會分給我的。解放前郭______是我村18家后臺之一,村中所有苛捐雜稅均由其指派。我村解放時,郭隨國民黨跑到______縣城藏匿起來,農會將其財產沒收分配給貧窮農民。其中將郭的一座坐北向南院西屋瓦房3間和南屋地基三間分給賀______;北屋瓦房3間和東屋地基3間分給我。我一直執(zhí)管居住至今。時隔40余年,即______年,郭以持有其祖父郭______土地證為由索要房子。當時經大隊、公社、______縣法院及______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均認為此房確系農會分給我的,分后并執(zhí)管多年,郭一直未提出過爭執(zhí),其土地證是錯填和誤填,依照法律和事實將此房判歸我所有。______年郭又申訴到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期間,忽略了房子被分出去的事實,避開原一、二審的調查依據(jù),沒有分析郭______土地證的來歷和事實,簡單機械地視土地證為唯一依據(jù),而將上述財產判歸郭所有,我認為是錯誤的,應當糾正。其理由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縣解放時郭投敵逃跑,當時農會除給郭留夠住的房以后(郭當時3口人,留有瓦房3間,地基3間),將其余財產沒收。因我當時4口人,無房子住,住公房內。農會干部將郭坐北向南院北屋瓦房3間和東屋地基3間分給我。______年土改時又確認給我?,F(xiàn)有土改農會干部政治主任賀______、民兵營長賀______、農會主席賀______都證明北屋是給我的(一、二審卷可查),并出有書面證明,愿到庭作證。

三、此房在我執(zhí)管30余年期間,______年我將房子借給同村賀______居住至______、年。賀_____于______年歸還我后,我一直居住使用至今(賀______的證明二審卷可查,現(xiàn)仍可到村調查)______年我在東屋地基上蓋房兩間。______年又將北屋西山墻處一棵3尺多圍的大楊樹砍用。郭全家人一直在家,從未提出任何爭執(zhí)和異議。

四、郭的土地證來歷有疑。土改時因我村小人少,郭又是個有文化的人,當時的土地證是他幫助填寫的(有證件附后)。由于農民沒有文化,不認識字,對土地證的作用認識不足,我就是其中的一個。郭乘機大?;ㄕ小⒎纸o我的房屋填寫在他祖父郭______的名下。他祖父土改初期就去世了,我村老年人陳______、賀______都可證明。我______年就開始住著此房,______年發(fā)證時郭______為什么不拿出土地證向我要房子呢?現(xiàn)在提出難道沒有問題嗎?郭就是利用填寫土地證的機會從中搗鬼,現(xiàn)在出來進行反攻倒算,有些法院就看不出,還判他有理。

申訴請求:

鑒于上述事實和理由,我請求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依法撤銷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民監(jiān)判字第___號判決,維持原______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_民上字第___號判決,保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

附:1.申訴書2份;。

2.有關證明材料五份。

申訴人:

x年10月24日。

申訴書篇十五

按照要求做了核酸還是沒恢復綠碼,或者對賦紅碼有異議,可以到各省健康碼平臺提交申訴,平臺會有人核查和處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健康碼申訴在哪里申訴,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點擊申訴。

首先打開健康碼軟件,在界面中找到健康碼誤判申訴。

選擇申訴方式。

進入健康碼界面后,選擇本人申訴或代家人申訴。

點擊下一步。

最后填寫基本信息后,即可申請申訴。

黃碼申訴之后一般24小時左右就會轉換為綠碼,在用戶提交申訴要求后,如果符合申訴改碼條件,系統(tǒng)一般會在24小時以內處理完畢。黃碼是健康碼的其中一種顏色,除此之外還有綠碼和紅碼兩種顏色。

健康碼是以實際真實數(shù)據(jù)為基礎,由市民或者返工返崗人員通過自行網(wǎng)上申報,經后臺審核后,即可生成屬于個人的二維碼。

健康碼作為個人在當?shù)爻鋈胪ㄐ械囊粋€電子憑證,實現(xiàn)一次申報,全市通用。健康碼的推出,旨在讓復工復產更加精準、科學、有序。

健康碼的應用涵蓋了社區(qū)管理、企業(yè)復工、交通出行、學校開學、買藥登記、超市商場等使用場景,可以協(xié)助社區(qū)、企業(yè)、學校等做好防疫管理及疫情控制等重點工作。

至少14天。

如果紅碼人員在發(fā)生高危接觸后,并沒有感染新冠病毒,并且積極配合落實防疫措施的話,最快14天即可轉為綠碼。

其中紅碼人員需要實施14天的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并且完成4次核酸檢測,如果核酸檢測結果都是陰性,即可解除隔離,但如果核酸檢測有陽性的話,就會被確診進而進行規(guī)范的治療。

1、愿疫情早日結束,愿春天和好消息如約而至。

2、只要努力堅持,無論疫情還是人生的困難,都會冬去春來,萬物復蘇。

3、愿疫情早日結束,那時將會春暖花開,山河無恙。

4、冬將盡,春可期,山河無恙,世間皆安。

5、待到春暖花開的季節(jié),愿所求皆所愿,山河無恙,歲月安康。

6、世界一直在用各種方式來提醒我們學會珍惜。

7、假如你不夠快樂,也不要把眉頭深鎖,人生本來短暫為什么還要栽培苦澀。疫情快快走開、加油!

8、希望如期而至的不只春天,還有疫情過后平安的所有人。

9、會過去的,一定!醫(yī)護人員要保護好自己,希望疫情早點過去,大家健康平安,下半年一起看巡演哦!少出門,戴口罩,早點休息!

10、希望疫情好快離我們遠去,好好享受這個春天!也愿所有人在這個春天都可以被溫柔以待!

11、希望疫情早點過去,該上班的上班,該上學的上學!

12、多希望這場疫情只是一場夢,而我只是在美好的下午躺在長椅上睡著了而已!

13、春天好像真的來了,希望疫情趕快結束,生活回歸正軌,努力工作,熱愛可抵歲月漫長。

14、致敬醫(yī)護人員,你們辛苦了,希望疫情早日結束,你們都能回家陪陪家人好好休息一下!

15、外面春光明媚的我卻在家睡大覺,說實話我真不喜歡出門戴口罩,坐車暈車走路暈路,希望疫情早點過去,我們早日摘掉口罩。

16、疫情面前,我們迎難而上,只為了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只希望疫情可以早點結束,只為了大家可以早日摘下口罩,只為了看到大家美麗的笑容!

17、終于能來感受一下春天的氣息了,希望疫情早點結束吧!大好春光不能辜負呀!

18、疫情無國界,一定要重視起來,防止疫情蔓延,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希望疫情能早日結束!

19、疫情無國界,大愛無疆,珍惜生命!期待春暖花開!

20、祝大家身體健康,愿疫情早點結束,喜迎春暖花開,中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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