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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分期繳納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個性化分期申請書怎么寫(二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7 06:42:45 頁碼:9
稅款分期繳納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個性化分期申請書怎么寫(二篇)
2023-01-17 06:42:45    小編:ZTFB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精選稅款分期繳納申請書怎么寫一

審查事項注記表

┠────┬──┬───┬───────────────┬───┨

┃ 年 │ 月 │日│

簡要注記事項

│注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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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fā)證日期及證號

┠────┬──────────────────────────┨

┃所有證│字

共有執(zhí)照

號┃

┠────┼──────┬───┬────┬───┬──────┨

┃發(fā)證日期│年月日│產(chǎn)權人│

│發(fā)證員│

┠────┴──────┴───┴────┴───┴──────┨

┃資料整理

┠───────────────────────────────┨

┃填注地名卡

填表

統(tǒng)計

┠───────────────────────────────┨

┃本登記書歸檔時共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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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

│納稅人識別號│

┠─────┴─┬───────┼──────┼─────────┨

┃經(jīng)濟類型

│地址

┠───────┴─┬─────┴──────┴─────────┨

┃應稅商品(項目)│

┠─────────┼─────┬───────────┬────┨

┃應納稅額

│附擔保財產(chǎn)證明份數(shù)│

┠─────────┼─────┼──────┬────┼────┨

┃擔保財產(chǎn)名稱

│ 規(guī)格 │

數(shù)量

│單位│金額┃

┠─────────┼─────┼──────┼────┼────┨

┠─────────┼─────┼──────┼────┼────┨

┠─────────┼─────┼──────┼────┼────┨

┠─────────┼─────┼──────┼────┼────┨

┃合計

┠─────────┼─────┴──────┴────┴────┨

┃擔保財產(chǎn)的價值

│(人民幣大寫)

┠─────────┼──────────────────────┨

┃擔保期限及擔保責任│

限于

年 月 日前繳清應納稅款,否則┃

│將以擔保的財產(chǎn)變價抵稅款

┠─────────┴─────┬────────────────┨

┃納稅擔保人:

│稅務機關經(jīng)辦人簽字:

(章)│

稅務機關(章)┃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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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稅款分期繳納申請書怎么寫二

科技企業(yè)納稅擔保合同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2、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4、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

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

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

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稅務機關: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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