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 用水協(xié)議書(八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2 14:31:16 頁碼:14
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 用水協(xié)議書(八篇)
2023-01-12 14:31:16    小編:ZTFB

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一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協(xié)議的應用

第四章?供水工程項目

第五章?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七章?供水服務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十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移交

第十一章?違約與賠償

第十二章?文件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十四章?_____

第十五章?通知

第十六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十八章?附件

第一章?總則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yè)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xié)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根據(jù)(注:請?zhí)钊氡緟f(xié)議的法律依據(jù)),和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國省(自治區(qū))市(縣)簽署本協(xié)議。

第二條?協(xié)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ㄗ灾螀^(qū))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xié)議事項簽發(fā)授權書),中國_____?。ㄗ灾螀^(qū))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_____地區(qū)。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guī)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詳見本協(xié)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guī)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guī)定的,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xié)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qū)域范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注:請根據(jù)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戶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xié)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xié)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xié)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jù)本協(xié)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是指實施本協(xié)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規(guī)定的經營和服務區(qū)域范圍。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fā)、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zhàn)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為;

(4)全國性、地區(qū)性、城市性或行業(yè)性_____;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xié)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于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huán)節(jié)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huán)節(jié)中能力最小的環(huán)節(jié)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于本協(xié)議期滿終止)或根據(jù)本協(xié)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于本協(xié)議提前終止)。

營業(yè)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yè)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yè)日。

批準:指乙方為履行本協(xié)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zhí)照、同意、批準、核準或備案。

(1)適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稅收、稅收優(yōu)惠或關稅發(fā)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兌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fā)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xié)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于包含或將來可能發(fā)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huán)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huán)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jù)第_____條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wěn)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并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并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的并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xié)議、票據(jù)、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xié)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xié)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lián)系,則應規(guī)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jù)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jù)第_____條發(fā)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jù)第_____條向甲方發(fā)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jù)第_____條發(fā)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jù)第_____條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yè)在運營類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xié)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并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xié)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xié)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采購、施工建設、監(jiān)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jù)第_____條發(fā)出或視為發(fā)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fā)出或視為發(fā)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第三章?協(xié)議的應用

第四條?各方同意本協(xié)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jù)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xié)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jiān)管的依據(jù)之一。

第五條?本協(xié)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本協(xié)議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_____;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yè)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并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準;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yè)相關批準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準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并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

第八條?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xié)議并按本協(xié)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xié)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zhí)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xié)議或安排。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xié)議規(guī)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xié)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xié)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huán)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本協(xié)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出現(xiàn)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xié)議的執(zhí)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fā)現(xiàn)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供水工程名稱為,規(guī)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供水工程項目包括(凈(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于國省市地區(qū),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范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guī)定的,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最終批復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jù)。(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準。(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除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除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擔有關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jiān)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xié)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3)協(xié)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xié)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在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yè)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乙方必須確保于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yè)日之內實現(xiàn)融資交割,并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復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xiàn)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準,不對經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后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于建設。

第二十四條?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guī)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xiàn)最終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xiàn)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對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制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復,并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后,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于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說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并接受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shù)據(jù),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jiān)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于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占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協(xié)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后,甲方繼續(xù)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jiān)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jiān)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jiān)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并且

(2)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的項目范圍;

(3)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并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并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fā)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fā)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條?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應發(fā)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三十七條?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重復初步性能測試。

第三十八條?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fā)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后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fā)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在完工檢查之后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并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后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fā)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在完工檢查后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fā)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fā)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fā)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fā)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_____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的證明的復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后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復并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并發(fā)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并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重復最終性能測試。

第四十七條?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fā)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fā)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后,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筑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tài);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在最終完工日后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并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jiān)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如果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xié)議終止日(以先發(fā)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并不影響其終止本協(xié)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xù)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并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后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后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后_____日內實現(xiàn)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如果由于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xié)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后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jù)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xié)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乙方對于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fā)現(xiàn)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fā)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jù)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用戶供水,合法經營并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jù)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用戶供水服務;

③根據(jù)中國法律和本協(xié)議的要求滿足用戶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xié)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jiān)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guī)章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凈(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

第五十九條?乙方應按照城市規(guī)劃和供水規(guī)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乙方于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zhí)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后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后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guī)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二條?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_____于本協(xié)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guī)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并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shù)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shù)額的證據(jù)。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后______個營業(yè)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余款額和終止本協(xié)議。

第六十六條?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yǎng),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準,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并應由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guī)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xié)議。

第七十一條?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二

城市供水特許經營協(xié)議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協(xié)議的應用

第四章?供水工程項目

第五章?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七章?供水服務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十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移交

第十一章?違約與賠償

第十二章?文件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十四章?_____

第十五章?通知

第十六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十八章?附件

第一章?總則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yè)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xié)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根據(jù)(注:請?zhí)钊氡緟f(xié)議的法律依據(jù)),和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國(自治區(qū))市(縣)簽署本協(xié)議。

第二條?協(xié)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ㄗ灾螀^(qū))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xié)議事項簽發(fā)授權書),中國_____?。ㄗ灾螀^(qū))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_____地區(qū)。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guī)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詳見本協(xié)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guī)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guī)定的,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xié)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qū)域范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注:請根據(jù)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戶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xié)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xié)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xié)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jù)本協(xié)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是指實施本協(xié)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規(guī)定的經營和服務區(qū)域范圍。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fā)、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zhàn)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為;

(4)全國性、地區(qū)性、城市性或行業(yè)性_____;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xié)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于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huán)節(jié)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huán)節(jié)中能力最小的環(huán)節(jié)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于本協(xié)議期滿終止)或根據(jù)本協(xié)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于本協(xié)議提前終止)。

營業(yè)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yè)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yè)日。

批準:指乙方為履行本協(xié)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zhí)照、同意、批準、核準或備案。

(1)適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稅收、稅收優(yōu)惠或關稅發(fā)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兌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fā)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xié)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于包含或將來可能發(fā)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huán)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huán)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jù)第_____條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wěn)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并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并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的并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xié)議、票據(jù)、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xié)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xié)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lián)系,則應規(guī)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jù)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jù)第_____條發(fā)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jù)第_____條向甲方發(fā)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jù)第_____條發(fā)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jù)第_____條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yè)在運營類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xié)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并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xié)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xié)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采購、施工建設、監(jiān)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jù)第_____條發(fā)出或視為發(fā)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fā)出或視為發(fā)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第三章?協(xié)議的應用

第四條?各方同意本協(xié)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jù)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xié)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jiān)管的依據(jù)之一。

第五條?本協(xié)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本協(xié)議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_____;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yè)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并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準;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yè)相關批準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準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并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

第八條?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xié)議并按本協(xié)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xié)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zhí)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xié)議或安排。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xié)議規(guī)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xié)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xié)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huán)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本協(xié)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出現(xiàn)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xié)議的執(zhí)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fā)現(xiàn)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供水工程名稱為,規(guī)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供水工程項目包括(凈(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于國省市地區(qū),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范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guī)定的,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最終批復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jù)。(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準。(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除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除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擔有關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jiān)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xié)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3)協(xié)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xié)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在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yè)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乙方必須確保于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yè)日之內實現(xiàn)融資交割,并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復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xiàn)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準,不對經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后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于建設。

第二十四條?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guī)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xiàn)最終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xiàn)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對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制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復,并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后,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于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說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并接受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shù)據(jù),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jiān)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于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占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協(xié)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后,甲方繼續(xù)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jiān)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jiān)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jiān)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并且

(2)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的項目范圍;

(3)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并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并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fā)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fā)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條?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應發(fā)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三十七條?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重復初步性能測試。

第三十八條?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fā)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后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fā)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在完工檢查之后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并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后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fā)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在完工檢查后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fā)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fā)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fā)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fā)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_____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的證明的復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后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復并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并發(fā)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并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重復最終性能測試。

第四十七條?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fā)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fā)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后,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筑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tài);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在最終完工日后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并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jiān)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如果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xié)議終止日(以先發(fā)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并不影響其終止本協(xié)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xù)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并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后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后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后_____日內實現(xiàn)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如果由于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xié)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后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jù)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xié)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乙方對于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fā)現(xiàn)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fā)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jù)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用戶供水,合法經營并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jù)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用戶供水服務;

③根據(jù)中國法律和本協(xié)議的要求滿足用戶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xié)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jiān)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guī)章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凈(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

第五十九條?乙方應按照城市規(guī)劃和供水規(guī)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乙方于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zhí)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后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后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guī)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二條?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_____于本協(xié)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guī)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并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shù)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shù)額的證據(jù)。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后______個營業(yè)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余款額和終止本協(xié)議。

第六十六條?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yǎng),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準,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并應由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guī)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xié)議。

第七十一條?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三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工程具體要求,在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材料名稱、型號、包裝方式、品牌、單價:

說明:

1、總價按照實際供貨數(shù)量結算。

2、價格隨市場行情變化,漲跌超過±3%以外(不含3%),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價格相應調增或調減。

3、供貨時間:甲方提前12小時電話通知乙方,乙方保證接到電話通知12小時內將貨送達甲方工地現(xiàn)場,因不能及時到位造成甲方施工進度延誤,乙方依照所延誤的時間按施工人數(shù)70元/人〃日賠償甲方損失。

二、質量執(zhí)行標準,質量驗收方式。

1、質量執(zhí)行標準按gb175-20xx標準執(zhí)行。甲方可根據(jù)乙方不同批號水泥隨時抽樣送檢,抽取方法如下:

①乙方對社會車輛運輸?shù)纳⒀b水泥出廠的質量不負責,只以乙方同批號封存樣取樣的結果為準。如甲方要求送檢,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質檢部派專人與該車同行至甲方,雙方共同從該車內的水泥中現(xiàn)場抽取,一份由雙方簽字

②以乙方同編號水泥質量檢驗結果驗收,有異議時雙方以乙方同編號三個月封存樣或供需雙方共同抽樣后甲方將儲存良好的水泥抽樣送國家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水泥質檢中心進行檢驗仲裁。甲方在購貨后三個月內未提出質量異議,視為水泥質量符合約定。

③抽取實物試樣以其檢驗結果為依據(jù),供需雙方在發(fā)貨前或交貨地共同取樣簽封。包裝水泥取樣方法按gb12573進行,取樣數(shù)量為20kg,縮分為二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一份由甲方按標準規(guī)定項目和方法進行檢驗。在40天以內,甲方認為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而乙方有異議時,則雙方應將乙方保存的另一份試樣送國家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水泥質檢中心進行檢驗仲裁。

三、材料的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長沙市雨花區(qū)紅星村三塘坡村民安臵房工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應保證工地道路暢通。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保證按時供貨,如乙方原因供貨不及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途中、進出施工現(xiàn)場及裝卸車等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貨,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驗收標準、方法

1、送檢后質量達到設計及國家驗收標準。

2、乙方送貨車輛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簽收員指定的地點碼墩堆放整齊且便于點數(shù),全數(shù)接受甲方質檢員和材料簽收員的檢查驗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收,同時,不合格品作退貨處理,由乙方負責運回(費用自理)。

3、每包水泥重量不能少于49公斤,如果發(fā)現(xiàn)數(shù)量減少,所有以前供應材

六、計量

計量:按甲方現(xiàn)場材料員簽收并經甲方預結算員審核簽字認可的送貨單數(shù)量為結算依據(jù)(同時以本合同第五款、第3條為準)。

七、付款方式

1、每月水泥用量較大時,則每送水泥達400噸,結算付清400噸款項。

2、每月水泥用量較小時,即未滿400噸,按月結算付清,即月結月清。

3、每月底經與財務對賬無誤后,乙方在次月5號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請單,支付手續(xù)辦完后10個工作日內到賬。如遇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期付款,雙方協(xié)定:15天內乙方不得停止供料,15天以外甲方按未付金額每月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額稅務發(fā)票。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派專人根據(jù)甲方用量情況,及時與甲方工地銜接,補充貨源,在甲方材料采購員通知后的12小時內保證貨物的正常供應,如不能保證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權采取其它手段調貨,所發(fā)生的高額費用(即全部差價金額)從乙方所送貨款中扣除。乙方必須遵守上述供應外,還應考慮其它因素影響正常供貨(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貨,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均從乙方總貨款中扣除。

2、如貨物在質量上出現(xiàn)嚴重的問題,且乙方不及時按甲方要求時間調換的,或在數(shù)量上弄虛作假,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項,同時要求乙方賠償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供貨過程中,如送檢樣品質量低于供貨水泥質量時,甲方可扣除乙方當月的全部貨款,因水泥原因導致甲方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必須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提供甲方驗收存檔所需要的所有檢測試驗報告等資料,否則,造成甲方延誤驗收或結算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5、此合同簽定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項。

九、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當日所送水泥送貨單除甲方材料員簽收外,應及時交甲方預算員確認簽字,否則,未簽的票據(jù)不得辦理結算;要求送貨單每月至少匯總對票一次,甲方工程完工且通知停送貨后,乙方必須在三天內將所有票據(jù)與甲方全部對清,未對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負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貳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四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合同條款如下:

一、產品數(shù)量、單價

甲方采購乙方水泥約________噸,價格以送貨同時期市場價為準,(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貨單上確定價格及金額),且不得高于________市造價辦發(fā)布的施工周期的價格。

二、質量標準

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每編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合格報告。甲方憑單驗質,并按規(guī)定復檢,復檢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三、袋重誤差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范,超過誤差標準按實際結算數(shù)量。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將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單位工地的指定地點,乙方憑甲方簽發(fā)單及施工單位出具的收貨證明(入庫單)作為與甲方結算的依據(jù)。運費,上、下車費均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供應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時將水泥運到工地(甲方提前________天下達材料需用計劃),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貨導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給甲方造成的停損失。

六、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墊付噸水泥給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項按金額的________%付款。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內結清全部水泥款。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五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xié)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shù)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guī)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fā)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交貨期限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fā)水泥開具銷售發(fā)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同規(guī)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的招標評定乙方為甲方飲用水的定點供應商,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總則

1、原則上甲方全體員工在工作期間全部飲用乙方生產的安全、衛(wèi)生、健康的桶裝_____________水。

乙方按甲方需求供應桶裝_____________水,并及時把桶裝_____________水送到甲方各生產、辦公飲水點(飲水點以_____________股司辦公室確認為準)。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免費提供飲水機。目前在用飲水機數(shù)量約為_____________臺,乙方所提供的飲水機的產權歸乙方所有。

3、乙方必須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前把_____________臺飲水機(需更換和新增的飲水機)及_____________桶飲用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4、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需要增加飲水點,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指定的飲水機型、時間、地點將飲水機和飲用水配送到位。

5、乙方所提供的飲水源為_____________水源,如有變更需征得甲方同意。

二、飲用水名稱及單價

飲用水名稱:_____________水,型號為_____________/桶,單價:_____________元/桶;型號為_____________/桶,單價:_____________元/桶乙方根據(jù)甲方需求提供以上品牌型號及單價的礦泉水,水款總額根據(jù)甲方實際使用數(shù)量計算。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要教育好員工節(jié)約飲水,不得隨意浪費飲用水資源。

2、甲方要教育好員工保護好飲水器具。

3、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對車間內的桶進行管理。

5、甲方屬下單位在玉柴范圍內搞活動,乙方接電話后應及時送水到指定活動現(xiàn)場。

6、乙方應在工廠后勤綜合科配置兩桶機動用水。

7、甲方飲水機發(fā)生故障需維修,維修時間超過2個小時,乙方要提供一臺飲水機代用。

8、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要服從甲方的管理要求,并將在甲方區(qū)域工作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如有人員更換,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辦理相關證件手續(xù)。

9、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其他人員進入甲方的工作場所。

10、進入甲方工作場所的乙方工作人員,需符合從業(yè)人員的身體健康基本條件。

11、乙方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業(yè)務培訓、文明禮儀培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派人進行指導和協(xié)助。

12、甲方當月的用水數(shù)量,由乙方做好簽收記錄及匯總,以甲方核實后為準。

13、乙方必須對甲方所有的飲水機按每年沖洗2次的標準執(zhí)行。

五、付款金額和方式

1、甲方在每月的2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水款。

2、乙方必須出具正規(guī)的含稅率為_____________%的增值稅發(fā)票。

3、中選單位須交納_____________元質量信譽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退還(不計利息)。

六、違約責任:

1、以下扣罰款從每月支付的飲用水費中扣除。

(1)如乙方所提供的飲用水經權威檢驗機構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影響健康的質量問題或不能按服務要求提供飲用水,嚴重影響甲方在工作期間的飲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罰乙方_____________元以上。

(2)如乙方因飲用水質量問題直接造成甲方員工發(fā)生群體(_____________人以上)性食物中毒或腹瀉等身體傷害,乙方負責賠償全體受傷人員的醫(yī)療費及相關賠償費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罰乙方_____________元以上。

(3)乙方提供的飲用水含有雜物、污染物的,扣罰乙方_____________元/次。

(4)乙方及時送水,從報送之時算起,玉柴生產一線飲水點1小時內送到,

其他飲水點3小時內送到。

超過標定時間的,每小時扣罰乙方_____________元/次。

(5)甲方的飲水機有故障需維修,維修時間超過2小時的,乙方不提供代用飲水機或不及時更換的,扣罰乙方_____________元/小時。

(6)乙方對甲方的飲水機不按半年沖洗一次的標準執(zhí)行的,扣罰_____________元/次。

(7)乙方工作人員要有敬業(yè)愛崗精神,講文明、講禮貌,態(tài)度和藹。

儀態(tài)不

雅,服務態(tài)度欠佳,被投訴,經查屬實的扣_____________元/次。

(8)乙方工作人員著裝干凈整齊,佩戴甲方提供的出入證出入甲方的工作場所。

不按規(guī)定要求佩戴出入證進入甲方場所的,扣_____________元/次,不服從門崗保安管理,強行進入的,扣罰_____________元/次。

(9)乙方進出甲方工作區(qū)域的車輛,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

禁止車輛在服務區(qū)域內亂停亂放。

在服務區(qū)域內亂停亂放車輛,扣_____________元/車.次,造成交通堵塞的扣_____________元/次。

(10)乙方要嚴格執(zhí)行甲方的物資進出門崗檢查制度。

乙方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盜取甲方財產及物資等,移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

2、如因甲方原因不按時支付乙方水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當月應支付水款的3‰補償給乙方。

七、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止。

八、附則

1、本協(xié)議未盡事項,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

3、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七

甲方(轉讓方): 電話:

乙方(受讓方): 電話:

經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xiàn)在簽訂經濟學院菜鳥水站桶裝水業(yè)務轉讓協(xié)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1.甲方將其持有的經濟學院菜鳥水站桶裝水業(yè)務(以下簡稱:桶裝水)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轉讓費包括:用水客戶,水站品牌加盟費,水桶)

3.甲方保證其向乙方轉讓的菜鳥水站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

第二條:轉讓款支付

1.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后,乙方須立即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轉讓款。

2.剩于尾款人民幣______元,如甲乙雙方無任何爭議,乙方應于20xx年4月13日付于甲方。

第三條:水量水票及欠款

1.乙方按照甲方方式經營,為甲方原有用戶送水。

2.乙方承擔收取甲方經營期間所有客戶的______余桶水票,超出______桶應由甲方以每桶___元價格承擔。

3.甲方保證經濟學院沒有任何甲方人員繼續(xù)送水。

4.乙方承擔甲方所售樂百氏______張水票的送水責任,甲方承諾此次樂百氏送水結束后以每張___元支付乙方送水本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精選送水協(xié)議書匯總八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yè)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xié)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jù) (注:請?zhí)钊氡緟f(xié)議的法律依據(jù)),和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qū)) 市(縣)簽署本協(xié)議。

第二條 協(xié)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qū))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xié)議事項簽發(fā)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qū))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中國臺灣地區(qū)。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guī)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詳見本協(xié)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guī)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guī)定的,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xié)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qū)域范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注:請根據(jù)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戶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xié)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xié)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xié)議生效日開始的 年期間,可根據(jù)本協(xié)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是指實施本協(xié)議時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規(guī)定的經營和服務區(qū)域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電、地震、火山爆發(fā)、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 流行病、瘟疫;

(3) 戰(zhàn)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 全國性、地區(qū)性、城市性或行業(yè)性罷工;

(5) 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 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xié)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于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huán)節(jié)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huán)節(jié)中能力最小的環(huán)節(jié)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于本協(xié)議期滿終止)或根據(jù)本協(xié)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于本協(xié)議提前終止)。

營業(yè)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yè)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yè)日。

批準:指乙方為履行本協(xié)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zhí)照、同意、批準、核準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布、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xié)議簽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準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 適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稅收、稅收優(yōu)惠或關稅發(fā)生任何變化;及

(2) 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兌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fā)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xié)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于包含或將來可能發(fā)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huán)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huán)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jù)第 條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 《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 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wěn)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 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并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的并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xié)議、票據(jù)、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xié)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xié)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lián)系,則應規(guī)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 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 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jù)第 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jù)第 條發(fā)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jù)第 條向甲方發(fā)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jù)第 條發(fā)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jù)第 條頒發(fā)或視為頒發(fā)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 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yè)在運營類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xié)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并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xié)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xié)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采購、施工建設、監(jiān)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jù)第 條發(fā)出或視為發(fā)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fā)出或視為發(fā)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xié)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xié)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jù)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xié)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jiān)管的依據(jù)之一。

第五條 本協(xié)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 本協(xié)議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 融資交割完成;

(3) 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4) 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 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yè)還應當:

① 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并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準;

② 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③ 按附件 《項目和企業(yè)相關批準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④ 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準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并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 他們有權簽署本協(xié)議并按本協(xié)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 本協(xié)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zhí)行力;

(3) 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xié)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 從事本協(xié)議規(guī)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 將依本協(xié)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xié)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huán)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現(xiàn)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xié)議的執(zhí)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 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fā)現(xiàn)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 ,規(guī)模為 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凈(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于 國 省 市 地區(qū),其確切位置見附件 《工程和經營服務范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guī)定的,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復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jù)。(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 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 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 萬元人民幣,見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準。(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 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2) 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3) 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擔有關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 監(jiān)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 協(xié)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3) 協(xié)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 協(xié)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 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后七(7)個營業(yè)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于生效日后七(7)個營業(yè)日之內實現(xiàn)融資交割,并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復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xiàn)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準,不對經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后的 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于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 《工程進度》規(guī)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xiàn)最終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xiàn)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制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復,并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后,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于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可書面通知乙方:

(1) 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 說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并接受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shù)據(jù),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jiān)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于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占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協(xié)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后,甲方繼續(xù)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 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jiān)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jiān)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jiān)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 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并且

(2) 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 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 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所述的項目范圍;

(3) 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并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并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fā)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fā)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應發(fā)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fā)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重復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初步性能測試而發(fā)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fā)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后 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fā)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后 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并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后 工作日之內向發(fā)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fā)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后的 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fā)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fā)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fā)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 甲方已發(fā)出允許供水通知;

(2) 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 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 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的證明的復印件;

③ 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日后 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復并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并發(fā)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后 工作日內向乙方發(fā)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并應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后,重復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而發(fā)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xié)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fā)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 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fā)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fā)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fā)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后,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筑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tài);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后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并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 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 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jiān)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 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xié)議終止日(以先發(fā)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并不影響其終止本協(xié)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 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內開始建設;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日內恢復建設;

(4) 停止建設連續(xù)或累計達 日;

(5) 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并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后 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 未在允許供水日后 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 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后 日內實現(xiàn)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于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xié)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 最終完工日后的 個月屆滿之時;

(2) 乙方根據(jù)第 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xié)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 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于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fā)現(xiàn)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fā)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依據(jù)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用戶供水,合法經營并取得合理回報;

② 根據(jù)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用戶供水服務;

③ 根據(jù)中國法律和本協(xié)議的要求滿足用戶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 履行協(xié)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 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 法律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② 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jiān)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 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⑤ 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 法律、規(guī)章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凈(配)水能力為 萬立方米/日。見附件 《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guī)劃和供水規(guī)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于開始運營日起 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zhí)行到期前六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后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后一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guī)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于本協(xié)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guī)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并且保函金額為

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后 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shù)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shù)額的證據(jù)。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 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 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后 個營業(yè)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余款額和終止本協(xié)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yǎng),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 《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 市政府書面批準,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并應由雙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guī)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xié)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并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qū)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guī)范的原始記錄、統(tǒng)計報表及臺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并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xié)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凈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 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 財務報表;

(4) 重大事故報告;

(5) 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 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

(1) 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 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guī)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jù)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xié)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xié)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guī)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員、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盡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fā)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xié)商并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并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zhí)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tǒng)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tǒng)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并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于城市規(guī)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xié)商,努力就修改本協(xié)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xù)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因發(fā)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 《供水服務標準》規(guī)定的期限內。出現(xiàn)或可能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

(1) 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 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對直徑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 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fā)生事故的,應當在發(fā)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發(fā)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fā)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并采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xié)議附件 《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guī)范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jiān)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jiān)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溫度、色度等項目應每 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 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qū)原水需要特別監(jiān)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范圍,根據(jù)需要增加監(jiān)測次數(shù)。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采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fā)現(xiàn)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jiān)督檢查并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jiān)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托物業(yè)管理單位對用戶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范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戶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與用戶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內符合城市規(guī)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戶供水。

第一百○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布用水申請程序,并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xù)的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第一百○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guī)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yè)規(guī)章并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并作詳細的說明。

第八章 收 費

第一百○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戶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水戶收取費用。

本協(xié)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業(yè)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業(yè)用水每立方米 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種行業(yè)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只計量水表時,除另有規(guī)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驗水表并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

《水價調整協(xié)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xié)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jiān)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jiān)管,并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jiān)管協(xié)議,各地根據(jù)實際情況在附件 《水價調整協(xié)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fā)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

(1) 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 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發(fā)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據(jù)本協(xié)議規(guī)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 擅自停業(yè)、歇業(yè),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現(xiàn)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 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xié)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但是應按照本協(xié)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規(guī)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guī)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代理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yè)或國有控股企業(yè)聯(lián)合、兼并或重組,并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的能力,并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xié)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 供水工程設施;

(3) 本協(xié)議項下權利;

(4) 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并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 年后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xié)議各方根據(jù)具體情況協(xié)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fā)生變更(實際持股數(shù)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lián)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fā)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規(guī)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xié)議根據(jù)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注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yè),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準入政策。)

如本協(xié)議根據(jù)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 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于 個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后恢復性大修,并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shù)據(jù)應符合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規(guī)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后十二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xiàn)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 《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術方案》規(guī)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于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jù)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jù)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xié)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移交后 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七條 如本協(xié)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于提前終止發(fā)生日的狀態(tài)。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xié)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八條 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當協(xié)議一方發(fā)生違反本協(xié)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xié)議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于是否發(fā)生違反本協(xié)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條 非違約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xié)議引起的損失,并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fā)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一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于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于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shù)臄?shù)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xié)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xié)議期滿或終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 已經公布的或按本協(xié)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 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為履行一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fā)生前已發(fā)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五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fā)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fā)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xié)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條 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七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 根據(jù)合理判斷采取適當措施并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 與另一方協(xié)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后必須盡快恢復履行本協(xié)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八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xié)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 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xù) 個月期間內連續(xù)或累計超過 日,并且

(2) 如在緊接著的 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xié)議履行其義務超過 個連續(xù)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xié)商決定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xié)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xié)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xié)議。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xié)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xù) 個月期間內連續(xù)或累計超過 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滿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xié)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xù) 個月期間連續(xù)或累計超過 日,雙方必須協(xié)商決定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的條件達成協(xié)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 日期滿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xié)議。

第十四章 保 險

第一百四十二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 《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注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 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颢@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xié)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jù)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并且有權根據(jù)本協(xié)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本協(xié)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fā)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收件人: ;乙方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后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七條 在本協(xié)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xù)進行。

第一百四十八條 對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qū)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zhí)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zhí)行本協(xié)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xié)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 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jù)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條 本協(xié)議用中文書寫,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所有協(xié)議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xié)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qū)域范圍》(注:根據(jù)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范圍、經營服務范圍)

附件二、《工程進度》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yè)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huán)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wèi)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tǒng)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xié)議各方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五、《技術規(guī)范和要求》(注:對于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七、《保險》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xié)議或取水協(xié)議》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xié)議》(注:各地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jiān)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署本協(xié)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您可能關注的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