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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實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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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實用11篇)
2023-11-09 17:52:12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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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一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jiān)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jiān)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jiān)護工作,以免發(fā)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y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fā)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xiàn)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guī)定、自身或其監(jiān)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fā)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明確學生安全行為規(guī)范,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明確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學生的在校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xié)議。

第一條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第二條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huán)境和校內學生生活環(huán)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三條學校必須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況進行分析,輔導員必須經常深入學生中了解學生的情況。

第四條學生發(fā)生意外事故以及學生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第五條學生人身和財產發(fā)生一般傷害后,學校要及時調查處理,根據(jù)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并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六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yè)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九)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fā)生。

第八條學生應向家長告知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九條學生遇到困難及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向有關部門或老師報告。

第十條學生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

2、到衛(wèi)生狀況不良的私人飯館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違反規(guī)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庫中去洗澡、游泳的;。

7、在無人野外或夜間單獨出行,盲目聽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10、學生參與邪教、迷信等活動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五)違反學校嚴禁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規(guī)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受到損害的;。

(八)學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學生攀爬校內建筑、圍墻、樹木或安全設施,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學生在校外參加實習、實訓,違反操作或安全規(guī)定,發(fā)生安全事故的。

第十一條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shù)?,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fā)性、偶發(fā)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下發(fā)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shù)模怀袚鹿守熑?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fā)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fā)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fā)生的。

第十四條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學生因自己的過錯,遭受損害和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損失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根據(jù)本協(xié)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凡是事故責任由學校以外的其他單位、個人承擔的,學校不再給予學生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本協(xié)議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茖W生。

第十九條本協(xié)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xié)議時如發(fā)生爭議,可通過協(xié)商、調解的方式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協(xié)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甲方:_____工程學院_____系(蓋章)乙方:__________學生或家長(簽字)。

系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三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jiān)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于后,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guī),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huán)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xiàn)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jiān)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jiān)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jiān)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jiān)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jiān)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jiān)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guī)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jiān)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jiān)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發(fā)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為,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jiān)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guī)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著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為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fā)安全事故。家長(監(jiān)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房屋欄桿,不得翻越圍墻,不在教室、校園圍墻及危險區(qū)域嘻鬧和做游戲。不得爬門鉆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他容易引發(fā)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后、節(jié)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規(guī)范基本言行,培養(yǎng)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xù)。

18、發(fā)現(xiàn)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guī)勸其離校;發(fā)現(xiàn)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yǎng)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閑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蛭唇浖议L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后也不要在校園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并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jù)《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為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shù)。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guī)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者,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款規(guī)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xiàn)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jiān)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xiàn)《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guī)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guī)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guī)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guī)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tǒng)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fā)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shù)?,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fā)性、偶發(fā)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下發(fā)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shù)?,不承擔事故責?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其他規(guī)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fā)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fā)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fā)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jiān)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xiàn)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要求,按規(guī)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受傷害學生的監(jiān)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p>

八、本協(xié)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yè)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文檔為doc格式。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四

根據(jù)我?,F(xiàn)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shù)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xié)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fā)現(xiàn)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xù),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xié)商解決。

應急電話:___________。

火警119:___________。

匪警110:___________。

急救中心:120。

此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五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fā)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xiàn)與家長簽定如下協(xié)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jiān)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yè)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游等。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xiàn)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fā)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xiàn)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fā)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wèi)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xié)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八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六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fā)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xiàn)與家長簽定如下協(xié)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jiān)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yè)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游等。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xiàn)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fā)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xiàn)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fā)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wèi)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學生簽字聯(lián)系電話 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學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七

年級:

選學科目: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xié)議書”,具體協(xié)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lián)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fā)生爭執(zhí)、打架、斗毆等違規(guī)行為,如違規(guī)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fā)生突發(fā)狀況,如突發(fā)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lián)系,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盡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jiān)護人簽字確認。經監(jiān)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xié)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xié)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jiān)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八

第1條學生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各種權利。

第2條學生享有在學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范圍內的學習權利,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

第3條學生有權在學業(yè)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學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學完規(guī)定的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第4條學生有參加體育鍛煉的權利。

第5條學生有權監(jiān)督學生公寓、食堂、浴室、圖書館的服務質量,通過學生會等組織參與管理,有建議和批評權。

第6條學生有權對學校教學、管理和服務工作等進行民主評議。

第7條學生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自主擇業(yè)。

第8條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合法權益,可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第9條學生有權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獲得獎學金。

二、學校的權利。

第10條學校有權按照國家教育方針和學校的人才培養(yǎng)目標,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培養(yǎng)和教育。

第11條學校有權依據(jù)國家法律、法令,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和實施各種規(guī)章制度,對優(yōu)秀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紀學生進行處理。

第12條學校有權依據(jù)國家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學生社團和學生自治組織進行管理。

第13條學校有權依據(jù)國家規(guī)定收取學費等有關費用。

第二章義務。

一、學生的義務。

第14條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校紀校規(guī),自覺維護學校的教育和生活秩序。

第15條服從學校管理,接收老師教育。

第16條崇尚科學、勤奮學習,夯實專業(yè),提高素質,增強體制,全面發(fā)展。

第17條遵守社會功德,誠信守信,尊敬師長,講文明,講禮貌,養(yǎng)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第18條團結互助,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第19條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學費等有關費用。

二、學校的義務。

第20條學校依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21條學校為學生的成長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和校園文化氣氛。

第22條學校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對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

第23條學校盡力為學生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24條學校為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指導和服務,并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yè)。

第三章有關責任。

第25條因學校方面的原因造成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學校根據(jù)國家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26條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住、拒不改正遭受損害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家長或者其監(jiān)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發(fā)生事故的,由學生本人和監(jiān)護人負責。

第27條學生參加教學實習(含頂崗實習)及學校有關部門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活動紀律,否則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承擔責任。

第28條根據(jù)教育部門有關規(guī)定,嚴禁非走讀生學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學生擅自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29條學生及家長申請為走讀生的,在校外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0條學生在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fā)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1條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xù),擅自離校外出,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2條學生參加實驗、實訓,應遵守操作規(guī)則及有關紀律,否則發(fā)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承擔責任。

第33條學生在校外就餐,引起食物中毒的;學生在校期間因病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4條凡學校明令禁止(如夜不歸宿等)而學生違反規(guī)定,造成本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5條根據(jù)本協(xié)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賠償。

第四章附則。

第36條本協(xié)議使用于在校高職、中職學生。

第37條本協(xié)議自學生報名入學之日起開始生效,至學生辦清畢業(yè)離校手續(xù)之日終止。

第38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第39條本協(xié)議甲方由安徽科技貿易學校及校長簽章,乙方由學生本人和其家長或監(jiān)護人簽章。

甲方:安徽科技貿易學校(簽章)乙方(學生):____(簽章)。

校長:____(簽章)家長(監(jiān)護人):____(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九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

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子重視孩子的安全工作,樹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師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觀念。

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xié)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xié)議條款。

1、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并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2、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3、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

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后開設延點班)。

4、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后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fā)生安全事故。

5、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鏈、扣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fā)生。

6、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fā)生摔傷、磕傷現(xiàn)象)。

7、請協(xié)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guī)范等。

8、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9、請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guī),用模范行為讓孩子養(yǎng)成好習慣。

10、如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并親自交到保健醫(y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

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11、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后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_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十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jiān)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jiān)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jiān)護工作,以免發(fā)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y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fā)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xiàn)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guī)定、自身或其監(jiān)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fā)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學校學生協(xié)議書篇十一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xié)議書”,具體協(xié)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lián)系,并得到允許后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后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fā)生爭執(zhí)、打架、斗毆等違規(guī)行為,如違規(guī)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并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fā)生突發(fā)狀況,如突發(fā)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lián)系,共同解決。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jiān)護人簽字確認。經監(jiān)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并同意以上協(xié)議并已了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xié)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學生監(jiān)護人簽字:

二〇xx年x月x日。

以下是還應該補充的地方:

1、飲食安全問題(如零食問題);

5、自然災害等(如地震等)非人為災害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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